生活随笔精选(精选15篇)
本文已影响1.34W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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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说到随笔,相信大家肯定都不陌生,随笔通常作者通过修辞手法曲折传达自己的见解和情感的一种文体。什么样的随笔堪称经典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生活随笔精选,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生活是平淡,生活是积累,生活是磨难。也许你埋怨生活,不满意现在,你渴望改变,企求改变,可生活就是这样。生活也很无奈,年轻时向往着,年老是伤感着;快乐时欢腾着,悲伤时抽泣着;顺利时偷着乐,挫折时流着泪;生活就是那样,像太阳照耀着你,同时也给你阴影。 --------题记
爱情与婚姻
流动单位提起这个问题,有说不完的心酸和流不尽的眼泪!!
有一次和一个工友散步来到一村子,村口有一小庙,我是见庙就进的,倒不是信神,由于爱好写作,什么都比较好奇,小庙里居然里面还有香火,我丢了点零钱,抽了一根签子。还不错是上上签,同事却躲得远远的,回头看了我一下,又回过身来,也去抽了一签,一看签,脸立刻红了。我说怎么回事,我扫了一下签解,是中下签。其中有一句写着:心事重重。我问同事怎么回事,说对象刚吹了,奥!原来如此,其实我是不信这些的,我就纳闷儿,我们没有休息日,散步也是利用上班时间的,同事为什么这个时候叫我一起散步呢,其实我们周围除了沙漠还是沙漠,原来他有心事,还让这个签给抽准了!
同事是个本科毕业生,才来到我们单位一年多,这也是因为经济危机,接收单位不好找,如果不是这样是不会来流动单位的,谈了四年的朋友,吹了,原因就是到我们单位野外流动,半年三个月也不了回家。也不确定什么日子休假,哪个女孩儿能受了这种生活。现在的女孩儿都现实到极点了,豪宅,豪华车,周末飙车,一块儿去夜店K歌蹦迪疯狂,哪个为爱情而理想主义呢,谁能过牛郎织女的生活呢,别傻了,没那么傻的女孩儿!所以也不能怪人家女孩儿的。看到同事痛苦的表情,还有那一脸的无奈,我说什么呢?只能劝解继续努力吧,如果有条件就改变环境,没条件就适应环境吧!
我经常问我们新来的同事找对象问题,都是过节回去相亲,过节上班几天就告吹了!有的女方家长看上了我们的小伙的,就提了一个条件,一个月能回来一次吗??小伙儿无语,不敢保证。
谁见过小伙儿嚎啕大哭吗?我见过。因为我是老大哥,很关心小弟兄们的婚姻大事!有一天看见我们一起的小兄弟脸色阴沉,我就问了一句,咋啦:又吹了,接下来就嚎啕大哭,男人哭比女人哭更扎心啊!!
还有更惨的,刚进单位不到一年时间,也是为对象感情问题想不开,走了不归路。留下一份遗书,告别了亲人,告别了同学,给年轻的生命画上了句号!!是遗憾!是悲痛,当然这不能全怪流动单位,也有他自己本身的问题,也就像我在题记里所说的。太阳照耀着你,不光是温暖,同时也给你阴影。《待续》
这些天读了张爱玲和萧红的文作,突然生出很多的感慨。以前很不喜欢这种小资派的文章,直到近日才了解,为什么张爱玲的文作受人追捧,为什么萧红的散文没有华丽婉约的词句却让鲁迅推崇,因为真实的记述了小资派,平民般的生活,朴实而彰显真实。
我如很多人一样的卑微,艰难的生活着。每一次看到工友在得到主人的犒赏一顿饭,曾对他们为了沾点小便宜而暴食暴饮的举动而不屑于顾,可是有一天我看到了他们内心的真实,我才知道他们是多么的伟大。作为一个农民工,每日用尽了力气来换取点滴的酬劳,他们唯有勒了腰带才可以继续生存,他们不敢喝酒,因为省下一瓶酒可以给自己孩子换取一点奶粉钱,他们不敢抽好的烟,省下来的钱要买作洗衣粉来贴补家用,他们的生活是压抑的,所以当一份免费的午餐摆放在面前,他们失态了,肆意而无节制的放纵了自己。尽管在外人看来,他们是那样的狼狈,像是乞丐一样乞讨着生活,可是他们不会理会别人的看法,他们有自己的生活逻缉,他们不会为了面子而让自己再次压抑。他们是伟大的,伟大的是,因为他们是负责任的,他们为了一个家在努力的,尽管卑微,可是却充实。因为他们要养活孩子上学,要打理亲朋友礼节,要攒钱为将来的儿女婚姻筹备着所需的银子。他们嘻笑,他们谩骂,可是他们真诚。平日里他们很小气,可是他们有自己的尊严,尽管每日几十元的报酬支配着每个人动力,但是那份傲气,那份对生活的坦然是很多人不能并及的。
他们用汗水浇灌着未来,所以不甘心,可是没得选择,他们没有心思去考虑别的事,因为在考虑事情的这一刹那,会让孩子们的学费不知所终,他们尝过没有钱的艰辛,所以更努力渴望子女能够出人头地,起码不想让他们的下一代活得如自己一样的累。
我的一位工友,已是白发满首,他培养了四个大学生,我不知道做为一个民工,那将是怎么样的一种艰辛,他常说曾经每年年初与九月初,便是他头痛的日子,孩子们张口要钱交学费是让人无奈的,街坊邻里不敢借给他钱,可他到底挺过来了,三个孩子已都工作了。可是却都没有守在他身边,有人问起,你孩子在外地,说不定以后就不回来了,谁来孝敬你,他说,孝不孝是他们的事,我已尽了自己的责任。那话是何等的欣慰与坦然,都说养儿为防老,可是能够放任子女去做自己的事,那将是怎么样的一种胸怀?
张爱玲说自己是典型的拜金主义,我佩服她的真实,矗立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里,我们这些平凡的人又岂能免俗?萧红也曾为了一顿饭而把当掉新的棉衣,她的新婚之夜,盐巴竟成了他们浪漫的口粮,时代对我们要求高了,我们能吃饱了,可我们一样处在社会底层挣扎着乞讨着生活。
工友中有一个单身汉,常常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就这样一种工作也如此的不恭,别人说他爱人跑了,没有了生活的动力,也许一个人是该有个寄托,才可以更好的追求生活,至少不会在现实中沦陷了自己。
我们的施工队里还有一个哑巴,刚定了亲,能够看得出人逢喜事精神爽,连干活也很带劲,我知道对于他而言,他是知足的,他脸上的微笑昭示着内心的幸福。他有一次拿出他的小纸条默默的看着,有一次好奇,我便抢了过来,上面写着:你以后挣了钱给谁?以后会不会帮我洗衣服?你要疼我。。。。。之类的字句,他红了脸,用简单的语言告诉我们那是他的未婚妻写给他的。也许人世间最美的幸福便是有爱情的寄托吧。我有时候真的会羡慕那一种简单平凡的爱情。
我们的工队着充满着欢笑,也会谈及政治,谈及历史,偶尔开些荤玩笑大家会乐一乐,家长里短也成了调节工作的苦闷。这便是我们小人物的生活。
我时而会附和着他们,因为我同他们一样渺小而卑微。时而我也会沉默,静静的思索,看着远处的蓝天,任由阳光照射着自己让自己发困,我问自己,我的梦在何方?
人的一生中会流许多次眼泪,有时是喜悦的眼泪,有时是悲伤的眼泪,总之,人会因为不同的事情而流下不同心情的不同的眼泪。
记得我初一的时候,由于天气太冷所以没有骑自行车而是坐公交车回家,明明早上妈妈提醒了我好几遍回家坐几路车,结果一到放学我又给忘了,哎!我这糊涂记性。
已经过了好几趟车了,我却还是记不起来自己应该坐哪辆车回家,怎么办?于是我做出了人生第一大错误决定——碰运气。来哪辆上哪辆,正想着一辆公交车缓缓开了过来,于是我二话不说就上了车。坐在车里,我一直看着外面的风景,生怕错过回家的路,接下来我本以为它会直走的路居然拐弯了,天!可是现在又下不了车,还好这块我还比较熟,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下车,可能我希望它再拐个弯,这样我也可以回家。但事实并不像我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公交车往更远的地方开了过去,天!我彻底绝望了,只能祈祷它赶快停车。终于停下了车,我一下来就傻了眼,这什么地方?完全不认识好吗!无奈之下我只好决定问路人,希望他们能够帮助我找到回家的路经过我坚持不懈的询问下,终于知道怎么回家了,这让我十分感谢那些帮助过我的人。坐在回家公交车的路上,看着窗外已经漆黑的天空,有些害怕和担心,爸爸妈妈怎么办?他们一定不知道我坐错了车,这么晚了还没有回家,他们会担心的。不行,我不能这个样子,我要振作起来,于是我唱着歌给自己打气:“梦想起航就算是风浪滔天,也要大声的唱,不管前方有再多险阻,要为彼此护航……”,就这样唱着唱着,我回到了家,走了一段路,隐约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妈妈。我立刻跑了过去,抱住她就哭……
唯一不同的就是我留下的眼泪不是因为胆小害怕,而是我庆幸自己是这么的勇敢,我是为自己的勇敢而留下的眼泪!
我愿成为一只鸟,度过我下一个美丽的轮回!
——题记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见到了这世上最美的风景,它深埋于我内心深处,成了我心中的夙愿。
我站在那里,看着眼前花开的景象,微风轻轻拂过,一阵花香扑面而来。闭上眼,感受着温暖与美好。不知过了多久,我慢慢地睁开眼睛。洁白柔软的云朵躺在碧蓝如洗的天空的怀抱中,那慵懒的样子像是小时候最讨我欢喜的棉花糖。温暖和煦的阳光照在我的身上,仿佛充满了希望。原来,这个混沌的世界,也可以空气清新,充满希望。
我盘腿坐在一株小花的前面,用手轻轻地抚摸着它的花瓣,感受着生命的气息。我的手算不上纤细,修长,甚至比其他人还要小一些,可那一朵花儿在我的手掌中,显得那么弱小。可仔细地观察,我发现:独属于它的生命气息,是那么的顽强。我像是发现新大陆一样高兴地笑了,觉得自己找到生命的“奥秘”中的一小部分,只有一点儿而已。
我望向天空,看见了几只不知名的小鸟儿,在那独自飞翔。那无忧无虑自由的样子,真让我羡慕。天空那么大,它像是要用自己的翅膀指过整天空。毫不犹豫,毫不退缩,毫不停滞。“如果有来生,我愿做一只鸟,飞越永恒,没有迷途的苦恼。东方有火红的希望,南方有温暖的巢床,向西逐退残阳,向北唤醒芬芳”
从那天起,这便成了我们的夙愿。来生想要成为一只鸟,自由地,宁静地,安危地独自飞翔,独自坠落,独自盛开,独自凋谢,直到下一个轮回。
如今已是深夜。
我生活在一个不繁华的小城,有树,有山,也有高楼大厦。我坐在自己的床上,思绪万千。刚刚读完白槿湖的《如果巴黎不快乐3》。这本书看了不止一遍,却依旧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吸引。
佟少,别来无恙。
我喜欢这个名字。喜欢白槿湖的故事,所以让我在网页上看到她的介绍以及她小说的介绍时,我会飞快的划过去。因为我怕我迷恋上她的小说。情节环环相扣,可依旧动人。看到第一部和第二部的介绍,心里有一丝落寞。讲不出来的落寞。
我酷爱写作,可是时间以及家庭环境等等因素的影响,让我不得不放弃,我只是怕。曾经也想过出某本很热销的书,可是每次看到我写的枯燥无味的故事以后,就感觉什么作者,大概与我都不沾边,所以我怕。所以每当夜深人静时,我就会在自己小小的空间里,寻找属于自己的生活,在黑暗中寻找属于自己的故事,所以我怕。我感觉我正在向抑郁症走去,我有时候竟然觉得所有美好的东西与我都不沾边,我感觉我快要被压的窒息,甚至幻想所有一些从来不曾出现的故事,所以我怕。
对小说的喜欢是说不出的喜欢,是又爱又恨,我怕我沾染上它以后就会无法自拔,我怕我幻想小说里的故事而忘记我现有的生活,而去幻想永远不会发生的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故事。或许这是每个女孩都经历过的吧。
十五岁的我,如今已然是一副看透世事的模样,对着镜子,我笑了,为什么我比同龄人这么伤感。二十岁,请善待我。
你们,别来无恙。
巧克力的温热,是一颗心的爱。在平淡的生活中,我感谢这块巧克力的温度。 ——题记
很奇怪,每天上学前,衣服的口袋里,总会有一块巧克力。有用锡纸包裹的黑巧克力;有用丝带精美包扎的白巧克力;也有用纸巾包好的巧克力威化……最近,更多的是用半透明玻璃糖纸裹着的一颗圆圆的,散发着馨甜滋味的果仁巧克力。每当我带着困意含着体温的巧克力坐在车上,润滑的巧克力融入口中驱散困意时,心中总会涌起一股温暖的喜悦……如此细腻的心思,只有妈妈才会有吧,
快乐地回味着妈妈的爱,自然而然,会想起那对我“不冷不热”的爸爸。窗外的大风呼呼地吹,哼,我的爸爸就和这冷风一样冻人!
一颗颗温热精致的巧克力慢慢融入了我的生活,就像是一根蜡烛,摇摇曳曳,美丽着我的心……
这天,是爸爸出差的日子,蹊跷的是,口袋里的巧克力也异常地消失了,我一下还真不习惯。晚上,当我闲来无事,打开电脑,却惊异地发现,爸爸在电脑上写日记:
……
孩了一直埋怨我不细心,不照顾她,我心里也很歉疚,我惟一能做的,就只有每天悄悄给她一块巧克力,仅仅一块巧克力而已,但愿能给她增添一些能量。
原来,巧克力是爸爸准备的,我愣住了,许久,十几年来积蓄的情感才一下子冲了出来,我想起了爸爸对我的点点滴滴,我忽恨自己为什么不早点儿发现这个秘密……
又是一个早晨,我握着手中的巧克力,温热温热的,从手心沁入心田,我幸福地笑了,一遍遍回味以往爸爸给我的各种巧克力的滋味,每一颗,都是他凝聚的一滴爱啊!想像着爸爸怎样挑选巧克力,我忽然明白了:爸爸的爱,就是一块巧克力,只要一块,就可以温暖我的心中的整个冬天……
有了这块巧克力,我知道:我的冬天已不再有寒冷。
我一向讨厌昆虫,尤其是蝴蝶。因为它美丽的翅膀下有个丑陋的身体,这不正是“虚伪”吗?
今天,一只翅膀受伤的白蝴蝶落在水沟旁休息被我逮了个正着。于是我悄悄走过去,用两只手指捏住它的一只翅膀。这只蝴蝶虽然知道自己太渺小,但它还是拼命弹动另一只翅膀,脚不停地在空中挥舞。我慢慢松开手,谁知它却直挺挺地落入了水沟,在水中抖动翅膀挣扎。
我蹲在地上,静静地看着水中的这场斗争——白蝴蝶的翅膀已经贴在一起,却依然不放弃地拍打着水面;累了,休息一会儿,继续努力与水抗争……它想飞起来,但仿佛一切都是徒劳的,可它依然不放弃。看着看着,我好像没有那么讨厌它了,手也不自然地拿起根细木竿,把它捞了出来。
它看上去已经奄奄一息了,翅膀紧紧地贴在一块儿,上面沾满了水珠,就连两根触角也只看到一根,另一根不知道贴到了哪儿。我小心翼翼地把它的翅膀展开,把它放在了一盆花的泥土上。微风虽然把它吹得乱晃,但它却坚强地挺着,脚紧紧地抱着土块。我顿时很震惊,一个如此渺小又不珍贵的生命,却如此自重,如此顽强,求生欲如此之大。我把它放在挡风的木板边,静静地端详着它:白翅膀,小身体,两根天线似的细长触角……
下午再看到它时,它好像又恢复了活力。我揭开木板,那只蝴蝶就拍着翅膀,优雅地飞向远方。一个小生命都有如此的求生欲,如此珍惜生命,那我们有些人又有什么理由去轻视生命,放弃生命呢?
想到这儿,我居然有点喜欢这些昆虫了。
岁月在笔尖流淌,安静如斯。时间的激流不仅冲走了高考,而且带走了高考背后的一切。当高考的神秘面纱被无情地揭开,当应试的枷锁被毫无缓冲地卸下,少年的无知与冲动随着成长而消散……自由与迷茫的混杂,都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成为历史……
如今回望,恍惚之中,仿佛悠悠的瞬间,有仿佛绵亘的千年。高中的三年时光就这样一转眼地从生命中飘过,留下无数记忆的片断,或悲或喜,或惊诧,或感叹,见证着青春,肢解着平淡,丝丝缕缕,俱印在脑海心口。蓬勃的,明媚的,忧伤的,义无反顾的……当做在高考考场的那一刻,才体会到先人说过的话是多么的准确,“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自己没有应有的付出,当然没有应得的回报。看着周围的同学奋笔疾书,在高考的战场上奋力搏杀,只为胜利的号角被吹响。在看看自己被杀的丢盔弃甲,败了,败得一败涂地……
高考的列车已经渐行渐远,和班上的同学出去玩了俩天,就呆在家里。初至夏季,并不太热的天气,夜晚的阳台上还夹着些许清风,回想刚刚看完的安东尼罗宾写的几本书,感慨万分。
的励志名言。“每个人的身上有蕴藏着正有待唤醒的无比力量,那个力量能帮助你达成你的任何心愿” ﹑“你是自己的主宰,除非你自己任命,否则任何事对你均无作用” ﹑“只要你有心想赢有心想成功,有心去掌握人生,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没有克服不了的难关,没有超越不了的障碍。”一字一句深深地烙在我的心脏,在原本风平浪静的脑海激起翻江倒海的巨浪。
我真的能够这样下去吗?进入一所普通的大学,找一位普通的女孩,过一段平庸的岁月吗?不,我决不甘心,我怎么能碌碌无为呢?我终会在这个世界,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过去的三年,自己根本就没有尽力,何来我失败了。仰望南边的天空,那里繁星满天……心中的大学,就让我在准备一年,你终在20xx的9月迎接我的到来。我知道现在的我和你有这天壤之别的差距,还记得考完后和老师说:“我在补习一年,要考上xxxx。”说完看着老师惊讶的面孔,我知道我把他雷到拉。
每一个人就这样的活着,远在我们应有的极限之内,我们都有各种的力量,可是却惯于不利用。我们总习惯于为别人喝彩,总是羡慕别人的成就,总是不予余力的赞美别人是如何创造奇迹。你要记住一个重要的事实﹕你自己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奇迹,你就能够创造一切人间奇迹。朋友们,加油一个崭新的海阔天空的世界刚刚开启……
青春的宣言是不计成败的,是划过天际的流星,瞬间的闪亮,是昙花一现;好似刹那间生命内涵完美的绽放,开放过无怨亦无悔。大学就是这一刹那的明媚,将定格为永恒,成为我们生活的珍藏,永久的财富。
那天下午,天本来好好的。可到了放学时,突然下起了倾盆大雨,那雨打在玻璃上“啪啪”直响。我站在校门口走廊里焦急地等待着妈妈。这时,妈妈远远地走来了,手上撑着那把蓝色的伞,像一片蓝色的天空。我向她招了招手,便一溜烟地跑过去,钻进伞下,拉住她那粗糙而温暖的手,一同走在茫茫雨幕中。
偶一抬头,天空已呈蓝色。转头一瞥,竟发现妈妈的头顶上一半是蓝色的,一半是亮白的。
“妈妈,伞歪了。”
“没歪呀!”
我无言以对,默默地依偎着妈妈往回走。到家时,我才发现妈妈的衣服一边是干的,一边是湿的。
我恍然大悟:原来,妈妈是怕我被雨淋着,才把雨伞歪到我这边。霎时间,一股暖流涌遍全身。我忽然觉得眼前的妈妈变得特别高大。
我急忙拿来毛巾,帮妈妈把湿的衣服擦了又擦。
那倾斜的雨伞,是一把充满了温情的伞,永远定格在我的脑海中。
早晨,我背着书包去上学,只见老天爷阴着脸,眼看一场大雨就要来临。果然不出我所料,不一会儿便雷声大作,一道道闪电划破天空,接着飘下几滴雨点。我不由得加快脚步,刚走进教室,外面便大雨如注。
我迅速交完作业,便和同学们一起聚精会神地读起书来。“看,蝴蝶!”正当我们读得津津有味时,突然一声叫喊打破了琅琅书声。顿时,教室里的读书声戛然而止。
大家顺着钱思卿的手指望去,果然有一只蝴蝶不知何时飞进教室,围着日光灯有节奏地、快速地扇动着它那双米黄色的翅膀,形成了难得一见的“蝴蝶扑火”这一奇观。也许这只可爱的小精灵已意识到有许多目光在注视着它,便飞到窗旁,停在玻璃上,害羞似的用翅膀遮住自己的脸颊。可还没等大家松口气,它又朝着窗外扑打着翅膀,好像要破窗而出,逃出这众目睽睽的境地。后来,它好像太累了,终于停在窗上休息,一动不动地宛如一个精致的小雕塑。
“蝴蝶怎么会飞进教室呢?”“它是来避雨的吗?”……同学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着。我也不由得遐想起来:“嗯,它一定是想成为第一只才貌双全的蝴蝶,也来学知识了。”
正当我们被这小家伙吸引时,耳过传来老师亲切的话语:“同学们,该读书了。”教室里立刻又响起了朗朗书声。
“叮铃铃……”耳边终于响起了下课的交响乐,我赶紧走到窗前寻找蝴蝶的踪影。可它不知什么时候已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皮底下“逃学”了,真是“孺子不可教也”!
自己都要说是强迫症了,隔三差五就想写文章,就想把每一天经历的一点一滴记录下来,似乎已经成为一种不可变动的习惯。
原本是不喜欢这样公开心里的内容,很久很久之前,很多年,一直习惯随便写些日记,过不了多久就把书撕掉或是丢掉,然后换一本新的。这个习惯维持了很多年,从会写字到到两三年前,很久了吧。然后某一天蓦然回首,走过那么长的路,我留下了些什么吗?崎岖不平的山路,有我的足迹吗?没有,记忆总会有一天淡去,不管曾经怎么深刻,就算是刻骨的痛,时间久了,人散了,也就淡了。人总该找一种方式留住过去,至少可以偶尔翻阅,至少可以在记忆淡去之时试图找回一点曾经的感觉。于是,我选择了在这写文章,不会怕记忆丢掉,也不会怕太多收人看到有深刻尴尬。在这里,大家都是路人,偶尔走进他人内心是一种悄然的缘分,缘分尽了,我们又是路人。
又或许,是闷了太久,总要找一种倾诉的方式。以前不喜欢在这键盘上打字的,感觉手写更有真实感,可时间长了,也渐渐习惯了,甚至更喜欢打字的方式。丢弃了最原始的东西,开始“进化”,我不知该悲该喜,但我可以确定一点,这样,我舒坦了很多。打字能让文字更加快地跟上思绪的转动,这或许是我思考得越来越多的缘故吧。
其实这两年来,阅历不断增加,也发现习惯,也是擅长写这种内心独白式的文章,想到什么写什么,就是这样。又好比不管外界风雨,默默独自耕耘内心的花园,然后一个人享受花开的芬芳。不是不想让他人走入,而是不习惯主动,内心的我,应该是自闭型的吧。很多个黑夜独处的时候,写点随笔,看看散文,思考人生,整理自己的小房间,也就这么过来了。很小的时候,我就习惯了一个人,漫长的暑假,钻在奥数题里,也就这么过来了。这是习惯长时间作用的结果吧,现在也发现了这种习惯的弊端,渐渐学着去融入集体,多做些集体活动,多呆在人群里,效果总还是有些,但,很多时候我发现,人越多,自己的内心就越明了。应该是习惯的巨大作用力吧。
也就是现在,自己探索一下内心,再度回首,也就十几分钟,就写了这么多。有种胡乱写写的感觉,却又都是内心的自己。也就是在不久的高考前,老师说我文体单一,高考作文很吃亏,我也尝试改了,没什么效果,不过高考也的确吃亏了。现在高考已经过去很久,我也不想再多说什么,只是,这或许就是我的擅长吧,我的内心所在吧。我习惯在思考人生、思考自我之中锻炼文笔,这帮助了我,也限制了我。不过,人不就该随心而走吗?至少现在,我感觉现在的自己很好,我在随着自己的心走,没有被外界束缚。那些做不了自我的人,活着也不会快乐。
就又是这样,随便写了点,不知所云。
洁白的雪拖住了所有的颜色,驯服了枝叶嬉戏的绿和鸟儿成双成对的婉转啼鸣,把整个画面拖入主题。远处白茫茫的雪,我闭上眼眸它亭亭玉,我抬起眼帘它横扫大地。它拥有臻于完美的极致而无需任何左右。它的纯净可以洗尽铅华,它是宁静的彼岸,是自由的白鸟在我心中嬉戏,是对每一次生命的认真推动。
阳光依旧,流水从前,我独自站在空气嬉戏的地方看人来人往,听白桦树的叶子响成一片的声音。而我此时也是最焦虑不安的时候,唯恐一切没等尽收眼底就被时空拖走。如果能神情高贵地融化在这里,我就大可以睥睨众生,吹嘘自己那段那最令人不齿的美好。
明亮的双眸在阳光下与细雨之间写满了灿烂的黄金,岁月的蓬松在微风与彩虹之间旷达着涟漪的气息。行微的坚毅在暴风雨来临之际的痛心着飞翔的羽翼。
长时间沉寂于沉重和压抑的,似乎心有些惘然,但我并没有放弃,我在坚持,我在等待,等待着沉睡许久的爱。
剪碎的月光在飞奔,随日转星移,日夜交替,天空弥漫着紧张的气息,可是记忆的缩影却永久的存在于我的脑海,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我亲触了爱洞交织的情义,咦?这瓶中的怎么这么浑浊,我明明装的是白开水啊,我便细微的尝了尝,甜甜的,带有梨果的汁香,这不是专治咳嗽的梨汁水吗?我在教室很诧异的说。我的同桌插话道:“不可能吧,难道你的瓶子有特殊功能,还会变魔术么?不可能,这怎么可能呢?”我静思回想中午的事……
时间过得可真快,逐及的学习疲劳过度后便直扑床上沉睡了,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我惊醒了起来,不犹而豫的走到房门口,便觉得今天十分安静,忽然,我看见父亲端着我的水瓶,我没去注意我们的水瓶,而是看见父亲的脸上的疲惫而凝重在灯光的映衬下显得更加疲惫,我鼻子一擤,泪水被父亲的爱所煽动……我顿时清醒了过来,我的白开水是父亲偷偷换成梨汁的父亲因为怕我整天熬夜身体吃不消,再加上当时有轻微的咳嗽,所以把我的白开水换成梨汁水的。
每次夜深人静,我逐步在灯光下埋着的门缝里都会透出一道白光,这道白光或许诠释着父亲对我深沉的爱,每想到这些,鼻子一擤,泪水又一次被父爱煽动……我体会到了,体会到了父爱的伟大,父爱的温暖,于是,有些时候,我悄悄的先关灯,让您放心的去睡,过后,我再开灯学习,以免让您担心我的学习成绩,请原谅儿子的谎意。
爸爸,你的爱很温暖,很真挚,请放心,我不会让您失望的,让您的脸庞不再凝重,不再疲惫。
说好吃只因习惯
自打我和我沈老爷结婚以来,这15年里,婆婆风雨无阻每周必给我们送一次菜。
她虽已年近70岁,但身体素质好,隔天必去距家20多公里的勾庄蔬菜批发市场买菜。知道我偏爱竹笋、马兰头,每年春天必去几次距离杭州50多公里的瓶窑,购买最便宜最时鲜的笋和马兰头,烧好,然后坐两站公共汽车给我们送来。
我很感激她对我们小家庭的爱和关心,可是,真不知道该不该说出来——婆婆在烹调上,真的毫无天赋。但是,她固执地认为自己的菜做得非常非常好吃。
她的小儿媳比较勇猛,居然当着她老公的`面倒掉婆婆的菜。我呢,就比较怯懦一点儿,我一般是分批分次偷偷地倒,因为,真的是不好吃。这个我有人证,女儿安安对奶奶做的菜也颇有微词,“爱吃”的是沈老爷,因为,一、这是妈妈做的菜,从小就习惯了这种口味;二、自己妈妈做的,说什么都要坚持(吃)下去。沈老爷总是一再重申:“我要吃的!不准倒掉!”于是,这盘菜就如同一个仪式一样,每次从冰箱里拿出来,再放回去,拿出来,再放回去……一周以后,这道菜自动消失,沈老爷也就不再追究,因为婆婆新的菜又送来了……
我和安安研究,为什么奶奶的烹调手艺总是不会进步。最终,我们发觉,是因为她周围的人都是默认或者承认她做的菜好吃。比如沈老爷和安安的叔叔肯定不会说老妈做的菜不好,我公公更是热烈地赞美我婆婆的手艺:“我吃吃蛮好吃!我吃吃蛮好吃!”然后大口大口地吃掉。
我公公婆婆平时常常发生口角,好像谁也不喜欢谁的样子,可是,从上面这一幕来看,他们之间的感情其实非常笃实,公公对老妻最大的爱就是把她做的“糨糊”统统吃掉。
说到“糨糊”,我想起我的徒弟小臻臻。有一天,小臻臻给我看一张照片——一只碗,里面是一坨黄灰色的糊糊。
“师傅,你知道这是什么?”“什么?烧坏了的稀饭?”
“不是啊!师傅!这是我老妈烧的绿豆汤!”
我不禁笑起来:“不小心烧过头了喽?”
“不是啊!师傅,她每次都烧成这样!还要逼着我吃下去!而且,我老爸还不许我说不好吃。”
我们办公室里几个听的人都乐不可支。“还有,师傅,我跟你说一件事。我妈前几年上了老年大学的中草药班。从此每逢周末就拉上我爸,拎了把锄头上山去挖草药。去年,她挖了一种某草药回来,种在阳台上,每天摘一片叶子给我爸吃,说是针对他的身体状况的,很苦,我爸没有反抗,每天一片。可是哦,师傅,昨天她居然和我爸说,她挖错了,她也不知道每天给我爸吃的是什么草!我爸居然还活着,真是够幸运的!”
说完她一脸严肃、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哈哈哈哈”,我们都笑得前仰后合,直不起腰来。“你爸怎么说?”我擦擦笑出来的泪水问她。“我爸什么也没说,就是摸了摸肚子,叹了口气。”我们再度笑翻。笑过以后,不禁感慨:夫妻之间真正的恩爱就是这样的吧?
因为我爱你,所以才做饭给你吃;也因为你爱我,才会觉得这饭分外美味。这样的饭,吃着才会健康、长寿。我想啊,要想知道一户人家夫妻恩爱不恩爱,看看他们吃饭的时候开不开心就够了。不过我没有那么多时间去看别人吃饭,我们自己的饭就够我们一顿一顿好好地吃下去的了。
我想念你的多种方式
比如,我改变一种习惯——从前我不吃胡萝卜,现在我开始吃了。这样,每次我吃的时候,都想到你。
比如,从现在开始,一年之内,我搭乘公交车,都提前一站下车,然后走路到目的地。这样,我可以慢下来,看看周围的人和树,还有店铺,它们沉默不语,我也是,因为我想起了你。
比如,有一个词我永远都不用,每次要用到的时候,我很小心地绕开它,换另一个词,这样我又想起你一次。
比如,每次我到大街上,如果我很高兴,我就大声叫你的名字。你的名字听起来这么普通,所以,我每次叫你,都会有人回过头来看我,以为我叫的是他们。他们也许对我笑笑,也许露出困惑的表情,我很高兴,我觉得也许有一次,回头看我的人正好是你。
比如,夏天的时候,天气太热了,我把瓶里的水从头上淋下来,这么凉,我把这个行为叫作“想你”。
比如,我要去锻炼了。我是这么讨厌锻炼的人,但你叫我去锻炼,我就去锻炼,这样我每次都皱着眉头,想起你一次。
比如,我不怎么提起,也不怎么去你所在的那座城市了,但正因为如此,我反而常常想起那里,想起你。
比如,在路上,我看见每个陌生人,他们或者高兴,或者悲伤,或者面无表情,我都觉得他们是有理由的,因为他们不认识你。而我自己或者高兴,或者悲伤,或者面无表情,也都是有理由的,因为我认识你。这样,我随时随地都可能想起你。
比如,我遇到认识你的人,他们或者提起你,或者不提起你,但我知道他们都和你有关,不管我见到几个人,但至少都要想到你一次。
比如,我写小故事给你。因为是你要我写的,故事里的人和你有点儿像,我每写一次,就想到你一次。
比如,《Perfect Day》这首歌我很喜欢,你也很喜欢;这个词我很喜欢,你也很喜欢,但我被你打败了,这个词归你了,这首歌归你了,它变成你喜欢的,我才喜欢了。别人也被你打败了,他们都变成因为你喜欢,所以我才会注意到他们也喜欢。
比如,有一天我无意中找到一本书,那上面有你的签名;又有一天我无意中找到了一张相片,那上面有你。我把它们拿给别人看,说:“瞧,我有这么好的东西。”那个时候我可能已经有点老了,记性也不太好,不过还是想到你一次。
比如,有一天有人问我,认不认识你,记不记得关于你的事情?我回答说:“不记得。”但是我在心里,把所有关于你的事情又想了一遍。
比如,你最好马上出现在我面前,嘲笑我,对我哈哈大笑。这样我会马上原谅你,并且给你看这篇东西,我也会同样哈哈大笑,说:“我一点都不想念你。”不过,这样说其实是因为我有点羞涩。
比如,比如……
比如我写这篇文章给你时,天已经亮了,从天很黑到天开始亮,有好几个小时,我都在想你。我的朋友会跟我提到这篇文章,提到一次,就又想到你一次。
“威尼斯”式爱情
马可·波罗到中国来,跟忽必烈讲起一路上的见闻,谈到了世界上的很多城市。忽必烈于是问起威尼斯,问他为什么一直不曾讲到自己的故乡。马可·波罗笑了,说他在讲述其他城市的时候,其实就是在讲威尼斯,但是,他从来不敢提及“威尼斯”这个词,怕因此而失去它。
经常有朋友问我最喜欢的女演员是谁,我说我喜欢凯瑟琳·泽塔-琼斯和安妮·海瑟薇,朋友说:“哦,你喜欢有英气的女子。”这时候我总想起那个马可·波罗不敢谈起的“威尼斯”,我想说,我最喜欢的其实是一位名气不大,但是同样有英气的女演员——海莉·阿特维尔,还为她作过古体诗词遥寄爱意。但她的名字不是随便可以说出口的,万一对方也知道甚至还挺喜欢她,也就失掉了那种捂着藏着的私有快感,这种心态就像……女孩不喜欢和别人撞衫。
也许这就叫“威尼斯”式爱情,相比于人们对“梦中情人”的渴望、倾慕与妄想,它更多带有一种柏拉图式的禁欲气息与距离感,连“原来你也在这里”也显得突兀。而且它未必和青春期有关,未必和流行偶像有关。上海某大学文学院C教授,上世纪80年代一接触到张爱玲的作品就立即惊为天人,一生俯首拜爱玲,不仅挖掘出了一篇又一篇祖师奶奶散佚的小说,编出了一本又一本与张爱玲有关的书,近年来还时不时去常德路195号张爱玲故居转悠。不过这份爱意有时候反而办了坏事,教授挖到了张爱玲早期一篇不太成熟的小说,让当时还在世的祖师奶奶颇感不悦,甩下一句话:“有好事之徒未经我的同意,把这个东西找出来发表了。”该教授忐忑了好几年,最后费尽心思通过张爱玲的姑父带话,终于取得了张爱玲的谅解,还获赠一本她亲笔签名的《对照记》,这下教授才如释重负,专门作文昭告。怪不得江湖传言:海上学术界,C教授是最没绯闻的,因为他是张爱玲的男朋友。饶是C教授对张爱玲深情如斯,他在美国访学期间,有人说可以引见张爱玲的时候,他思考再三还是放弃了。
这就是“威尼斯”式爱情,它是保持一点距离的凝视。有位知名的女作家,多年以来一直喜欢一位老演员,他曾经塑造了很多英雄形象。后来终于有一天女作家得到了采访“威尼斯情人”的机会,女作家这么写道:“拨电话之前,我的手有点抖,只巴望着他不在家。结果他在。他说:‘喂?’那声‘喂’让我的心脏停止了跳动。我努力镇定下来,告诉他我的身份和采访意图。他说:‘没什么好说的啊。算了吧。’然后他挂了电话。他很冷淡,但我一点没失望。这很符合我心目中他高傲的形象。我觉得这就是他。”
“威尼斯”式爱情,不是一场演习,而是一场盛宴,是唯一低调与含蓄的欢喜。相比之下,当前众语喧哗之中的“男神”“女神”,倒是流于浅薄与形而下了。
我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男生们要调整宿舍,收拾床铺时,发现墙上贴着一张发黄的纸片。轻轻揭下来,纸上写着一行行娟秀的字,一看就是出自女生之手。内容说的是当时她的恋人就住在这间宿舍里,在情人节之际,她直爽地提出要求,请418宿舍的弟兄们监督自己爱人的“风吹草动”。
她在信里祝大家情人节快乐,然后“非常慷慨”地寄来了一盒巧克力,希望大家一起分享。她毫不客气地补充道:“当然,巧克力也不是白吃的!主要是让大家多多观察赵国福同志,察其颜,观其色,一有风吹草动,立马举报。”
让人感觉好玩的是,接下来,她还用3行小字表达了对大家的祝福:“学得比猴精,养得比猪壮,活得像小鸟一样快乐。”最后,她不仅留下自己的手机号,还承诺明年情人节会出台奖励措施云云,并在落款处郑重署名——“你们的嫂子”。
从信尾的日期看,这封信贴在这面墙上已经有7年的时间了。一封信,在7年前可能普普通通,但在今天这个网络时代,就显得非常难能可贵了。发现这封信的学生在惊讶之余,把它拍下来,放到一家知名的网站上,很快就引起了轰动。
时过境迁,我们似乎无法揣测当年信里的男主人公“赵国福”,到底有没有被人“举报”过。我想应该是没有吧,如果他略微“心怀不轨”,就不会勇敢地把这封信贴在墙上了吧?可惜的是,也许他毕业时走得太匆忙,居然把这么宝贵的东西遗忘在了宿舍里。幸运的是,今天有人发现了它,于是,我们这些学弟才有机会被感动一把。
很多网友看完信,感慨万千地说:“这样的爱情真是幸福到一塌糊涂。现在,谁还会亲笔写信呢?”也有的人读完信感觉不过瘾,非常想知道他们现在生活得怎么样。
怀着强烈的好奇心,学弟们到学校学籍处查询,又有网友努力搜索,最后终于了解到,他们最后真的走到了一起,感情非常好,而且有了一个6岁的儿子。有人还按照信上的手机号码给“嫂子”发了一条信息。她的回复言简意赅:“谢谢大家的关心,我们过得很好。那人、那事、那情,今犹在。”这真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或许,这件事之所以打动大家,并不在于情书本身,而是让很多人回忆起了纯真的校园爱情——在人心越来越浮躁的社会,不被物质左右的爱情越来越少,能保持一份纯真的爱,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才是最让人感动的地方。
来自小混混的信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我的高中同学。
女孩上高中的时候,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为什么说轰轰烈烈呢?因为女孩是个富家女,家庭条件非常好,长得漂亮,用现在的话来说,她是个标准的白富美。而男孩却是个小混混,以打架收保护费抢地盘为生,就像香港电影里面的古惑仔。
没人知道这两人是怎么认识的,反正我们知道的时候,他们已经在一起了,并且很相爱,每天如胶似漆。终于有一天,这段恋情被女孩的爸爸知道了,女孩的爸爸当然强烈反对,给女孩讲各种大道理,请来各路说客,结果统统无功而返。爱女心切的爸爸只得拉下老脸,去找小混混谈判,苦苦哀求他不要耽误自己的宝贝女儿。
“她有更好的未来啊!你能给她什么呢?”爸爸这样说。
出乎意料的是,小混混竟然答应了女孩的爸爸,因为他是真的爱女孩,他也觉得,女孩有那么优越的条件,不该跟着自己这么过,她应该受到更好的教育,嫁一个门当户对的老公,一辈子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于是,他选择离开女孩。
女孩的爸爸为了让女孩跟小混混断绝往来,想送她去读寄宿学校,女孩不肯,女孩的爸爸又找小混混,让他去劝女孩。女孩果然听了劝,乖乖地去了寄宿学校,但是有个条件,她要小混混每周给她写一封信,小混混答应了。
从那之后,小混混便真的每周都给她写信。但是对于小混混来说,写信这件事真是太难了,比拿刀砍人还要难!一是因为他真的不知道要写什么,他不是能够写出肉麻情诗的文艺青年,他所知道的爱一个人的方式,仅仅是对她好而已;二是因为,他确实没有读过什么书,很多字都不会写,有些词在脑子里,也不知道对不对,要写成一封完整的信,真是要了他的命。
但为了完成他的承诺,他可真是煞费苦心,每次写信的时候都很用心地去查字典,写完之后还要一遍一遍地检查,然后工工整整地誊写在干净的信纸上。
如果你看到一个平时凶巴巴拿着西瓜刀收保护费的小混混捧着一本硕大的字典专心致志地写信,你会想笑吗?我听到这里的时候,却想哭。
女孩每周都会收到小混混的信,她把它们一封一封全部收集起来,越来越厚。那些信陪伴她度过了整个高中时代,是那段青春与爱情的见证。
后来,女孩考上了大学,小混混因为犯了事,进了监狱。每周写信的人就变成了女孩,也不知道写了多少封,也不知道他看了多少,总之,她把要对他说的话,全部写在了信里,信是他们交流的唯一方式。
就这样过了很多年,女孩大学毕业,在家人的安排下,嫁给了一个香港人,跟着丈夫去了香港。小混混从监狱里出来之后,又混了几年,最后在老家自己开了个小吃店。
现在女孩每次从香港回来,都会去他的小吃店看一眼,用她的话说,是去看看他死了没。
她一直很担心,怕他真的像电影里面演的那样,被人砍死在街头,说没就没了,所以,只要看到他还活着,她就安心了。
有时候爱情就是如此吧,两个人不一定要在一起,甚至不需要任何联系和回报,你若安好,在谁身边都不重要。
可乐戒指
钱姑娘本名叫陈婉,之所以被冠以“钱姑娘”这一名号,跟大学时的“光辉事迹”密不可分。
钱姑娘上大学那会儿便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报到那天,她在校门口摆了一个地摊,大到电风扇,小到衣服夹,应有尽有。她腰间背着一个腰包,叉着腰,对着来报到的新生吆喝:“学校超市卖八十,我这只要六十,错过今天,再等一年啊!”如果不是后来在班会上碰到她,怎么都不会想到她竟是大一新生。
等后来熟络了方才知道,她提前三天便来了学校,独自带着一个蛇皮袋,坐了23站公交车,在批发市场与各个老板周旋讨价还价一个下午,背着一袋生活用品满载而归。她俏皮一笑,眼角上扬,酒窝深凹:“我开学的学费都是自己赚的。”
钱姑娘爱钱,众所周知,春天卖口罩,夏天卖冰水,秋天卖保湿霜,冬天批发了一车保暖内衣在校门口叫卖,只要她能想到,所有赚钱途径都被她垄断。学校创业社团的学长学姐,每每见到她,都怒目以对,恨不得生吞了她。一提到钱,钱姑娘总是满眼发光,哈哈大笑,嘴边时常挂着那句至理名言:“有钱不赚王八蛋。”
钱姑娘上大二的时候,谈了一段恋爱,对方是学校篮球队赫赫有名的队草,男生长相清俊,笑起来眼睛就像散落在宇宙洪荒的星辰。谈起这段罗曼史,钱姑娘总是一脸娇羞——她说那日去商场考察,想看看有什么货好卖,遇到男生被店家宰,她挺身而出,硬是让黑心店家退还了多收的钱。男生感激不已,决意请她吃饭,一来二去便相熟相恋。
钱姑娘纵横商界多年,可终究在大三下学期突然金盆洗手,连同事业一起消失的还有那段初恋。学生会主席是一个漂亮的妹子,伶牙俐齿,向来都是个不好惹的主儿,可偏偏笑脸迎人的钱姑娘得罪了这个主儿,据说妹子和男生是同乡同学,暗恋男生多年,没想到半路杀出个钱姑娘,怀恨在心,便借着职位的方便给钱姑娘使了好几个绊子。先是偷偷打电话给城管掀了钱姑娘的摊子,又联合创业社写信给校长整顿校园不正之风,到后来更是雇了几个女生买钱姑娘的面膜,硬是说钱姑娘卖假货毁了自己的脸。
钱姑娘被学校记了一次大过,大病了一场过了许久方才复原,再次出现在我们面前时,身旁早就没了男生的陪伴。
钱姑娘大学毕业后在南京扎了根,恰逢最难就业季,她找了许久都没找到心仪的岗位,这一年她住过地下室、摆过地摊、做过代理……逢聚会时,她依旧是那个意气风发的钱姑娘,她说:“你们要买东西找我,保质保量,我陈婉什么都卖,就是不卖假货。”
最近一次见到钱姑娘,是在她的婚礼上,新郎不是那个篮球校草,而是一个长相普通的男孩。婚礼将半,新人祝词。她穿着一袭婚纱借着酒劲说了不少胡话。
她说她从小就爱钱,谁不爱钱啊,如果多赚一点钱,卖煎饼的母亲就不用被城管赶来赶去过老鼠一般的日子;她说如果多赚一点钱,腰板可以硬气一点,可以实现很多细小的愿望。她说她爱钱,却始终不会因为钱去做昧良心的事。
酒席吃过半,新郎新娘交换戒指,钱姑娘突然哭了,她说毕业第一年两人住过地下室,睡过桥洞,决定和他永远在一起的时候,是有一日,男生从可乐罐上拉下拉环戴在她手上说:“陈婉,我想和你永远在一起。”
钱姑娘说:“我佩服金钱的力量,但比起荣华富贵,比起金山银山,我更喜欢你在我身边。”
后来我们每每谈起钱姑娘,总是哈哈大笑后方才唏嘘不已,这世界上有很多姑娘,有些姑娘披着市侩、现实、满身铜臭气息的外皮,终有一日你会发现她口口声声最爱钱的眼神里全是对这世界轻轻地试探和那想爱却不敢触碰的手——如果再加一点,便是穷人最没落的自尊和始终不曾放弃的一点良知。
假若人们用最深沉的方式去思考,则一切都开始变得烦恼,然后是开明。没有最后,就如深沉的短暂一样,悲伤和快乐总会先消失一个。
我企图做一个贼。在最后一滴水前哭泣,直到被称赞声淹没,幸福的死在黄沙里。这是许多人为之努力的方向和幸福的来源。
我将所想的寄托在白云之上,某一天它会随白云化雨而落。当然我会习惯的撑起伞,聆听它最后的歌声。
见到一只瓢虫不断地往树的最顶端爬,那是我从未去过的地方。在最顶端我不知道会看到什么,但我可以确定在我脚下的树上,有一只瓢虫,一个可爱的人。
我习惯用悲伤的心情去写作,用高兴的心情去沉睡。直到从悲伤的梦中醒来,期待着下一次相遇。
就像我第一次看见你,我惊奇的程度不亚于你看我时的厌恶目光。瞬间脑中出现一个词距离。
每次在不同的地方睡觉,都会梦到同一个地方,那是学校围栏下的水泥墙。我一直在爬,但每次都会突然滑落,接着我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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