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随笔精选(15篇)
本文已影响1.52W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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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大家没少接触或者看到经典的随笔吧?随笔是散文的一个分支,是议论文的一个变体,兼具议论和抒情两种特性。常见的随笔有哪些形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生活随笔精选,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些人,真的已经没你想象的那么好。
十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对于一个人心智的改变却是恐惧的。
上次在老家,见到了朋友的妹妹,一个十年前,被人人称赞品学兼优的一个女孩。如今,已经是大学一年级,出落地亭亭玉立,会收拾韩范的小妆容和萌萌的发型,自外表看来,让人喜欢不已。
记忆中,十年前,这个孩子学习成绩非常不错,自小很懂事,很体贴父母,知道的人都拿来比作自己家孩子的榜样,而且每年的三好学生都不落下,还是体育、文艺方面的积极爱好者。
可十年,到底会将一个人改变为什么样呢?
私下,与朋友聊天,这个孩子品质,远不如外表看起来这样。
这些年来,她的学习,已远不如当初大家称赞的那么好。大学,也只是本省内的三本而已,虽然孩子在自己喜欢的播音主持和跳舞等方面还保留了一定的特色,但上天给予一个人的美好,已经残缺。
都说,人之初,性本善。当然大多数人都相信,可是,当一个人的变化让你感到大相径庭的时候,你的失望,是让内心有一定震撼的。
原本可爱的女孩,据说在某个时间,谎话连篇,偷偷拿家里的钱乱花,不是一两次,而且总计数量不小。花的方向,也无非是商店里的垃圾食品和不上档次的手机。其实,父母也不过是农村里的普通人家,收入根本谈不上有多少。这样的打击,估计对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却也不小吧。
除此之外,一个大一女孩的心机和心思,更让人想吐,偶然有一次,我听到她对同学说:"我的爸爸妈妈真可笑,花个钱又怎么了?”其实,朋友很早就说过,孩子的钱,根本没有合理的控制,买的东西,也无非就是淘宝和大学校门口路边摊的乱七八糟,吃饭反倒是大饼、方便面、特价酸奶随便凑合。明明父母把生活费给得很宽裕,而孩子每次跟父母要钱时候不要脸,更让人反胃,而有时候,孩子竟然为得到别人额外的赠予而用尽心思,甚至妥协自己。
面对父母,除了要钱,似乎没有别的什么可说,更不要提假期回去帮父母能干点什么农活,小时候对于父母的体贴早已无影无踪,只剩下小小年纪的唯利是图和不顾父母死活的游戏时代。
有时候,听过一些故事,我真的开始毛骨悚然,难这个时代真的变质了吗?十年,到底是什么原因让曾经那么可爱的人会有那么反常的改变?有些人,真的已经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好,年华路过那么多的改变,往后的年轻人,该是怎样的呢?
秋意盈盈,梦归伊人……
秋来,叶落。“常恐秋节至,焜黄华叶蓑。”远离,古人害怕秋景之至。当今,不例外。事事人人无不被困扰。开始畏惧秋季凉入人心的刺骨;开始寒心秋风的萧瑟;开始畏缩秋季的到来。不敢去面对……可是我想说,“燕子去了,又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就算一夜未眠,痛彻心扉,第二天起来仍旧要对自己笑笑……面对满地枯下的落叶,也许人们会悲叹这坎坷人生。可是我想说,况且“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也许有人会爱哀李白抱月而终,叹杜甫韦席高葬,感西施在若耶河畔流淌的滴滴清泪,聆听屈原在汩罗江里的句句叹息。这不都是悲凉之寂吗?而我想说,这是这些所谓悲凉,陪我度过如诗的花季,伴我度过如画的雨季……我知道,秋天,天凉,心不凉…。
秋来,丰收。满树挂着汗水的洁晶。满园的瓜果飘香,沁人心脾。秋风萧条地赤在果实上。微微一怔,又恍如从前。不畏艰险地迎风而上。风虽凉,意却欸不凉。古来,元稹白居易共看夕阳的温暖令人赞叹……秋了,凉了,友谊都在增长。秋天,是一度温暖的季节。我开始寻觅——秋天的温暖。金麦田上的小麦郁郁葱葱是哪农民心中的一束温暖……
秋来了,天丝丝凉意,却冷不了我们内心的炽热;球来了,天凉了,可身边依旧有束温暖围绕着自己,久久不散……
秋来,好梦……
秋意浓浓,梦醒时分……
说好吃只因习惯
自打我和我沈老爷结婚以来,这15年里,婆婆风雨无阻每周必给我们送一次菜。
她虽已年近70岁,但身体素质好,隔天必去距家20多公里的勾庄蔬菜批发市场买菜。知道我偏爱竹笋、马兰头,每年春天必去几次距离杭州50多公里的瓶窑,购买最便宜最时鲜的笋和马兰头,烧好,然后坐两站公共汽车给我们送来。
我很感激她对我们小家庭的爱和关心,可是,真不知道该不该说出来——婆婆在烹调上,真的毫无天赋。但是,她固执地认为自己的菜做得非常非常好吃。
她的小儿媳比较勇猛,居然当着她老公的面倒掉婆婆的菜。我呢,就比较怯懦一点儿,我一般是分批分次偷偷地倒,因为,真的是不好吃。这个我有人证,女儿安安对奶奶做的菜也颇有微词,“爱吃”的是沈老爷,因为,一、这是妈妈做的菜,从小就习惯了这种口味;二、自己妈妈做的,说什么都要坚持(吃)下去。沈老爷总是一再重申:“我要吃的!不准倒掉!”于是,这盘菜就如同一个仪式一样,每次从冰箱里拿出来,再放回去,拿出来,再放回去……一周以后,这道菜自动消失,沈老爷也就不再追究,因为婆婆新的菜又送来了……
我和安安研究,为什么奶奶的烹调手艺总是不会进步。最终,我们发觉,是因为她周围的人都是默认或者承认她做的菜好吃。比如沈老爷和安安的叔叔肯定不会说老妈做的菜不好,我公公更是热烈地赞美我婆婆的手艺:“我吃吃蛮好吃!我吃吃蛮好吃!”然后大口大口地吃掉。
我公公婆婆平时常常发生口角,好像谁也不喜欢谁的样子,可是,从上面这一幕来看,他们之间的感情其实非常笃实,公公对老妻最大的爱就是把她做的“糨糊”统统吃掉。
说到“糨糊”,我想起我的徒弟小臻臻。有一天,小臻臻给我看一张照片——一只碗,里面是一坨黄灰色的糊糊。
“师傅,你知道这是什么?”“什么?烧坏了的稀饭?”
“不是啊!师傅!这是我老妈烧的绿豆汤!”
我不禁笑起来:“不小心烧过头了喽?”
“不是啊!师傅,她每次都烧成这样!还要逼着我吃下去!而且,我老爸还不许我说不好吃。”
我们办公室里几个听的人都乐不可支。“还有,师傅,我跟你说一件事。我妈前几年上了老年大学的中草药班。从此每逢周末就拉上我爸,拎了把锄头上山去挖草药。去年,她挖了一种某草药回来,种在阳台上,每天摘一片叶子给我爸吃,说是针对他的身体状况的,很苦,我爸没有反抗,每天一片。可是哦,师傅,昨天她居然和我爸说,她挖错了,她也不知道每天给我爸吃的是什么草!我爸居然还活着,真是够幸运的!”
说完她一脸严肃、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哈哈哈哈”,我们都笑得前仰后合,直不起腰来。“你爸怎么说?”我擦擦笑出来的泪水问她。“我爸什么也没说,就是摸了摸肚子,叹了口气。”我们再度笑翻。笑过以后,不禁感慨:夫妻之间真正的恩爱就是这样的吧?
因为我爱你,所以才做饭给你吃;也因为你爱我,才会觉得这饭分外美味。这样的饭,吃着才会健康、长寿。我想啊,要想知道一户人家夫妻恩爱不恩爱,看看他们吃饭的时候开不开心就够了。不过我没有那么多时间去看别人吃饭,我们自己的饭就够我们一顿一顿好好地吃下去的了。
我想念你的多种方式
比如,我改变一种习惯——从前我不吃胡萝卜,现在我开始吃了。这样,每次我吃的时候,都想到你。
比如,从现在开始,一年之内,我搭乘公交车,都提前一站下车,然后走路到目的地。这样,我可以慢下来,看看周围的人和树,还有店铺,它们沉默不语,我也是,因为我想起了你。
比如,有一个词我永远都不用,每次要用到的时候,我很小心地绕开它,换另一个词,这样我又想起你一次。
比如,每次我到大街上,如果我很高兴,我就大声叫你的名字。你的名字听起来这么普通,所以,我每次叫你,都会有人回过头来看我,以为我叫的是他们。他们也许对我笑笑,也许露出困惑的表情,我很高兴,我觉得也许有一次,回头看我的人正好是你。
比如,夏天的时候,天气太热了,我把瓶里的水从头上淋下来,这么凉,我把这个行为叫作“想你”。
比如,我要去锻炼了。我是这么讨厌锻炼的人,但你叫我去锻炼,我就去锻炼,这样我每次都皱着眉头,想起你一次。
比如,我不怎么提起,也不怎么去你所在的那座城市了,但正因为如此,我反而常常想起那里,想起你。
比如,在路上,我看见每个陌生人,他们或者高兴,或者悲伤,或者面无表情,我都觉得他们是有理由的,因为他们不认识你。而我自己或者高兴,或者悲伤,或者面无表情,也都是有理由的,因为我认识你。这样,我随时随地都可能想起你。
比如,我遇到认识你的人,他们或者提起你,或者不提起你,但我知道他们都和你有关,不管我见到几个人,但至少都要想到你一次。
比如,我写小故事给你。因为是你要我写的,故事里的人和你有点儿像,我每写一次,就想到你一次。
比如,《Perfect Day》这首歌我很喜欢,你也很喜欢;这个词我很喜欢,你也很喜欢,但我被你打败了,这个词归你了,这首歌归你了,它变成你喜欢的,我才喜欢了。别人也被你打败了,他们都变成因为你喜欢,所以我才会注意到他们也喜欢。
比如,有一天我无意中找到一本书,那上面有你的签名;又有一天我无意中找到了一张相片,那上面有你。我把它们拿给别人看,说:“瞧,我有这么好的东西。”那个时候我可能已经有点老了,记性也不太好,不过还是想到你一次。
比如,有一天有人问我,认不认识你,记不记得关于你的事情?我回答说:“不记得。”但是我在心里,把所有关于你的事情又想了一遍。
比如,你最好马上出现在我面前,嘲笑我,对我哈哈大笑。这样我会马上原谅你,并且给你看这篇东西,我也会同样哈哈大笑,说:“我一点都不想念你。”不过,这样说其实是因为我有点羞涩。
比如,比如……
比如我写这篇文章给你时,天已经亮了,从天很黑到天开始亮,有好几个小时,我都在想你。我的朋友会跟我提到这篇文章,提到一次,就又想到你一次。
“威尼斯”式爱情
马可·波罗到中国来,跟忽必烈讲起一路上的见闻,谈到了世界上的很多城市。忽必烈于是问起威尼斯,问他为什么一直不曾讲到自己的故乡。马可·波罗笑了,说他在讲述其他城市的时候,其实就是在讲威尼斯,但是,他从来不敢提及“威尼斯”这个词,怕因此而失去它。
经常有朋友问我最喜欢的女演员是谁,我说我喜欢凯瑟琳·泽塔-琼斯和安妮·海瑟薇,朋友说:“哦,你喜欢有英气的女子。”这时候我总想起那个马可·波罗不敢谈起的“威尼斯”,我想说,我最喜欢的其实是一位名气不大,但是同样有英气的女演员——海莉·阿特维尔,还为她作过古体诗词遥寄爱意。但她的名字不是随便可以说出口的,万一对方也知道甚至还挺喜欢她,也就失掉了那种捂着藏着的私有快感,这种心态就像……女孩不喜欢和别人撞衫。
也许这就叫“威尼斯”式爱情,相比于人们对“梦中情人”的渴望、倾慕与妄想,它更多带有一种柏拉图式的禁欲气息与距离感,连“原来你也在这里”也显得突兀。而且它未必和青春期有关,未必和流行偶像有关。上海某大学文学院C教授,上世纪80年代一接触到张爱玲的作品就立即惊为天人,一生俯首拜爱玲,不仅挖掘出了一篇又一篇祖师奶奶散佚的小说,编出了一本又一本与张爱玲有关的书,近年来还时不时去常德路195号张爱玲故居转悠。不过这份爱意有时候反而办了坏事,教授挖到了张爱玲早期一篇不太成熟的小说,让当时还在世的祖师奶奶颇感不悦,甩下一句话:“有好事之徒未经我的同意,把这个东西找出来发表了。”该教授忐忑了好几年,最后费尽心思通过张爱玲的姑父带话,终于取得了张爱玲的谅解,还获赠一本她亲笔签名的《对照记》,这下教授才如释重负,专门作文昭告。怪不得江湖传言:海上学术界,C教授是最没绯闻的,因为他是张爱玲的男朋友。饶是C教授对张爱玲深情如斯,他在美国访学期间,有人说可以引见张爱玲的时候,他思考再三还是放弃了。
这就是“威尼斯”式爱情,它是保持一点距离的凝视。有位知名的女作家,多年以来一直喜欢一位老演员,他曾经塑造了很多英雄形象。后来终于有一天女作家得到了采访“威尼斯情人”的机会,女作家这么写道:“拨电话之前,我的手有点抖,只巴望着他不在家。结果他在。他说:‘喂?’那声‘喂’让我的心脏停止了跳动。我努力镇定下来,告诉他我的身份和采访意图。他说:‘没什么好说的啊。算了吧。’然后他挂了电话。他很冷淡,但我一点没失望。这很符合我心目中他高傲的形象。我觉得这就是他。”
“威尼斯”式爱情,不是一场演习,而是一场盛宴,是唯一低调与含蓄的欢喜。相比之下,当前众语喧哗之中的“男神”“女神”,倒是流于浅薄与形而下了。
我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男生们要调整宿舍,收拾床铺时,发现墙上贴着一张发黄的纸片。轻轻揭下来,纸上写着一行行娟秀的字,一看就是出自女生之手。内容说的是当时她的恋人就住在这间宿舍里,在情人节之际,她直爽地提出要求,请418宿舍的弟兄们监督自己爱人的“风吹草动”。
她在信里祝大家情人节快乐,然后“非常慷慨”地寄来了一盒巧克力,希望大家一起分享。她毫不客气地补充道:“当然,巧克力也不是白吃的!主要是让大家多多观察赵国福同志,察其颜,观其色,一有风吹草动,立马举报。”
让人感觉好玩的是,接下来,她还用3行小字表达了对大家的祝福:“学得比猴精,养得比猪壮,活得像小鸟一样快乐。”最后,她不仅留下自己的手机号,还承诺明年情人节会出台奖励措施云云,并在落款处郑重署名——“你们的嫂子”。
从信尾的日期看,这封信贴在这面墙上已经有7年的时间了。一封信,在7年前可能普普通通,但在今天这个网络时代,就显得非常难能可贵了。发现这封信的学生在惊讶之余,把它拍下来,放到一家知名的`网站上,很快就引起了轰动。
时过境迁,我们似乎无法揣测当年信里的男主人公“赵国福”,到底有没有被人“举报”过。我想应该是没有吧,如果他略微“心怀不轨”,就不会勇敢地把这封信贴在墙上了吧?可惜的是,也许他毕业时走得太匆忙,居然把这么宝贵的东西遗忘在了宿舍里。幸运的是,今天有人发现了它,于是,我们这些学弟才有机会被感动一把。
很多网友看完信,感慨万千地说:“这样的爱情真是幸福到一塌糊涂。现在,谁还会亲笔写信呢?”也有的人读完信感觉不过瘾,非常想知道他们现在生活得怎么样。
怀着强烈的好奇心,学弟们到学校学籍处查询,又有网友努力搜索,最后终于了解到,他们最后真的走到了一起,感情非常好,而且有了一个6岁的儿子。有人还按照信上的手机号码给“嫂子”发了一条信息。她的回复言简意赅:“谢谢大家的关心,我们过得很好。那人、那事、那情,今犹在。”这真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或许,这件事之所以打动大家,并不在于情书本身,而是让很多人回忆起了纯真的校园爱情——在人心越来越浮躁的社会,不被物质左右的爱情越来越少,能保持一份纯真的爱,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才是最让人感动的地方。
来自小混混的信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我的高中同学。
女孩上高中的时候,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为什么说轰轰烈烈呢?因为女孩是个富家女,家庭条件非常好,长得漂亮,用现在的话来说,她是个标准的白富美。而男孩却是个小混混,以打架收保护费抢地盘为生,就像香港电影里面的古惑仔。
没人知道这两人是怎么认识的,反正我们知道的时候,他们已经在一起了,并且很相爱,每天如胶似漆。终于有一天,这段恋情被女孩的爸爸知道了,女孩的爸爸当然强烈反对,给女孩讲各种大道理,请来各路说客,结果统统无功而返。爱女心切的爸爸只得拉下老脸,去找小混混谈判,苦苦哀求他不要耽误自己的宝贝女儿。
“她有更好的未来啊!你能给她什么呢?”爸爸这样说。
出乎意料的是,小混混竟然答应了女孩的爸爸,因为他是真的爱女孩,他也觉得,女孩有那么优越的条件,不该跟着自己这么过,她应该受到更好的教育,嫁一个门当户对的老公,一辈子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于是,他选择离开女孩。
女孩的爸爸为了让女孩跟小混混断绝往来,想送她去读寄宿学校,女孩不肯,女孩的爸爸又找小混混,让他去劝女孩。女孩果然听了劝,乖乖地去了寄宿学校,但是有个条件,她要小混混每周给她写一封信,小混混答应了。
从那之后,小混混便真的每周都给她写信。但是对于小混混来说,写信这件事真是太难了,比拿刀砍人还要难!一是因为他真的不知道要写什么,他不是能够写出肉麻情诗的文艺青年,他所知道的爱一个人的方式,仅仅是对她好而已;二是因为,他确实没有读过什么书,很多字都不会写,有些词在脑子里,也不知道对不对,要写成一封完整的信,真是要了他的命。
但为了完成他的承诺,他可真是煞费苦心,每次写信的时候都很用心地去查字典,写完之后还要一遍一遍地检查,然后工工整整地誊写在干净的信纸上。
如果你看到一个平时凶巴巴拿着西瓜刀收保护费的小混混捧着一本硕大的字典专心致志地写信,你会想笑吗?我听到这里的时候,却想哭。
女孩每周都会收到小混混的信,她把它们一封一封全部收集起来,越来越厚。那些信陪伴她度过了整个高中时代,是那段青春与爱情的见证。
后来,女孩考上了大学,小混混因为犯了事,进了监狱。每周写信的人就变成了女孩,也不知道写了多少封,也不知道他看了多少,总之,她把要对他说的话,全部写在了信里,信是他们交流的唯一方式。
就这样过了很多年,女孩大学毕业,在家人的安排下,嫁给了一个香港人,跟着丈夫去了香港。小混混从监狱里出来之后,又混了几年,最后在老家自己开了个小吃店。
现在女孩每次从香港回来,都会去他的小吃店看一眼,用她的话说,是去看看他死了没。
她一直很担心,怕他真的像电影里面演的那样,被人砍死在街头,说没就没了,所以,只要看到他还活着,她就安心了。
有时候爱情就是如此吧,两个人不一定要在一起,甚至不需要任何联系和回报,你若安好,在谁身边都不重要。
可乐戒指
钱姑娘本名叫陈婉,之所以被冠以“钱姑娘”这一名号,跟大学时的“光辉事迹”密不可分。
钱姑娘上大学那会儿便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报到那天,她在校门口摆了一个地摊,大到电风扇,小到衣服夹,应有尽有。她腰间背着一个腰包,叉着腰,对着来报到的新生吆喝:“学校超市卖八十,我这只要六十,错过今天,再等一年啊!”如果不是后来在班会上碰到她,怎么都不会想到她竟是大一新生。
等后来熟络了方才知道,她提前三天便来了学校,独自带着一个蛇皮袋,坐了23站公交车,在批发市场与各个老板周旋讨价还价一个下午,背着一袋生活用品满载而归。她俏皮一笑,眼角上扬,酒窝深凹:“我开学的学费都是自己赚的。”
钱姑娘爱钱,众所周知,春天卖口罩,夏天卖冰水,秋天卖保湿霜,冬天批发了一车保暖内衣在校门口叫卖,只要她能想到,所有赚钱途径都被她垄断。学校创业社团的学长学姐,每每见到她,都怒目以对,恨不得生吞了她。一提到钱,钱姑娘总是满眼发光,哈哈大笑,嘴边时常挂着那句至理名言:“有钱不赚王八蛋。”
钱姑娘上大二的时候,谈了一段恋爱,对方是学校篮球队赫赫有名的队草,男生长相清俊,笑起来眼睛就像散落在宇宙洪荒的星辰。谈起这段罗曼史,钱姑娘总是一脸娇羞——她说那日去商场考察,想看看有什么货好卖,遇到男生被店家宰,她挺身而出,硬是让黑心店家退还了多收的钱。男生感激不已,决意请她吃饭,一来二去便相熟相恋。
钱姑娘纵横商界多年,可终究在大三下学期突然金盆洗手,连同事业一起消失的还有那段初恋。学生会主席是一个漂亮的妹子,伶牙俐齿,向来都是个不好惹的主儿,可偏偏笑脸迎人的钱姑娘得罪了这个主儿,据说妹子和男生是同乡同学,暗恋男生多年,没想到半路杀出个钱姑娘,怀恨在心,便借着职位的方便给钱姑娘使了好几个绊子。先是偷偷打电话给城管掀了钱姑娘的摊子,又联合创业社写信给校长整顿校园不正之风,到后来更是雇了几个女生买钱姑娘的面膜,硬是说钱姑娘卖假货毁了自己的脸。
钱姑娘被学校记了一次大过,大病了一场过了许久方才复原,再次出现在我们面前时,身旁早就没了男生的陪伴。
钱姑娘大学毕业后在南京扎了根,恰逢最难就业季,她找了许久都没找到心仪的岗位,这一年她住过地下室、摆过地摊、做过代理……逢聚会时,她依旧是那个意气风发的钱姑娘,她说:“你们要买东西找我,保质保量,我陈婉什么都卖,就是不卖假货。”
最近一次见到钱姑娘,是在她的婚礼上,新郎不是那个篮球校草,而是一个长相普通的男孩。婚礼将半,新人祝词。她穿着一袭婚纱借着酒劲说了不少胡话。
她说她从小就爱钱,谁不爱钱啊,如果多赚一点钱,卖煎饼的母亲就不用被城管赶来赶去过老鼠一般的日子;她说如果多赚一点钱,腰板可以硬气一点,可以实现很多细小的愿望。她说她爱钱,却始终不会因为钱去做昧良心的事。
酒席吃过半,新郎新娘交换戒指,钱姑娘突然哭了,她说毕业第一年两人住过地下室,睡过桥洞,决定和他永远在一起的时候,是有一日,男生从可乐罐上拉下拉环戴在她手上说:“陈婉,我想和你永远在一起。”
钱姑娘说:“我佩服金钱的力量,但比起荣华富贵,比起金山银山,我更喜欢你在我身边。”
后来我们每每谈起钱姑娘,总是哈哈大笑后方才唏嘘不已,这世界上有很多姑娘,有些姑娘披着市侩、现实、满身铜臭气息的外皮,终有一日你会发现她口口声声最爱钱的眼神里全是对这世界轻轻地试探和那想爱却不敢触碰的手——如果再加一点,便是穷人最没落的自尊和始终不曾放弃的一点良知。
巧克力的温热,是一颗心的爱。在平淡的生活中,我感谢这块巧克力的温度。 ——题记
很奇怪,每天上学前,衣服的口袋里,总会有一块巧克力。有用锡纸包裹的黑巧克力;有用丝带精美包扎的白巧克力;也有用纸巾包好的巧克力威化……最近,更多的是用半透明玻璃糖纸裹着的一颗圆圆的,散发着馨甜滋味的果仁巧克力。每当我带着困意含着体温的巧克力坐在车上,润滑的巧克力融入口中驱散困意时,心中总会涌起一股温暖的喜悦……如此细腻的心思,只有妈妈才会有吧,
快乐地回味着妈妈的爱,自然而然,会想起那对我“不冷不热”的爸爸。窗外的大风呼呼地吹,哼,我的爸爸就和这冷风一样冻人!
一颗颗温热精致的巧克力慢慢融入了我的生活,就像是一根蜡烛,摇摇曳曳,美丽着我的心……
这天,是爸爸出差的日子,蹊跷的是,口袋里的巧克力也异常地消失了,我一下还真不习惯。晚上,当我闲来无事,打开电脑,却惊异地发现,爸爸在电脑上写日记:
……
孩了一直埋怨我不细心,不照顾她,我心里也很歉疚,我惟一能做的,就只有每天悄悄给她一块巧克力,仅仅一块巧克力而已,但愿能给她增添一些能量。
原来,巧克力是爸爸准备的,我愣住了,许久,十几年来积蓄的情感才一下子冲了出来,我想起了爸爸对我的点点滴滴,我忽恨自己为什么不早点儿发现这个秘密……
又是一个早晨,我握着手中的巧克力,温热温热的,从手心沁入心田,我幸福地笑了,一遍遍回味以往爸爸给我的各种巧克力的滋味,每一颗,都是他凝聚的一滴爱啊!想像着爸爸怎样挑选巧克力,我忽然明白了:爸爸的爱,就是一块巧克力,只要一块,就可以温暖我的心中的整个冬天……
有了这块巧克力,我知道:我的冬天已不再有寒冷。
那天下午,天本来好好的。可到了放学时,突然下起了倾盆大雨,那雨打在玻璃上“啪啪”直响。我站在校门口走廊里焦急地等待着妈妈。这时,妈妈远远地走来了,手上撑着那把蓝色的伞,像一片蓝色的天空。我向她招了招手,便一溜烟地跑过去,钻进伞下,拉住她那粗糙而温暖的手,一同走在茫茫雨幕中。
偶一抬头,天空已呈蓝色。转头一瞥,竟发现妈妈的头顶上一半是蓝色的,一半是亮白的。
“妈妈,伞歪了。”
“没歪呀!”
我无言以对,默默地依偎着妈妈往回走。到家时,我才发现妈妈的衣服一边是干的,一边是湿的。
我恍然大悟:原来,妈妈是怕我被雨淋着,才把雨伞歪到我这边。霎时间,一股暖流涌遍全身。我忽然觉得眼前的妈妈变得特别高大。
我急忙拿来毛巾,帮妈妈把湿的衣服擦了又擦。
那倾斜的雨伞,是一把充满了温情的伞,永远定格在我的脑海中。
人的一生中会流许多次眼泪,有时是喜悦的眼泪,有时是悲伤的眼泪,总之,人会因为不同的事情而流下不同心情的不同的眼泪。
记得我初一的时候,由于天气太冷所以没有骑自行车而是坐公交车回家,明明早上妈妈提醒了我好几遍回家坐几路车,结果一到放学我又给忘了,哎!我这糊涂记性。
已经过了好几趟车了,我却还是记不起来自己应该坐哪辆车回家,怎么办?于是我做出了人生第一大错误决定——碰运气。来哪辆上哪辆,正想着一辆公交车缓缓开了过来,于是我二话不说就上了车。坐在车里,我一直看着外面的风景,生怕错过回家的路,接下来我本以为它会直走的路居然拐弯了,天!可是现在又下不了车,还好这块我还比较熟,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下车,可能我希望它再拐个弯,这样我也可以回家。但事实并不像我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公交车往更远的地方开了过去,天!我彻底绝望了,只能祈祷它赶快停车。终于停下了车,我一下来就傻了眼,这什么地方?完全不认识好吗!无奈之下我只好决定问路人,希望他们能够帮助我找到回家的路经过我坚持不懈的询问下,终于知道怎么回家了,这让我十分感谢那些帮助过我的人。坐在回家公交车的路上,看着窗外已经漆黑的天空,有些害怕和担心,爸爸妈妈怎么办?他们一定不知道我坐错了车,这么晚了还没有回家,他们会担心的。不行,我不能这个样子,我要振作起来,于是我唱着歌给自己打气:“梦想起航就算是风浪滔天,也要大声的唱,不管前方有再多险阻,要为彼此护航……”,就这样唱着唱着,我回到了家,走了一段路,隐约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妈妈。我立刻跑了过去,抱住她就哭……
唯一不同的就是我留下的眼泪不是因为胆小害怕,而是我庆幸自己是这么的勇敢,我是为自己的勇敢而留下的眼泪!
人生,像一局落子无悔的棋,像一场锣鼓喧天的戏,像一片波涛汹涌的海……虽然我只是生活中一个平凡的过客,但也有一份我自己的精彩。
《书香》一文描述了这样一个令人惊心动魄的故事。他一岁时,母亲就去世了。孤苦伶仃的他和父亲相依为命。但要强的他爱生活,爱读书,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但残酷又一次光顾了他,父亲因病重不治,也离开了他。悲伤中,小男孩又迎来了学费的困扰,好在一个好心人帮助了他,还免费为他提供大量的书。男孩兴奋地去拿了几本书,但不幸又发生了,一场车祸夺去了他的生命,而那几本书还紧紧地撰在他的手中……
看罢这个盈满着悲伤的故事,我不禁为男孩凄苦的命运流下同情的泪水,同时也为男孩对书的痴迷而敬佩。为了读书,他至死都无悔。想想幸运的我呢?我的人生不也同样因为书而变得精彩纷呈吗?
生命因书而精彩。书,可以武装人的头脑,开启人的智慧。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古人也有“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之说。人生最惬意的事莫属于夜深人静,坐再窗下,一杯香茶,一卷名著,四面荡漾的茶香与书香,使我的灵魂飘飞,慢慢升腾……
书,使我飘飞的身心来到荒岛,与鲁宾逊一起开始流浪生涯,面对并且克服困难;使我飘飞的心来到了黄土高原,体验安塞腰鼓的惊心动魄,激越高昂;是书,让我走进一个别人无法走进的世界,让我懂得什么是挫折的可贵,什么是顽强和勇气,什么是善良和邪恶……总之,是书让我感受到了生活中一个又一个精彩。
诗人的兴趣是优美的诗歌,作家的兴趣是一篇篇感人肺腑的文章,而我呢,我平凡得什么都不是,难道就没有自己的兴趣嘛?不,不是的,我有,我的兴趣就是书。当我虚度光阴时,我会用“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来警告自己;当我和朋友分别时,我会用“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来见证我们的友谊;当我对自己失去信心时,我会用“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来鼓励自己。正因为这些书,我的人生路才变得花团锦簇。
远在天国的男孩呀,但愿现在的你不必为生活的窘迫而烦恼,能沉浸在淡淡的书香中,享受读书的快乐……
我一向讨厌昆虫,尤其是蝴蝶。因为它美丽的翅膀下有个丑陋的身体,这不正是“虚伪”吗?
今天,一只翅膀受伤的白蝴蝶落在水沟旁休息被我逮了个正着。于是我悄悄走过去,用两只手指捏住它的一只翅膀。这只蝴蝶虽然知道自己太渺小,但它还是拼命弹动另一只翅膀,脚不停地在空中挥舞。我慢慢松开手,谁知它却直挺挺地落入了水沟,在水中抖动翅膀挣扎。
我蹲在地上,静静地看着水中的这场斗争——白蝴蝶的翅膀已经贴在一起,却依然不放弃地拍打着水面;累了,休息一会儿,继续努力与水抗争……它想飞起来,但仿佛一切都是徒劳的,可它依然不放弃。看着看着,我好像没有那么讨厌它了,手也不自然地拿起根细木竿,把它捞了出来。
它看上去已经奄奄一息了,翅膀紧紧地贴在一块儿,上面沾满了水珠,就连两根触角也只看到一根,另一根不知道贴到了哪儿。我小心翼翼地把它的翅膀展开,把它放在了一盆花的泥土上。微风虽然把它吹得乱晃,但它却坚强地挺着,脚紧紧地抱着土块。我顿时很震惊,一个如此渺小又不珍贵的生命,却如此自重,如此顽强,求生欲如此之大。我把它放在挡风的木板边,静静地端详着它:白翅膀,小身体,两根天线似的细长触角……
下午再看到它时,它好像又恢复了活力。我揭开木板,那只蝴蝶就拍着翅膀,优雅地飞向远方。一个小生命都有如此的求生欲,如此珍惜生命,那我们有些人又有什么理由去轻视生命,放弃生命呢?
想到这儿,我居然有点喜欢这些昆虫了。
禹分天下为九州,豫为九州之中,汝又为豫州之中,故为天中。
天中天中,天下之中。身居河南,原为中州,亲赴汝南,身在天中。
天中山,三尺三。来到天中山,一步可登天。
谁都有登天的梦想,跨越天中山的肩膀,似乎轻而易举;然超越心灵的图腾,却是何等的关山重重!
小小的天中山,承载了太多历史的关爱。日影观测,天象异动,一切尽握掌中。
小小的天中山,偏偏就成为了天下之最。垒土成山,立碑成咏,任他霹雳弦惊。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叹颜公龙飞凤舞:平定中原乃平生所愿,忠贞报国有谁人言功。
看张海挥笔疾书:天中山圭影千古运转,颜鲁公气节万世长存。
绿草青青,天中山风姿依旧;白云悠悠,无影塔直上苍穹;梁祝已逝,重阳节蹒跚漫步;周公何在?驻马店日夜兼程。
是谁铺就了这幽静的青砖小径?是谁营造了这神奇的天中胜景?
夏雨秋风,染一丝丝情意于日月的双鬓;幽梦逸韵,绘一幅幅美景在岁月的荧屏。
走进天下之中,便走进了天中山深邃凝重的梦境。
春节期间,中央电视台奉上一台诗词大餐――第二季中华诗词大会。
每晚8点黄金时间,锁定中央一套,相约五千年经典诗词,那90分钟,是与中华文明对话,是与千年经典对话,是与一个个或喜或悲的灵魂对话,也是与自己内心深处沉寂的情怀对话。
在这盛宴上,我认识了董卿,那个和刘谦演魔术的董卿,那个和黄宏演小品的董卿,而做为大会的主持人,更加集大方端庄优雅于一身,这十天,她与场上的选手互动,与嘉宾互动,与百人团的朋友互动,我看到了她脸上的笑,也看到了她脸上的泪,看到了她对诗词的喜爱,也看到了她对中国经典的敬意。所有这些都潜入她的大脑,她的眼睛,她的气质,而后化作那一句句对选手的鼓励,对未来的祝福,贯穿大会的始终。以前看她主持节目,那是喜欢,这次大会,那是欣赏加享受。
蒙曼,我在百家讲坛上结识她并爱上了她,她的语言表达好快,她的讲解清晰准确,在鹂波老师对留得残荷听雨声作了讲解之后,她提出了一个问题:林黛玉为什么不喜欢李商隐。其实,她喜欢林黛玉,喜欢她的清晰也喜欢李商隐的朦胧,清晰的任性,朦胧的执着,站在不远不近的地方,可以欣赏他们各自的美。
在中央教育频道的“喜爱的一本书”节目中结识了郦波,当时作为评委的他对孩子们悉心引导,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脸上永远都带给笑意,那么亲切。康震,在百家讲坛上认识的,讲过唐宋八大家,讲过唐诗宋词,经典在他的讲解中那么通俗而亲切,遥远又近在眼前。王立群,他的《史记》从汉朝走来,一直走到21世纪,评古谈今,分析严谨,那都是活的历史书。
舞台,是彩色的,是明朗的,是雅致的,是充满意味的。场上女子们的汉服与背景音乐一起,带人们一起穿越年年时空,去聆听那些古风古韵。
诗词,从诗经开始,到当代结束,跨越数千年,了解诗词就是了解中国的文化,更是了解中国的山川,地理,思维,习俗,人性。看诗词大会,不只是了解中国经典,更是了解现代人的诗词情怀,最小的8岁,最大的72岁,他们来自东西南北,有工人,有农民,快递员,有大学生,还有外籍人士,有的怀揣梦想,有的学习历练,是比赛更是切搓。他们是有追求的几代人,却同样有着现代人的诗词情怀。因为母亲生病毅然离开的王祈隆,身患绝症依然开朗的农民白茹云,在贫困中成长起来却一直热爱诗词的王越彤,还有陈更,武亦殊,张淼淼等可爱的女生,还有叶飞,候尤雯等可亲的孩子,那些七言或五言的句子,那些或长或短的句子,于他们是生活,就像武亦殊说陆游很可爱,“十一月四日风雨大作”中的“我与狸奴不出门”,诗词来源于生活,千年以来一直陪伴着生活,从不曾离开。
席暮容在“淡淡的花香”中这样说:我喜欢的不只是花,而是伴随着那一朵花同时出现的所有的记忆,我喜欢的甚至也许不是眼前的大自然,而是大自然在我心里所唤起的那一种心情。
诗词,于每一位热爱她的人,又何尝不是一种剪不断的记忆,一种难释手的情怀呢。
或许是冬雪的压抑太沉重,总要找点绿色的好心情,就这样的我坐在了车上,行驶在这乡野气息浓蕴的乡间道路上,踏着初春走过的小步子,眼前掠过的景色,欣赏这田野上的绿意盎然与花草芬芳。
被风吹拂的绿油油的半高麦苗,一层层涌开,像是碧波微微荡漾,一圈一圈儿,飘散着涟漪,轻拂着绿纹。来到油菜花盛开的地方,一小块一小块的油菜花田,是田野上一道靓丽的风景线,黄澄澄的油菜花,像是穿着绿色裙摆的窈窕姑娘,撑着黄花小伞,在田野间挥手致意。走近她,这淡淡的别样花香,夹杂着些许“嗡嗡”声,是蜜蜂花间齐舞,是花儿在田间轻语。乡村屋舍飘过的缕缕炊烟,像缥缈的仙雾,在云间游荡。灰褐色的含苞的枯树枝头上,鸟儿在欢快的清唱。池塘的鱼儿们咬着响嘴,打着旋儿的游着,嬉闹的几个青年将土块丢进了池塘,惊得鱼儿们一股脑儿全蹿进了池塘深处,泛起的清水与浊水渐渐交融,成为了鱼儿们最好的遮掩。小雨也在路上轻轻地拍打着,像是在迎接这盎然春色。大地披上这五光十色的新衣,褪去了素裹银装。
我就这样欣赏这田野的春色,它像是一幅彩画,五彩缤纷多姿多彩;它像是一首轻歌,悦耳动听余音绕梁;它像是一场旅行,说走就走精彩生动;它像是一处仙境,清烟袅袅风吹米饭香。
致一场说走就走的没有告别的田野旅行,只顾着欣赏,来不及流浪。执一盏清炷,照一方明亮。引一渠清水,润一地荒凉。载一叶轻舟,赏大海汪洋。凉风习习,淡淡酝酿,这美好的初春印象。
如今已是深夜。
我生活在一个不繁华的小城,有树,有山,也有高楼大厦。我坐在自己的床上,思绪万千。刚刚读完白槿湖的《如果巴黎不快乐3》。这本书看了不止一遍,却依旧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吸引。
佟少,别来无恙。
我喜欢这个名字。喜欢白槿湖的故事,所以让我在网页上看到她的介绍以及她小说的介绍时,我会飞快的划过去。因为我怕我迷恋上她的小说。情节环环相扣,可依旧动人。看到第一部和第二部的介绍,心里有一丝落寞。讲不出来的落寞。
我酷爱写作,可是时间以及家庭环境等等因素的影响,让我不得不放弃,我只是怕。曾经也想过出某本很热销的书,可是每次看到我写的枯燥无味的故事以后,就感觉什么作者,大概与我都不沾边,所以我怕。所以每当夜深人静时,我就会在自己小小的空间里,寻找属于自己的生活,在黑暗中寻找属于自己的故事,所以我怕。我感觉我正在向抑郁症走去,我有时候竟然觉得所有美好的东西与我都不沾边,我感觉我快要被压的窒息,甚至幻想所有一些从来不曾出现的故事,所以我怕。
对小说的喜欢是说不出的喜欢,是又爱又恨,我怕我沾染上它以后就会无法自拔,我怕我幻想小说里的故事而忘记我现有的生活,而去幻想永远不会发生的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故事。或许这是每个女孩都经历过的吧。
十五岁的我,如今已然是一副看透世事的模样,对着镜子,我笑了,为什么我比同龄人这么伤感。二十岁,请善待我。
你们,别来无恙。
无月,无风,心里空空的,看窗外,一片漆黑,一个矫捷小巧的黑影从窗前闪过,不胜一惊,定神细看,才发现这是一只猫,黑色的猫,最近医院里总是有很多的猫,关我见过的就有很多只,其中印象比较深的就是一只白色的猫和两只黑色的小猫。
第一次见到那只白色的猫是在夜里的1点,我站在窗边,向下俯视,在白色的灯光下,雪白的猫不紧不慢的梳理着自己柔软的毛,冷傲,高贵,在漆黑的夜色中,那一抹白,白的如此刺眼,像一位傲慢的君王,气压山河,孤傲一身,然后,看着它以高雅的姿态消失在我视线里,也许只是那一黑一白的对比,让我深深的记住里它。另外的这两只小猫是我在放晚自习回家的时候看到的,它们两在我家楼底下,一只警惕的盯着我,而另一只则若无其事的底着头,好像是在嗅怎么东西,但由于没戴眼睛,所以没看清,我又走近了几步,原先警惕的那只黑猫已经跑了,可是另一只却只是抬头看了我一眼,根本无视我的存在,然后低头,接着嗅它的东西,我学着猫叫了两声,但感觉像猫在被踩了尾巴后发出的声音,那叫一个惨,接着看见此猫抬头盯了我许久,居然向我走近了两步,用爪子来碰了一下我的裤脚,小声的叫唤起来,我竟看到了它从眼底流露出的温柔与信任,我开心的笑了,被人信任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经管我知道它不是人,是猫,但是我一直认为这种灵敏的生物有属于自己的智慧,只是人类不懂罢了。
我一直很喜欢人与自然那种自然的美,崇拜着自然那种无与伦比的力量,臣服与自然的脚下,看到落叶会莫名的心痛,看到花开会莫名的喜悦。我喜欢画画,可是不喜欢画人,我不会画人,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为什么,我喜欢画一些花花草草,山山水水,或者以抽象的方式把人与自然容为一体,但是单独叫我画人在目前为止,是怎么也做不到的,我爱照相,抬着相机到处乱跑,尽管知道自己技术不是很好,但是我总是喜欢把画面定格在小小相机里,这样我就可以得到永恒了,尽管知道这样的做法很傻。很多时候,我讨厌有人出现在我的相片里,在我觉得,一副绝好的风景里,不应该有人,人,无疑是对这张照片的玷污,没有人可以配得上自然,在现实世界中,我找不到一个可以与自然媲美的人类,找不到,不可能找到。
我总是沉迷与自己给自己创造的梦境,天马行空的幻想,一面幻想,一面重复的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的,可还是无可救药的沉迷下去,一面见自己痴痴的笑,一面看眼泪哗哗的流。我不认为希望是什么好东西,因为人家说,希望只是为了失望,我不想失望,却忍不住希望,最后只得失望,麻木的告诉自己,看吧,都说了,不要抱有希望,现在只省下失望了,下次不许这样了!可到了下次,还是这样,先希望,然后失望,接着,形成了恶性循环……
在这样无月无风的夜里,我总有一个习惯,看一本小说,我喜欢青春文学和魔幻小说,特别是魔幻小说,在佩服作者惊人的想象力时,也不忘郁闷自己为什么没有这样好的想象力,这总让我觉得好矛盾,我明明是一个幻想者,却不知怎样用手去表达,只知道让自己所幻想的在自己的大脑里一遍一遍的反映,看累了,就把它从大脑里删掉。我喜欢那些对于过去的幻想,而不喜欢那些对未来的幻想,喜欢华丽大胆的描写,却厌恶那些小桥流水一般的描写,喜欢那些希腊故事,埃及故事,因为它们对我而言太具有吸引力,我不懂,所以我去探索,而这样一个探索的过程总是让我激动,兴奋,快乐的手舞足蹈。
扯了这么多,其实我也不太清楚我想写个什么东西,但是也许就因为它是随笔吧,这样就好了,现在凌晨3点的钟已经敲过了,我想我也该去睡觉了。
夜,无月,起微风。
抬头望望窗外,蓦然发现路边树上的叶子不知何时已经枯落了,只剩下那些干巴巴的没有一点生机的败枝。才才知道,原来时间就这样不经意的从身边流走了,从春到夏,从夏到秋,又从秋走到冬。一年四季在不断的轮回……
看到此情此景,不免有一种凄凉、无助的感觉充盈心头,但是,很少有人发现,冬季的阳光透过这些毫无遮掩的枝条射到人的身上,却依旧温暖、依旧惬意,依旧别有一番风味。而那些枯败的黄叶也正在沃土中孕育着来年生长的希望。所以我们不必把生活看得过于冷酷与无望,其实生活本身是美好的,只是因为我们的成功亦可失败才会把它看得或是美好或是冷酷。
生活中,我们都在力求圆满,但并不是只有圆满才是唯一,即便是伤心、失落,它的背后也写满了希望与美丽。我们不必太刻意地去追求尽善尽美和完整无缺,只要不愧对生活,真真正正的感受到了生活的意义,就算是一种无法划满的半圆,也有它独特的韵味与不同之所在。我们也不必对生活苛求什么,只要走过,勇敢地走过,便是一种洒脱。
生活的美好源于感情的真挚。人们都说世间最美好的是爱情;最可贵的是友情;最伟大的是亲情。爱情如同一杯酒,陈而不烈;友情好似一杯茶,淡雅而不苦酽;亲情仿佛一杯奶,浓而不腻。如果你拥有着这人生最宝贵的"三情",那么你就不该对生活有任何抱怨,因为上帝对你倍加宠爱,赐予你别人不完全拥有的东西,还有什么比拥有如此完美的情感更重要的呢?
去真诚地感受生活、体验生活!虽然它有时波涛汹涌,跌宕起伏;有时荆棘密布,乱石嶙立,但是"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坚强地走过,走过去便是一片万里晴空!其实,你在奋斗、在抗争的同时,你已经战胜了生活,生活所要给予你的便是该如何去品味、如何去感受。
今天在家写完作业没事干,到处瞎转,无意中发现厨房里得菜还没洗,我灵机壹动:如果我学会了帮妈妈洗菜,妈妈壹定很高兴,同时也减轻了妈妈得负担。
说干就干,我拿着篮子来到水池旁,打开水笼头,开始认认真真地洗。我壹片壹片地洗起来,连壹点脏、壹个蚜虫也不放过。洗着洗着,突然我触到了壹个软绵绵得东西,我得手就像被电击了壹下。仔细壹看,原来是壹条大青虫,正趴在菜叶上享受“洗澡”带来得乐趣呢!吓得我把这片菜叶壹下子给扔出好远。可回头望望那片菜叶,又肥又大,嫩汪汪得,扔了多可惜呀!再想想,妈妈原来洗菜时,这样得遭遇又不知有多少回呢!可是妈妈却没有怕,而是不慌不忙地把大青虫拣出扔掉,继续洗。而我呢?活像壹个胆小鬼。望那菜叶,我感觉到大青虫在嘲笑我,每壹片菜叶都在嘲笑我。为了证明我不是胆小鬼,我鼓起勇气,拾起那片菜叶,拿下大青虫扔掉。刚好有只鸡经过,被它叼走了。我又继续洗菜。
菜洗好了,我又把菜切好。这时传来妈妈得脚步声,我立刻跑回我得小屋,假装在看书,但是眼睛却在瞟妈妈。只见妈妈匆匆忙忙放下包,准备洗菜,发现菜已洗好且切过,很惊讶,就过来问我:“菜是谁洗得?”我佯装不知道,说:“大概是神仙洗得吧?”“你这小鬼还敢逗妈妈。”我哈哈大笑起来。妈妈壹把把我搂在怀里,高兴地说:“我得女儿长大了,会帮妈妈做事了。”
今天我不只学会了洗菜,还通过大青虫壹事,锻炼了我得胆量,使我懂得了只敢于面对困难,困难就会逃得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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