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茶加盟店10大品牌加盟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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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茶加盟店10大品牌加盟费多少,开奶茶店都希望能够加盟一个知名度非常高的品牌,这可以为店铺带来极大的人气,但是知名度高的品牌不仅仅加盟门槛高,就是加盟费用也相对较高,下面看看奶茶加盟店10大品牌加盟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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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喜茶

这个品牌的知名度是相当高的,但是目前主要开发一二线城市的加盟,产品定位高端,只适合在一些高端商圈开店,想要在三四线或者乡镇开店可以考虑一些性价比高的品牌,加盟费设备和服务核算下来至少需要100万左右。

2、奈雪的茶

奈雪的茶目前经营模式只直营,不加盟,所以想要加盟这个品牌的朋友可以去考虑其他品牌。

3、古茗奶茶

古茗奶茶的门店较多,目前只在部分地区开放加盟,而且加盟门槛非常高,需要先提交申请,加盟费、设备和服务费用在28万左右,店铺开下来需要三十万起步。

奶茶加盟店10大品牌加盟费多少
  

4、茶颜悦色

这个品牌目前的模式也是只直营不加盟,而且门店主要在长沙等地,也是热度很高的网红品牌,主要开在城市成熟商圈。

5、蜜雪冰城

全国门店最多的一个品牌,目前有两万多家门店,所以加盟审核非常严,通过率也是极低,整体开店费用37万起步,真实开店费用至少需要四五十万。

6、coco

coco也是非常成熟的奶茶店加盟品牌了,全国店面很多,目前开店模式是区域代理开店,投资费用至少需要一百多万起步,适合一些有经济实力和团队的.朋友。

7、一点点

这个也是老品牌了,店铺也比较多,加盟+全套机械设备+服务这些差不多需要三十五万左右,也适合一些经济实力较强的创业者。

8、艾雪皇后

艾雪皇后是非常有前景的品牌,加盟费不高,总部还免费送装修,除房租之外的整体开店费用是12.8万,投资性价比极高,非常适合新手和一些小本创业者开店。

9、书亦烧仙草

非常成熟的品牌,产品上没有特别大特色,在市场上也有一定的知名度,全国门店很多,虽然总部报价是二十万左右,但是不含装修和房租,如果算下来,预算至少也需要三四十万起步。

10、沪上阿姨

也是颇具知名度的品牌,是上海本土品牌,全国门槛也有一千多家,投资预算也不低,要38万左右,想要开店至少要准备40万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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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奶茶店10大品牌加盟费多少钱

1、一点点奶茶

公司能够打造更加具有性价比的品牌,店内产品很丰富,可以给大家带来相同的奶茶,加盟费大概五万元。

2、喜茶

公司能够以传统饮食作为技术融入新的牛奶,制作出更让顾客满意的产品,有着更严谨的生产技术。加盟费大概四五万元。

3、鹿角巷

自从创办以来,公司能够用心做好茶,感动每个顾客,给顾客带来一杯好茶。签订合同加盟费大概三四万元。

4、CoCo奶茶

加盟品牌要准备大概两三四万元加盟费,把新鲜奶茶,时令季节产品做的`让顾客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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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鹿芝茶

为了给顾客带来更好产品,能够以亲民的市场价格,性价比品牌产品做得让大家满意,加盟费大概两三万元。

6、高兴柠檬

公司以新鲜外带茶饮品牌打造为主,符合年轻人消费需求,加盟费要准备大概五万元。

7、益禾烤奶

奶味浓郁,多重口味叠加,味道更好,签订合同要准备大概五万元加盟费。

8、贡茶

店内产品可靠,坚持高质量方针,要与公司签订合同,准备大概五万元加盟费。

9、奉茶

公司能够以休闲饮品打造为主,无论是产品口味,品牌形象,都能让大家满意。加盟费大概三四万元。

10、大卡司奶茶

产品种类丰富,使用材料很全面,产品体系也很丰富,没有任何添加剂,让顾客好评不断。加盟费大概四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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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之前十大注意事项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

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

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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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

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

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

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

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

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

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

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

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

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

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

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

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

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

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

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

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

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

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第

九、合约终止之处理。

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

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

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因为唯有在签约前,仔仔细细了解合约,才能减少日后的纷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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