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书的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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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桂花”飘香的季节,我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那条道路漫长而又清幽。我想起,你曾经推着自行车,与我慢慢的走,路边一树桂花的香味悠悠袭来。你说,花香太过浓郁,失之淡雅。我说,花盛放,像一场浓烈的爱,芳香无可隐藏。我看着你的眼,你只是随意的笑。
恍惚回到我们相遇的日子。那天你穿着红色的球衣,右手抱着球,抬起左边的胳膊,随意的擦拭额角渗出的汗水。你从教室门口走来,太阳在你身后照耀,把你整个笼在光芒中,你就这样金光闪闪的出现我的面前,吸引了我所有的眼光和的注意力。我的眼睛追随着你,看着你在金色的操场奔腾跳跃,身姿矫健,不经意间,回头,露出了明媚灿烂的笑容。我的心砰砰的跳动着,像强健的鼓点在耳边敲击。夕阳在你身上拉出长长的影子,而你在我的”心里”划下长长的痕迹。
往事不可追,我又开始”思念”你了。思念像一只小虫子,在往事的陷阱中,一点点的啃食着我的心。我把对你的思念寄托在这流淌的”文字”上,它绵延无绝而又流水无踪。
离我们分别的那天正午,已经过去了无数个日夜。我曾说,花尽情盛放,肆意芳香。可是那天我站在你面前,你笑吟吟的一双眉目,不含半丝情怀。我在那个盛夏的午后,不断的退缩,退缩,缩成了小小的一道影子,只能在远方默默的看着你。我看着你交了女”朋友”,清秀的丽人,依偎在你怀里,你甜蜜的笑容。我看着你的女朋友离去,你黯然的神色,落拓又寂寥。而这中间已经过去了许许多多的”岁月”。
我又回到了桂花飘香的林荫道上,仿佛回到了”少女”情怀总是诗的年纪。你一个转身一个笑容,总能轻易的在我的心湖荡起波澜。我又一次的回到了这里。我带着桂花的香味向你走来。在”时间”的酝酿下,它仍然余韵悠长,带着浓烈甜腻的芬芳。你是否愿意捧着这一团香?
没有什么比这更让我高兴的事情了,我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电子科技大学,一同考上这所大学的,还有我心仪的姑娘叶漫!
我想等时机成熟了告诉叶漫,我从高中就喜欢她。
我有一个同班同寝室的死党,他叫刘俊,也经常出现在我和叶漫吃饭的地方,这时的叶漫总是笑盈盈地叫他一起吃。日子久了,我渐渐感觉到有点不对劲,刘俊看叶漫的眼神很温柔,那绝对不是一般的眼神!我不由得对刘俊产生了嫉恨,论外表,他比我好看,论学习,我俩都是尖子,不相上下,最致命的是,他家庭条件比我好,穿着气派,花钱大方。
于是我一边故意躲避刘俊,一边想着怎样尽快向叶漫表白。
一天,寝室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刘俊不好意思地从裤兜里掏出一封信来,悄悄对我说:“我喜欢叶漫,想向她表白,你帮我递一下信好吗?”
我一听这话,脑袋一片空白,不知是嫉妒还是生气,我有点失态,大声说:“我帮不了你,要给你自己给吧!”
说完转身就要走,刘俊拉住我,说:“好哥们儿,你们是老乡,我们是死党,你帮帮忙吧!我当面给万一她拒绝了,多尴尬啊,那我们以后做朋友的机会都没了。”听了刘俊的话,我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于是,我接下了那封信。
后来,我悄悄拆开了刘俊的信,那飘逸的字体,那温情的话语,那飞扬的文采,足以让一个美女着迷。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发现刘俊淡淡的笑容里有掩盖不住的失落,是的,他没有收到叶漫的只言片语。但是,他不知道,他那封情书还在我抽屉的最里层躺得好好的,当然,我不能告诉他,我已经对他说过,叶漫面无表情地收到那封信了。
转眼到了期末,老师说,考第一名有3000块钱奖学金。3000块钱对我来说,诱惑力太大了,我想,我无论如何都要拿到它,拿到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叶漫买一份贵重的礼物,让她明白她在我心里的位置。
刘俊是我最强大的竞争对手,尤其是英语。于是我天天往英语老师办公室窜,一是问不懂的知识,二是讨好老师,希望在平时成绩这一块,能拿高分。
这天,系里组织了一场球赛,打完比赛我去教师办公楼上厕所,上完厕所后路过英语老师办公室,老师不在,我进去拿了个纸杯接饮水机里的水喝,抬眼看见桌子上有一个文件袋,上面写着“期末考试”的字样。我的心开始咚咚地狂跳,我看了看门外,没人,于是脱下守门员手套,快速地从文件袋里抽出卷子看起来。当我看完最后一题,正想把试卷放回袋子的时候,门外传来了脚步声,我慌忙将试卷放下,躲在了门背后。
是刘俊,他在门外喊了我两声,我不敢答应。最糟糕的是,由于我放的卷子半边在桌上,半边悬空着,慢慢地掉了下来!我在门后从猫眼里看到刘俊进来,拾起卷子准备放回桌上,但他看了一眼卷子,若有所思地回头望了望,我猜他是和我一样,动了念头,是啊,机会就在眼前,谁不会去把握呢?可刘俊似乎运气比我更差,因为此时英语老师进来了。
刘俊看见英语老师进来,突然坐到椅子上,双手抱头,显得痛苦不堪。英语老师吓坏了,忙问他怎么了,刘俊说:“我犯心脏病了,帮我叫医务室的医生来!”
英语老师匆匆下楼,刘俊还趴在桌上,双手抱头,我不知道刘俊有心脏病,但我知道此时是我最好的出逃时机,我赶忙溜了出去……
期末考试完了,我是第一名。没想到刘俊竟然大比分落后于我,英语才刚好及格。我拿到奖学金,名义上叫叶漫陪我去逛街,实际上是选礼物给她。
一路上,叶漫都漫不经心。我问她怎么了,她说:“王智,英语老师在刘俊的平时成绩那栏打了零分,我去问了英语老师,你猜怎么着?英语老师说,刘俊那天去翻看英语试卷被他发现了,刘俊不但不认错,还装病支开英语老师,校医来检查,说他一切正常,有心脏病的人能在球场上卖命地奔跑吗?我很喜欢刘俊,可是这次他让我失望了,没想到他是这样的一个人!”
我听了这话,再也无心给叶漫挑选礼物,拉着她回学校了。
我深爱的姑娘不喜欢我,我的努力有什么意义!我此时需要发泄,于是叫了几个球友去踢球,等我换好装备,却找不到我的手套。我在寝室里到处翻,住我上铺的哥们儿说:“别瞎找了,我前几天看见在刘俊的床上。”
我拉开刘俊的蚊帐,果然我的手套摆在他床头。怎么会在他这里?我想啊想,突然,一个可怕的镜头浮现在我眼前:那天翻看试卷时,我脱下手套,放在了老师的椅子上!我明白了,刘俊突然坐到椅子上,是为了遮住我的手套!他不可能不知道我在那里,因为他在门外还叫着我的名字,他一定是看见我上楼了!
我拿着手套,呆住了。我找到刘俊,问他为什么。他说:“其实我看到你的手套后回头就知道你藏在门后,因为门没有遮住你的脚。我这样做,是为了叶漫。既然叶漫不喜欢我,那她一定是喜欢你了,如果你被发现,一定会伤害叶漫,我不希望我喜欢的女孩受到任何伤害。王智,过去的事就别提了,以后好好珍惜她,祝你俩幸福!”
我的泪从眼角流了下来,快步走回寝室,从抽屉里翻出那封情书。我找到叶漫,将这封耽误了几个月的信交给她,并对她说:“叶漫,不管你看到什么,听到什么,你都一定要相信刘俊,他是个好男孩,你可以放心地去喜欢他。我真诚地祝你们幸福!”
青春从来都是一道明媚的忧伤。里面都欢笑,有泪水,有难以承受的疼痛。经常会在一个人的时候,难过的掩面哭泣,找不到十字路口的方向,站在无人的隧道里徘徊。成长,亦是如此疼痛的曾经。疼痛着我们的每根神经。忘记了多余的时间,忘记了你从来没有实现的诺言。只是忘记,没有被消失。
身边的人,来来往往的出入。有人走,有人来。有人微笑,有人哭泣。那些都无可避免的成为了印记。一道道在墙壁上翻转出来的印记,多想要停在昨天,停在单纯的从前。我抚摸着这些班驳的岁月,它们微笑着告诉我,它们都属于成长。无法从生命中剥离,只能微笑着不承受它们所带来的笑容与泪水。那圈圈我们走过的年轮,如同痕迹一般闪烁在脑海里,无论我如何逃避,它依旧跟随着我的背影,一直不肯离去。
一直以为,从来都是自己一个人;一直以为,每个人都会是过客,陪伴一段路途之后就会离开,你无法改变。于是,开始变的安静,安静的看着生命路口走过的每个人。安静的跟每个人说着:你好。再见。然后学会优雅的转身离开,不是决绝,而是已经习惯,习惯了人来,习惯了看着你们离开。我已经麻木,麻木到残忍的自娱,如果留不住,那么我就选择记得我们的曾经。学会把那些曾经当做痕迹刻如自己的生命里。
没有一个人,不会一个人。我知道,你还在。从我认识你,从我们在一起,你就一直在。我知道,我很不好,我为了自己的那些不安,一直在感情路口徘徊。从来都觉得悲哀,觉得自己是一个不被理解的孩子。我站在镜子面前,看着日渐憔悴的容颜,看着自己的眼睛,我告诉自己,什么都没有的时候,你都还在。所以我到现在仍旧觉得自己是很幸福的人,我还是可以在阳光下微笑,只因为有你,你会陪着我。
情书这两个字于我,真的从来没写过,我不知道要如何用我手中的笔去告诉你,也不知道我写的会不会就是自己想说的。我只是单纯的送你封情书,虽然我不知道,明天的明天,后来的后来你会不会还是一直在。只是我仍旧觉得安心,你在,比什么都好。人生有那么多中可能,遇见你,亦是我最幸运的青春。
你知道吗?情书,在这个物质的年代里,真的已经变的很稀少和廉价,可是我仍旧想写下来。爱的,不爱的,都会在岁年里慢慢的淡出生命,对于这个,我不是用来告诉你我爱你或者是什么,我只想说谢谢你,谢谢你陪伴我走过这些难以承受的青春,谢谢你一直那么用心的爱我,谢谢你一直不厌其烦的在我身边,谢谢你,这么用心的疼我守护我。
若干年后,若是我们真的能在一起,我想我已经能够温柔的对你微笑,跟你一起来看我此可刻写的这封:赠与你的情书。
一点了吧。不知道该干什么。
因为有个人说曾经因为另一个人结婚时写了篇小说赠予她。后来却被删去。昨天无意中发现朋友转载了此篇日志便分享了自己曾经的笔迹。
于是我在凌晨疯狂地翻着好友动态。
甚至翻到了三四天以前的状态。但最终失望的是,我想找的东西还是没有找到。
也幸好没有找到,不然我无法确定自己是否有勇气去面对那些可能让我难过的语句及看过之后自己无法控制的胡思乱想的心绪。
有些傻气,我还是有些耿怀于那些早已经沉淀下去的事情。
却也因此,见到了很多以前有意无意忽略了的东西。
对于好友的动态,我一向关注随心,兴致好了便会点评几句,大多是静默的掩上手机关掉网页。
好吧。
其实我今天看到了很多同学新更的相册。
顺着轨迹寻去,找到了我的老光阴。
关于高三、关于那群人的。
见到了很多熟悉但现在有些忘记了的面容与场景。
TA们都被定格在过去。
然后促使我现在半夜敲击这些散乱的文字的原因是。
我惊恐的发现,我是多么冷情的人。那些记忆,在我这里,竟然没有停驻分毫。
我相册里没有那些人。她们的相册也几乎没有我。我像在看一场无关自己的热闹与熙攘。可是,那又真真切切地是我的青春。
毕业之后,几乎没有联系。没有电话,没有短信,没有消息,没有想念。包括与曾经最亲近的人。
这也是为什么我那篇怀念高中那些人的文章《锦样年华素色时光》最终只写到了6.阿铛那里。
因为隔得越久,我对那些人的想念越少越模糊。再没有情感能支撑我继续进行这样宏大的诉说。
我仿佛抱定了一种姿态——决意决绝地与过去告别,不留任何想念,奔赴自己新的旅途。
其实这也没有什么不好,能让我更快地融入新的环境,少了跌撞。
可是,为什么我在面对哥的指责时却如此心虚?决绝地告别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我也想做个温暖的关心朋友的人。可是更多时候因为我的自私与冷情而力不从心。
不知道能否被原谅呢?
可是,一切都无法回头了不是么?那些人事,我们再也遇不到。那些在灰白年代深深自卑着的岁月,也永远定格在昨日。
写到这里,突然有顿悟。我想,我不愿回首的原因,只是怕见到曾经那个怯懦自卑的自己吧?稀淡的眉,枯黄的发,眉眼里全是青涩地稚嫩,她躲在以前的岁月里唯唯诺诺,一脸惶恐怯弱的姿态。
光这样想起就觉心酸。美好的岁月,怯懦的自己。这样强烈的反差,我是绝计不能接受。
有以前算交好的男同学在进空间看了我的相册之后,给我发消息说:真是女大十八变,进大学之后变漂亮了。
我看到的时候笑了下,其实没有变。我从不化妆。眉还是当初那样稀淡的眉,只是用了厚重的刘海来掩住。头发还是黄,甚至更厉害,不过不是染,而是吹风机用多之后头发的枯黄,却剪出了形状来掩饰。唯一变的是眼睛吧,当然,轮廓依然是一样的,变的是里面的光采。
至少现在我不会在见到陌生人就会直觉地把自己缩起来,沉默地不露任何言语想法。
如果你见到以前的我,那么便能了解我如今的转变有多么不容易。
虽然有时我也会对自己产生怀疑,自卑感间歇发作,但其它方面会得到很多人的肯定。
这些便弥补了我来自其它方面的沮丧与灰心,我又不是全才,怎么能事事都做得好呢?
真的,自信勇敢的女孩最美丽。
马上要到新的高考了吧?我希望你们都好。一定要上大学。
虽然现在外界对大学的评论很不堪,这里不好那里不好,上不上大学无所谓。
我也不否认我们很多人都在荒废时光,空虚度日。我也是这样。还记得当初我跟朋友说起考大学,我说即使是为了继续荒废时光我也要上大学。
但是,你要相信,没有多少人会真正舍得把自己最好的四年就这样浪费掉的。大多数人在经过大一的迷茫之后,大二大三都会惊醒,给自己寻找各种各样的机会来为自己的人生加分。
我也会的。
所以,最后这三、四十天里。那些我所有认识的不认识的将要高考的人们,请好好努力做这最后一搏吧。
克里的父亲早逝,他和母亲相依为命。可是,克里却一点也不争气,他成天游手好闲,打架斗殴,喝酒赌博。母亲看在眼里,气在心里,劝也劝过,骂也骂过,却没有一点儿效果。克里依然我行我素,甚至变本加厉。母亲见此束手无策,只能以泪洗面,她想,要是克里的父亲在世,他就不会这样。
整整一夜,克里未归。第二天一早,克里方才摇摇晃晃地走回来。一进家门,他就看到桌上放着一封信,他上前一看,竟然是他的信。谁写的?克里迫不及待地拆开,只见信里写道:“克里先生:您好!您是我心中的英雄!那天,您一拳将坏人打倒在地上,太棒了!我太喜欢您了!……”信的末尾署名苏姗。
克里看完信笑了,这苏姗居然把他当成了英雄,居然喜欢他。其实,那天他在街上打的人不是什么坏人,恰恰相反,他是坏人,他欺负好人。苏姗不知道真相,误会了。克里想,是那个苏姗吗?他一看信封上的地址:多伦街56号。果然是富翁汤姆的女儿苏姗。克里曾见过她,打心里喜欢。
克里觉得自己交上了好运,苏姗家这么有钱,只要人家手指头一伸,哇,那就是大把大把的钞票,想吃就吃,想喝就喝,想玩就玩。克里幸福地眯着眼睛。好一会儿,克里睁开眼睛,他知道,现在他跟苏姗还没有真正扯上关系,人家怎么可能给他大把的钞票呢?要是苏姗成为自己的女朋友,甚至成为夫人,那自己一生就荣华富贵享用不尽。
母亲从里屋走出来,见克里手里捏着信,便对他说:“这信昨天下午就收到了!孩子,谁写给你的?”克里笑着说:“苏姗写给我的。你知道吗?她是富翁汤姆的女儿,她喜欢我!”母亲“哦”了一声,说道:“那又怎么样呢?要是她知道你是个无恶不作的家伙,还会喜欢你吗?想赢得人家的芳心,趁早去干点正事,学点本事。”
母亲的话说到了克里的心坎里。就克里现在这样子,苏姗怎么可能真正喜欢他?为了苏姗,克里决定改变自己。克里想,只要他积极上进,哪怕他没有很多财富,苏姗也会喜欢他。好在现在一切都不迟,苏姗还不知道他是个坏蛋。然后,克里给苏姗写信,他说,现在他还没有功成名就,他会加倍努力,让她等着他的好消息。
当天,又有人叫克里出去打架,克里拒绝了,他去找工作。克里别的不会,可是他人高马大,身强体壮,顺利地当上了一家公司的保安。闲暇时间,克里不忘买了书本来充实头脑。他知道,他不能永远当一名保安,他要换岗位,要升职,要加薪,然后才能成功地跟苏姗交上朋友。如果他没有一点儿本事,没有一点金钱,苏姗是不可能从心底真正喜欢他的。
其实,克里并不是一个笨蛋,以前,他只是没把脑子用在正事上,现在他知道努力了,进步特别快。公司上上下下都把克里的表现看在眼里,虽然他们早已知道过去的克里是个无恶不作的坏蛋,但是对于现在的克里,他们只能打心眼里佩服。他们都不知道,克里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心爱的姑娘苏姗。克里不能让苏姗失望,也不想让自己失望。
半年之后,公司给克里换了岗位,他不再是保安,他坐进了办公室,成为一名策划员。因为他成功地为公司出了一个点子,让公司减少了几百万的损失。克里的脑子活,点子多,他总能出入意料地想出别人想不出来的办法,一些难题,在克里眼里简直是小菜一碟,迎刃而解。老板喜欢他,好几个姑娘也喜欢他,她们偷偷给他发邮件,给他礼物。
可是,克里心里只有苏姗,对于那几个姑娘的邮件和礼物,克里视若无睹。尽管克里冷若冰霜,可是那几个姑娘对他依然热情不减,克里依然不为所动。每周,他都给苏姗写信,向她诉说自己的每一点成绩,以及自己对她的爱恋。每周,他都会收到苏姗的回信,苏姗在信中说她越来越喜欢他,说曾经她听说克里是个无恶不作的坏蛋,可是现在她觉得克里是个积极上进的男子汉,是个真正的英雄。
克里笑了,是的,他成了英雄,在大家眼里都是,而这一切,都是苏姗赐给他的,是苏姗的第一封情书,让他踏上了英雄之路。然而,什么时候,才是见面的时候呢?克里在信中一再提到。可是苏姗却一直对他说让他等。克里只能等。
然而,终于有一天,克里等不得了。他来到了多伦街,来到了56号。就在别墅前,克里看到了让他痛苦的一幕:只见一辆小车在别墅门前停下来,从车上走下苏姗,又走下一个年轻男子,他们手牵手,有说有笑,无比亲热地走进别墅。克里只觉脑子一晕: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克里含着泪摇摇晃晃地走回家。母亲见了克里反常的样子吃了一惊,忙问他发生什么事了。克里将刚才看到的一切告诉了母亲,他说:“妈妈,苏姗骗了我!”说着,克里泪流满面。母亲坐下来,替他擦了眼泪:“孩子,苏姗没有骗你,骗了你的人是我。一直以来,跟你通信的人都是我!”
克里顿时抬头盯着母亲,眼里满是不解。母亲告诉克里,他父亲年轻的时候,也是个无恶不作的坏蛋,可是为了她,他改变了自己。有一天,她听克里嘴里念着苏姗,刚好她又在苏姗家里干活,于是便有了主意,便以苏姗的名义给克里写了第一封信,没想到克里立即就回了信。此后,她便一直以苏姗的名义跟克里通信。没想到,克里信以为真,真的为了苏姗改变了自己。
母亲继续说道:“孩子,对不起!妈妈这么做,也是为了你好。妈妈真的不希望你一步步步入无药可救的深渊,妈妈怕失去你。孩子,虽然苏姗不喜欢你,可是你的公司里不是有好几个姑娘喜欢你吗?她们一点儿也不比苏姗差。苏姗除了家里有钱,成天就知道喝酒跳舞,不是跟你过日子的人!”
克里拥紧母亲,说道:“妈妈,谢谢您!我什么都明白了。妈妈,您是天使,赐给了我生命,又给了我新的人生。妈妈,您放心,我不会让您失望!”在母亲的肩头,克里热泪盈眶,他觉得,有一个天使一般的母亲,是他今生最大的幸福。
今天是林陌的.七十八岁生日,也是他孙子的满月酒,一大早一家人就开始忙锣,到了中午请来了整个小区的人一起来庆祝。话说林陌这个人平时热于助人,只要哪家哪户家里有点解决不了的事只要林陌会弄的肯定就会去帮忙解决,所以一来二熟的,整个小区的人跟他可是很熟的很。当年林陌搬来这个小区的时候就只带了一个小男孩过来,身边不见他老伴,五十年过来了,也从不见他提他老伴的事,不过见他生活美好,孝顺的儿子娶了媳妇,如今都当爷爷了,真是羡煞旁人啊。
来,大家伙敬林陌一杯,感谢他这么多年一直帮助我们小区的每一个人。别别别,这是我该做的,身为小区的一份子这是很平常的事,林陌不以为然的笑道。来来来,大家都吃着喝着,嘴巴可别闲着,林陌一边进酒一边说道。就在这时候突然听到了敲门声,我去开下门,可能又有客人来了,你们先吃哈。林陌起身走去开门。
见到门外的是邮递员,愣了下,谁会给我寄信啊。嘟喃一句,然后打开信封,林陌的儿子见父亲还没过来,就走到门口去找他,看见他红了眼眶,手颤抖的看着那封信封。嘴里一直念着,言晴、言晴、言晴。爸,你这是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林陌的儿子林趁看见他那样着急的问了下,由于声音太大,里面的人听到了以为发生什么事了,全部一起都出来看。忙着慰问林陌。林陌对他儿子说道这是***写给我的信,这是她写给我的情书啊,手不停的颤抖,林陌泣涕而下。回忆纷至沓来:
那年他十七岁,她也十七岁。来到了同一所高中,第一学期的时候言晴根本就不知道有林陌这个人,只知道班级有个每天上课喜欢讲话的人,不到几天就跟一群人打成一片了。而她与他却从未有过交际。那时候还不知道她跟他的缘分。
所谓的慢慢认识不过在于第二学期的时候,那时候换宿舍,言晴一个人自已搬着东西,路过转角的时候被墙角篱笆钩到了,这时候林陌正好路过这里帮助了她,本来不熟,不过每天在同一个班级里肯定是看着眼熟,其实林陌不住宿,是通学生,这次来这里是帮助他的好哥们一起搬东西的。然后两个人就互相寒碜了几句话,这时候看见林陌的哥们走过来叫住了他,然后问林陌这个是不是你的女朋友啊,不怀好意的说道,不错嘛,有眼光,长的不错啊。你别瞎说,我们班同学呢。林陌赶紧解释。言晴稍微有点哄着脸的对林陌说了说她要先走了。看着她那微红的脸蛋林陌笑了笑。
接下来,林陌偶尔时不时的会找她说点话,也会找她问题目。两个人之间就比较熟,每天课间的时候林陌肚子饿的时候都会跑去食堂买吃的,那时候他都会随手给她多带一个包子。嘿,林陌你跟我们说说,你是不是喜欢上言晴啦?班长很八卦的凑在林陌旁边问他,言晴突然愣愣的看了他一眼没说话,沉默了一会的林陌突然大笑的说,想太多了吧你,我把她当妹妹呢,我一直都想有一个可爱体贴的妹妹,可惜我妈没给我生一个,我只好自已找了。班长很惋惜的说了声,我觉得你们很配啊,真是太可惜了。言晴转过头默默的不说话了。
后来,林陌一直很后悔,那时候他没有说出口,原来爱情真的需要勇气,只可惜那时候的他只觉得她是最好的,他还没努力变成最好的然后可以让她去接受。他跟她不说不提,一直保持着那种心意想相通,彼此都在等待的状态,这期间他和她曾经经历了无数的电影生活。而最幸福的时候就是在临睡之前慢慢的回放着电影。
言晴第一次和他去溜冰去爬山去放孔明灯看电影,彼此只差一个人先告白。直到高考结束。他和她分隔两个城市。
言晴考上了一个不错的本科学校,可是林陌没有考上,于是他家里人让他去参军。言晴体验到一连几个月没有他消息时候的感觉,也体验到几个月后林陌第一次打电话时候她那种兴奋的感觉。接下来的他们靠写信来互相了解对方的生活。
一次,言晴用了打工的零花钱买了一张机票去了林陌参军的那个地方。在请求部队能够跟他见一次面。林陌那时候看见言晴的时候,他感觉突然他眼睛的视线变得好小,小到只有看见言晴一个人,林陌就那样抱住了言晴对她说:你知道吗?我喜欢你好久了,从高中到现在,我一直在等自已足够优秀的时候向你告白,可是却同时明白因为我的自卑让我们错过这么多在一起的时光。我知道,我也在等,所幸今天来对了,你知道吗?我等了好久,知道你一直在欠我一句告白,言晴看着他深深的无奈了。也许爱情战胜了表白的恐惧,在那一片空白的训练场地上上,用他军人最好的姿态许下了一辈子的誓言。终于言晴和林陌在一起了,当天晚上言晴和他依依难舍难分的告别就连夜回学校了。
接下来的时光,只要林陌部队到了给家里人打电话的时候,他都会先打回家报个平安,然后其余时间都用在了给言晴上。也许是多年等待,等到在一起的时候特别学会了珍惜。林陌答应了言晴参军三年后就回来,那时候正好也是言晴毕业去实习的时候,那样他和她就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在一起了,到了大三下学期时,有天,言晴接到了一个电话是来自林陌母亲的电话,我不反对你跟我儿子在一起,但至少现在不能跟他在一起,你知道嘛,他昨天打电话跟我说他部长让他继续参军三年的话,他可以留在军营里某个一官半职的,可是他却对我说,他不能再让一个女孩等他了!你知道吗?我儿子要为了你放弃这次机会。
对不起,伯母,我愿意再等他,情深不寿。之后当林陌给言晴打电话的时候,言晴就提出了分手。那时候林陌问她为什么她都始终态度明确的提出分手。之后的之后林陌每次打电话给她的时候,她接了都没说话,日子久了,最后一次林陌打电话给言晴的时候,问她你究竟有多爱我?爱你连我都不知道自已原来会那么疯狂。言晴对他说完这句就挂了电话。后来,林陌再也没打电话给她。而他也继续留在部队里深造。在等他的三年期间,言晴身边的追求者很多,可她拒绝他们的借口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我已经有了男朋友,他在部队里,说好了会等他的。
就在第二年的时候,言晴和她妹妹去医院做体检,结果检查出言晴的妹妹得了白血病,言晴打算捐出骨髓,岂料言晴的资料显示也是白血病患者,原来当日的检查报告,两人拿反了,所以说目前是言晴得了白血病,可是他们全家都没有跟言晴骨髓相配的人。就这样一直拖着拖着。最后医生下了最后通知书。
言晴的妹妹知道姐姐一直在等一个人,所以偷偷的给林陌打了个电话。林陌得知后赶了回来,见到病床上的言晴,心痛如绞,原来她的分手不过就是成全了他的功名利禄。他走到床边牵着她的手,言晴这时候突然醒了过来看着他笑了笑,你真傻,哭什么,我又不会跑,说好了会一直等你嘛。
林陌最后陪言晴走了最后的时光,就在她走的那天,他没有参加她的葬礼,而是连夜回到了部队,最难过的莫过于无法表示出来。
第三年,林陌出来了部队,可是他并没有选择留在部队里,而是出来自已找了一份工,很久之后,他在福利院领了一个孩子。然后在去赚钱在小区里买了一个房子。
林陌回忆起当年往事边说边哭,我一辈子没娶,就是因为曾经答应了她,这辈子就只跟她过,所以这辈子我的心一直跟她过。大家看着林陌,一时无语,这是怎样的了不起人物,为了自已喜欢的女孩做到了一辈子不娶,守着一个誓言去过。
晚上,林陌拿着那封信久久的伫立着,信上写着:你知道嘛,当我知道自已命不久的时候,很想不顾一切跑去找你。可是我不能,还记得高中的时候,班长问你喜不喜欢我,那时候我有多期待你能够说你喜欢我,可是你说出来的答案,我很伤心,幸好我够坚持,以前就一直想跟你写一封情书,我想把自已所有的喜欢你的感觉告诉你,告诉你有一个傻姑娘喜欢你好久了,愿意一直等你。不知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是不是会很难过,也许你过的比我想象中还要好。我们曾经说好了五十年后要一起去日本看樱花,可是好像违约了。这封迟了五十年的情书,里面全是我在最美的时光,把我所有的爱恋投到一个人的身上。以及我所有的爱恋。
我一直过的很幸福,因为心里满满的都是你。林陌看着窗外的风景慢慢的说着。
我把我一生交付与你,不计得与失。
今年的情人节,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娶小老婆了,让我和她再次相遇,时隔三年,如今的我还相信我能坚守这份爱情。
那还得从三年前说起!那时的我还是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刚上高一。而故事另一半的她,和我同一个学校,同一间教室,就多了一条过道和一个书桌,我们没成为同桌,却成为了恋人!
我是真的喜欢上了这位让我每次看到她就有种站在世界之颠伸手想拥抱全世界的感觉的她。我那时并没有什么情商可言,丝一枚吧,可我也没有一丝不喜欢她的意思。
还记得三年前的冬天,正是我追你的时候,那年的雪并不大却很冷,我也模仿着其他情侣们做的一些事情,我也想为你做,接着就是每天早上为你买一杯下四楼越过三座教学楼绕道学校后门的奶茶,你和别人闹分手我妄想买棒棒糖哄你开心,却还是被你拒之门外,不过我还没有放弃,也不会放弃!
果然,在追求你一个月零八天的时候你答应我了,现在回想起来,大概,或许,你是喝我送的奶茶喝的想吐才答应我的吧!!
不过,终究还是答应了,我也体会到初恋的感觉,那时候我和她就像大部分的情侣一样,幻想着能和另一半长长久久的过一生,可事与愿违,上天跟我来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她爸爸强制让她辍学了,在她临走的那天都没有告诉我,考完试的我,才从她闺蜜那里得知她辍学了,被他爸逼的…那也是我第一次为一个女生哭吧,很无奈,也很绝望!
如今她回来了,我们相遇了,可故事并不是按照好的方向发展,三年后,我们还坚守了一百天,发现一切都变了,也许是现实的残酷,或者是性格的不合!
如若时光倒流,我愿在我追你的那一个月零八天里,每天为你写一封情书,说不定等你老去的时候,躺在后院的摇椅上,翻开我为你写的情书,你也会开心好一会儿!
情书适合像酒一样窖起来,待几十年后,乌发变成银丝,小两口成了老两口,双方以老伴相称,这时,无论是在夕阳映照下,还是在薄薄晨晓中展开那已发黄的情书,就像开启一瓶陈年老窖,流动在舌尖、洋溢在心里的感觉一定很甜蜜!
梦梦,我爱你!
cc,我喜欢读你写的文字,总是偷偷的一遍遍读你空间的。用心读完你的每一文字,就像曾默默陪你走过很多年,伴你开心伴你忧。我知道,这份关注来的唐突,只是爱情从来不是件理性的事情。
cc,对你我真的有些疯狂,这疯狂,是我生命中第一次也会是最后一次。我祈求上天给我多一些时间,让我可以搭一座桥,让你可以走进我的心,看见我的真诚很善良。
我是一个航海人,从不会畏惧狂风暴雨的侵袭,只是期待心头能多一份期盼。不论航程多远,你将是我归途的灯塔。
我绝非一个完美的人,但因为我曾经爱过失去过,珍惜和包容在我心里是那么深刻。生命是一部没有彩排的话剧,青春是其中最绚丽的一幕,因为我们还有激情,还有期待。我总想把爱情和青春奋斗绑在一起,两个人朝着同一个方向,可能也会有辛酸,但也会爱的深刻。
cc,两个人手一牵,幸福就不遥远。我虽没有梵高当年那么疯狂,但也会像刘易阳那般精致和温暖。
亲爱的,该起床吃饭了。我多想在这一刻为你准备好早餐,轻轻地拉开窗帘,让冬日的暖阳洒在你身上,然后亲吻你的额头……
20xx年12月于大连
你知道我对你的爱情是什么?
如果你要我确切的指出是什么。
很抱歉,我无法描述。
就是打心底里喜欢你,你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触动着我的心。
看着你感觉很亲切,就如偶然间在马路上看见一个老大爷牵着老奶奶过马路那样,自然却无比亲切。你笑着我也开心的笑着,你哭了我也痛苦了。
你知道我对你的爱情有多深?
如果你一定要有一个程度。
对不起,我无法衡量。
你总用交往的时间衡量爱情的深度。
而在我的心里却是成指数增长。
想着你感觉很自然,就像是久别的夫妻再次见到彼此,永远不会感到陌生。有人说爱到最深处就归于平凡了。
有人说爱一个人不是占有,那才算是爱的高尚,爱的超俗。
我想那是无可奈何的嘲弄与自我安慰。
如果爱一个人不是为了占有,那么这样的爱情一定充满瑕疵,一定不够疯狂。
我爱你就像浓郁的烈酒,像夏日的烟火,比爱更爱!
在遇见你之前,我不相信缘分,遇见你之后,我相信命中注定。
娟,你就是我生命力的潘多拉!
在唯美的诗歌里,在浪漫的歌声里,你便是我一直寻觅觅的那个雨巷里撑着油纸伞像丁香一样的姑娘。
所以亲爱的相信我,也请相信我们的爱情。
情书大全:分别已经很久了,从没感觉这样难熬
分别已经很久了,从没感觉一个月能够这样难熬。每一天起床都会从镜子里看到一个若有所失的自己,习惯性的扬起嘴角,微笑。。。可笑的却那样不真实。突然间发现,原来思念真的是一剂慢性毒药,能够把我一点点毒杀,谁来拯救我——宝贝儿,你已然成了我若有所失的那一半,成了我精神的另一半,成了。。。我心里的全部。
突然间失去了自我,脑海里只有你的眉眼,你的微笑,你精致的面庞,还有你对我撒娇时可爱的身影,淘气时活蹦乱跳的样貌,你是一个小仙女,还是一个小妖精,不然,为什么每一样都那样的勾魂夺魄。
我是真的真的醉了,真的真的痴了,真的真的沉迷了,又真的真的清醒了。醉在你柔软的怀抱里,痴于你申请的吻中,沉迷在你看我时楚楚动人的样貌,又清醒自己最后找到了今生的最爱。
一切都是缘,一切又因缘。你还记得你在轮回里三生石畔许下的诺言,你还记得在喝孟婆汤前对我最深情的一吻。我们约好了的,不管天荒地老,不管海枯石烂,要一向走下去,生生世世的追寻彼此,知道山无棱,天地合之日也永不分离。
我是一个坏孩子,而你是一个好姑娘。当天使遇见魔鬼,谁能改变谁,我执拗,倔强,性情古怪,不会对任何人服软,从不肯承认失败。但这次,魔鬼真的败了,败下阵来,甘心被你同化,原来有一种失败也叫做幸福。
亲爱的,好爱你。此时好想问你一句:你愿意永远依偎在我的怀里做我的小天使吗?如果我的法术还没有失效,我会立马用一道圣光将你牢牢锁在我的心里,你是我的,只是我的!你是我混沌生活中渐渐清晰的方向,我愿意为你奋斗,为你发奋,否则,不管如何,我都不会快乐。只有牵着你的手,才是我最幸福的未来!
爱你,宝贝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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