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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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和足是一对兄弟,手是弟弟,足是哥哥。他们俩是一对爱比赛的兄弟。有时,他俩在一起比本领,比着比着,就吵了起来……
足大哥拍着自己的胸膛说:“我的本事可大了,走起路来,一步就是半米,要是跑步,那就更威风啦!”
手弟弟也不甘示弱,:“切!你有我厉害吗?我能拉、能甩、能提,你呢?除了会跑步只会给主人添麻烦。”“呀!你还好意思说?上次那花瓶不是你给主人碰掉的吗?害得主人被妈妈骂,哭得可伤心了!你可别忘了!”“你跑得快还不是我帮得忙!要是我不摆,你早倒了!”他们俩你一言,我一语,吵到天黑也未停止。
足哥哥在足球场上踢球,他认为自己跑得很快,想给手弟弟一点儿厉害瞧瞧,。手一动不动,瞧着足大哥跟别人比赛。可是,就在足大哥快要冲刺的时候,一下子被一块石头绊倒了。他想站,可怎么也站不起来。鲜血一滴一滴地从伤口那儿流出来,痛得足大哥嗷嗷直叫:“手弟弟,快扶我起来呀!”他又想到了前几天刚和手弟弟吵了个架,他一定不会帮自己。这时,手弟弟开心地嘲笑起来:“哈哈,没了我你不行吧。”
手弟弟的运气也不比足哥哥好。
来到家里,手弟弟突然很口渴,于是他喝道:“喂!足大哥,带我去冰箱那杯饮料。”可是足大哥无动于衷。手弟弟火了,心想:自己拿就自己拿,没你我就喝不成了么?手弟弟花了很大的力气,还是够不着,只有无可奈何坐在那里。手弟
弟想:都怪我上次没帮足大哥,足大哥现在才不
帮我的,可是我现在跟他和好,多不好意思呀……这时,足大哥想:其实,我们也不必闹得这么僵,如果我们好好合作,也挺好。
“我们……”“我们……”
“你先说吧。”足大哥讲。“还是你先吧。”手弟弟推辞道。“要不我们把想说的内容写在纸条上,再交换?”“好。”于是,足大哥一下子站起来,收弟弟拿起笔和纸,分给足哥哥。
“走,拿饮料去。”足哥哥连忙站起来。“不,你的腿受伤了,先帮你包扎。”“还是先拿饮料吧。”“不,先包扎。”“拿饮料!”“先包扎!”“拿饮料!”“先包扎!”……
瞧,他们又吵起来了。
这是一些关于友谊的故事,故事发生的时段已经有些泛黄了,就好比挂在墙头上的那张老照片。
童年的时候,我的朋友有很多,家乡里与我年纪不相上下的人也有很多。而处于这个年龄阶段的我们,最喜欢的就是玩在一起了,只要我们扎堆在一起,那就是各种热闹。经常大人们一瞧见我们嬉戏玩闹,都免不了的看向我们笑着摇头。
童年的时候,我与我的朋友们玩的游戏可多了,自然的发生在我们之间的友谊的故事就更不用说了。小时候调皮捣蛋的我们,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上山爬树。有时候运气好,我们能在树上掏到不少的鸟蛋。
若是我们掏到了鸟蛋,兴奋至极的我们也就拿着这些鸟蛋回家加餐了。那时候我与朋友们会尝试着去做很多的事情,因为对于那时候的我们来说,我们身边的一切都充满着乐趣,好似什么都能吸引我们一番。
有一次,我和朋友们在一棵树下发现了一只受伤的小鸟。我与朋友全都蹲下,然后在小鸟的周边围了一个圈圈。我们正在讨论着,该怎么去安置这只受伤的小鸟。如果我们放任不管,那么这只小鸟势必活不成了。而如果我们要管,那么我们又该将这只小鸟放到哪儿去?那我们还得想好要喂小鸟那些吃食等等。
尽管我们讨论了很久,也明白若是我们救下了这只小鸟,那么会很麻烦,但是我和朋友们还是将这只小鸟从树下小心翼翼的捧了起来。而后来,这只小鸟也在我们的努力下救活了。
我的朋友们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与朋友待在一起玩耍的时光是如此的美好,美好到每次一回想起来,我都不自觉的微笑。
这是关于我与朋友之间友谊的故事,但是,要知道我与朋友们之间友谊的故事也远不止这些。
人生,应该为友谊而生;人死,应该为友谊而死。在我读了《随蒲公英一起飞的女孩》后,贴切的懂了作家薛涛的这句话。
《随蒲公英一起飞的女孩》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和他的好朋友小琪的故事。因为一场大病,小琪离开了小男孩,小琪走了,没有回来过。一次偶然的机会,小男孩找到了小琪。小琪变得很小很小,坐在蒲公英上。小男孩十分高兴,与小琪快乐地聊天。末了,小琪向小男孩提了一个要求:帮她拿书包过来,必须很快。小男孩答应了。虽然,小琪的父母不肯,但男孩还是把书包偷出来了。小男孩又来到刚才的那片旷野上。可惜,旷野上只剩下空空的草地,蒲公英都飞走了。小男孩又发现了一株很小很小的蒲公英,他高兴地冲过去,可是,在他冲过来的时候,这株小蒲公英飞走了,带着小男孩的一丝希望、一线曙光飞走了。小男孩坐在草地上,伤心地哭了很久很久。
现在社会上有许多对朋友不尊重的人,比如朋友早上才帮过你的忙,你中午就翻脸不认人了,忘恩负义、见利忘义了……等等。对朋友不尊敬,就是对友谊不尊重。这种人应该看一看、读一读《随蒲公英一起飞的女孩》这本书,以它做为榜样,把它当做一面镜子,每天按时照照自己,看看自己今天又做错了什么没有。
友谊是一种清洁剂,它能清洗掉人心灵的丑恶;友谊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它能让人去做好事,成全朋友的不过分的心愿。为什么小男孩冒着危险去拿朋友小琪的书包?为什么小男孩在失去一个普普通通的朋友后会那么伤心地哭了那么久?促使小男孩做这些的是一种什么东西?以上三个问题,答案只是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友谊。
没有友谊,世界将不会变得美好。没有友谊,我们将还会快乐。小男孩对小琪的友谊,是纯洁的,是发自内心的,是天真的,是没有一点杂质的。如今,已经没有几个人还保持着对朋友的诚意了。这么小的小男孩,都能对朋友诚心诚意,为什么大人反而不能了呢?现在,朋友只是酒肉朋友,多数人在与朋友打交道时,已经暴露出了自私的欲望。《随蒲公英一起飞的女孩》这个故事让我真正感觉到了生命的真谛:生命不需要太多的金钱,用一点友谊来填充生命,生命便会变得多姿多彩。人人都献出一点友谊,世界将会更加美好,我们的生活将会更加快乐,更加幸福。
小男孩对朋友的尊重、对友谊和尊重让人感动;我们应该像小男孩和小琪那样,对朋友信任,对朋友尊重,不能无礼地对待朋友,也不能猜疑朋友,更不能对朋友升起妒忌心妒忌朋友。人的心应当充满友谊,人们支委会发自内心地接受你,接受你的到来。
读完《随蒲公英一起飞的女孩》这个故事后,我有很多很多的感慨。我感叹小男孩在如此黑暗的世界里,一样能保持这么纯洁的友谊,真是少见啊!这说明,小男孩的心是像泉水一般纯洁的,而且会永远纯洁。人是可以会变的,我希望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能变成小男孩那样,尊重朋友,都拥有一颗纯洁的心灵。
《随蒲公英一起飞的女孩》这本书给我的启发是:尊敬友谊。我希望大家都去看一看这本让人感动、让人受启迪的书:《随蒲公英一起飞的女孩》!
虹虹无疑是个情感细腻的女人,她说自己在忙碌的生活之外,常常会感慨一下人生,感慨一下人的感情。尤其是在接触网络之后,她心里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地震。
先是好奇:怎么这冷冰冰的电脑后面竟然藏着那么多深刻的思想和火热的情感?然后是沉迷,沉迷于冰冷的生活中,来自电脑屏幕的一句句温暖的问候,沉迷于掀开面纱,直抵心灵的那份坦诚。
于是,虹虹就把自己挂在网络上企图寻求温暖。曾经有过温暖,有过思念。可是,常常一觉醒来,却会发现网络上的感情真的都是虚幻的。它像疾风骤雨,来得快,去得也快,我们所思念的,只不过是我们的幻想而已。
“不管怎么说,网络真的是个好东西,它带来的远非技术方面的革命,更重要的是给人的心灵带来的革命。”虹虹最后这样总结。她的故事自然也从网络开始。
认识吴昊是在3年前了,那时候刚刚学会网上聊天,着迷得不得了。我们聊得气氛轻松活泼,吴昊很健谈。那是我少有的一次愉快的聊天,两个人都迫不及待地发言,欢声笑语,妙语连珠。没有什么暧昧的语言,很纯净,也有很多很知心的话。
接下来,我们就开始了E-mail联络的日子。有什么苦恼,有什么心事,有什么快乐,我都会写信告诉他,他的回信总是很长,而且,那些话总会恰到好处地说到我的心里去。那段时间,我们除了写信就是上网聊天,经常会聊到后半夜。我有时候会忘记他是男人,因为我会毫无避讳地告诉他任何事情。而他的性格竟和我惊人地相似——低调、悲观,内心又有强烈的挣扎和渴望。
聊了半年多,他从没问过我长什么样,我也没问过他。有一次聊天,我突然心血来潮,问他:“你说我们会不会见面?”他淡淡地回过来:“想见就见了。”其实,我们的单位离得非常近,要见面实在太方便了。可是我们都知道,见面是一种冒险,很可能把一切幻想的好印象都破坏掉。不过,我们已经很熟悉了,我相信,即使见面,即使我们彼此接受不了对方的相貌,我们仍会是好朋友。最后,他说:“我长得不帅也不丑。”呵呵,这句话倒是让我多少安心了些。
那天下班,突然有一种想见他的渴望。我发了短信给他,可是很久都没收到回复。我很伤心,决定和同学去吃饭。当我正要动身的时候,吴昊来电话了,他问我怎么不给他打电话,说在等我呢。我说:“你怎么不回我的短信?”他说:“我回了呀,我马上就回了。”我傻眼了,看来是非人力因素所致。我说:“我已经约了同学了,改天吧。”他说:“不行,你说好要来的,我一直在等你呢。”还说:“你和你同学经常可以见面的,你和她好好解释一下吧。”我想想也是,只好给同学打了电话,说明缘由。同学笑骂我:“好啊你,竟然重色轻友!”
打车到他单位只有5分钟,他早在门口等我了,我一眼就猜出是他,他长得确如他自己所说——不高,也不算帅,但是是那种看着很顺眼的男孩。
吃完饭,我们就在街上溜达,真正的压马路,像上世纪70年代的年轻人谈恋爱。那是夏天的夜晚,空气中不时有一阵阵花香袭来。一个街心公园里,很多人在跳舞。他给我讲他苦闷压抑的青春期。他说:“假如可以重来,我一定会给我喜欢的每个女孩子写一封情书。”我哈哈大笑:“别傻了,如果一切重来,仍然不会有任何不同,因为你还是你。”
晚上9点多了,我说:“我要回家了。”吴昊说:“多玩会儿吧,难得这么高兴。”我多么想留下来,和他一起疯啊,可是我知道我不能放任自己,在这个世界,我必须遵守很多规则。他坚持要送我,我说不必了,我又不是小孩子。他说,不仅是担心你,更是想和你多待一会儿啊。
第二天,我发短信给他,说认识他很高兴,我看他很顺眼呢。他兴高采烈地回过来:“很高兴你没觉得我面目可憎。”呵呵,我怎么会觉得他面目可憎呢?
虹虹告诉我,这以后,一旦自己觉得郁闷了、难过了,就会立即去找吴昊,和他一起吃顿饭,说说话,然后就会很满足,能高兴上好几天。
我们两个都不是肉麻的人,从来也没想过搞什么特殊关系,在我心里,他就是我的好朋友,是除了我的两个知心女友之外的第三个好朋友。
事实上,我也一直在问自己:我是不是爱上他了?回答是否定的。恋爱中的人会尽量展示自己的美丽,掩饰自己的弱点,可是在吴昊面前,我几乎袒露了自己的一切阴暗和残缺,甚至有些我认为只能说给自己的话都说给他听了。如果一份感情是100%的话,那么我想,有90%我是把吴昊当作了知心朋友,而且属于闺中密友之列。剩下的10%,有点模糊不清。
记得一位朋友曾说过,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友谊,无论如何也搀杂着一些爱的成分。这话我同意。可是,我们又何必人为地把爱的含义狭隘化呢?如果我说我爱你,并不是在表达我想嫁给你、想跟你搞婚外情之类的目的,这只是我内心真情的流露啊。你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但我有我表达的自由。呵呵,其实爱就这么简单。常常觉得中国人活得太累,把男女之间的关系也看得太狭隘,让人觉得轻松不起来,美好不起来。
那是一个难忘的夜晚,由于单位有事,我没有回家,而是住在了单位分的宿舍里。这里没有电脑、没有电话、没有电视。我用手机拨电话到他家里。刚认识不久,他就告诉了我他的手机号、单位电话和家里电话,他能把家里电话告诉我,我知道他是深深信赖我的。
我告诉他我在单位宿舍里,他马上说:“来我家吧,我这里有好茶,咱们一块儿聊天,一块儿上网,一块儿度过这个夜晚好不好?”
我有些诧异,说:“……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我是说,我家里有两个房间……”
“别说了,我不会去的!”我语气坚定。
其实在这样一个寂寞的夜晚,我对他的提议何尝不充满憧憬。可是我知道,这将是非常危险的。我倒不是担心他或者我自己,我是担心舆论。我一直都处在一种极其传统的教育之下,晚上在一个男人家过夜,这是我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
他知道无法说服我,笑着对我说:“还是你想得周到。”
就这样,我们一直用电话聊天,一直到我的手机没电了。我不甘心,又跑到楼下小卖部去打公用电话,一直聊到小卖部关门,仍然意犹未尽。
虹虹说那晚她和吴昊谈到自己的初恋、婚姻、事业,还有自卑,以及很多内心的阴暗与残缺。吴昊静静地倾听,然后告诉她:“其实,你的很多想法很多人都有的,所以你不是异类,那些东西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虹虹说,这样酣畅淋漓的聊天,在她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她至今也不知道,那一天他们为什么有那么多话说。
不久,我接到吴昊的短信:“我已到上海。”
那一刻,我心里空得发慌。他说,现在通讯发达了,我们可以用各种方式联络。可是我心里明白,他离开北京,便意味着我失去了一个好朋友。他去上海之后,我赌气没有给他写信。不久,他来信说:“你好狠心,这么久没你的消息。”他不知道,我已经在痛苦中了。我想,如果有一个人,你和他聊天永远聊不够,你给他写信永远有激情,是不是这个人值得你用一辈子去珍藏?
他经常回来,每次都来去匆匆,很想和他见一面,却一直没能如愿。他说:“你看,虽然我们没再见过面,可是我却一直很想念你。”我和他开玩笑:“或许你的想念到我们见面的时候就会停止。”他说:“永远不会。”我问他永远有多远,他说:“一生。”
在网上最容易思念,也最容易遗忘。即使曾经心灵碰撞出绚烂的火花,消失后也会成为陌路。也许在这个喧哗的世界,我们都太孤独了,太渴望彼此慰藉的瞬间温暖。可是取暖后,我们还要回到自己的轨道上,继续一成不变地旋转。
七夕情人节,吴昊寄给我一张电子贺卡,那是一束盛开的玫瑰。美丽的花瓣下,他写道:无言的玫瑰。我们所要做的只是洒脱地放手。
友谊,一个圣洁不可侵犯的名词,一桩需要用一生去捍卫的梦想,一件无法用货币来衡量价值的珍宝。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种情感,它不像亲情,是与生俱来,不可替代的,也不像爱情,拥有那样的激情和浪漫。可是,友情的代名词也同样举重若轻,是真诚,是奉献,是宽容,是平和。它不浮华,因为它追求的是一种归于自然的恬淡。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能缺乏友谊,失去了友谊,生活将失去很多的色彩。
有些人对友谊不屑一顾,认为只要自己努力地打拼,即使没有任何人的帮助,一样可以获得最大的成功。是的,他们做到了,他们拥有数不尽的财富,可是却丢失了作为一个人最基本的情感。当他们觉得疲惫的时候,就会有一种心灵的空虚,总会有一天,他们将失去奋斗的信念,只得在无尽的痛苦中度过余生,这种人是不幸的,至少我认为是,因为得不到心灵的满足,是所有痛苦中最难以忍受的。所以我说,最幸福的人是能够被朋友簇拥,被朋友爱的人。请珍惜朋友,并悉心地去维护你所珍惜的友谊。
有一个朋友曾告诉我,你是我永远最爱的小妹妹,她告诉我,我们会永远在一起,会永远在背后支持我,我们会永远地彼此珍惜。我想这就是真正的友谊,那是一种炙热而不求回报的给予。大家都说,亲情很伟大,而我认为,真正的友谊并不亚于亲情的伟大。真正的友谊,可以使我们在失败中崛起,在逆境中学会坚强。
友谊需要保养。而最好的保养品莫过于热情和真诚。要记得,两肋插刀不是蛮干,拔刀相助不是愚蠢。这些都是友谊所给人带来的力量和勇气。
爱生活和想要爱生活的每一个人,请小心地把握友谊,呵护友谊。让它成为一种永恒。
在我远嫁他乡后,华离了婚。
离完婚后的华,一人带着女儿,辛苦地打理着一间蛋糕店。我不知道瘦小的她,是如何撑起生活的天空,又如何在拮据的日子中精打细算的过。电话中的她,总是含糊着,将自已的艰难轻轻带过。我听出她苦涩而无奈的笑中,对未来依然充满了希望。
我不止一次的想,假如我还在老家,我一定要与她共这番患难。就像曾经我们情同姐妹,相依相存。就像我曾经以为的那样,我们的感情独一无二,无人取代。
一切都回不去了,只有在这个并不安静的夜晚,用一首苍凉的歌打开我的记忆之门。如果可以,就让我把自已放在往昔之中,从来时的路重新再走上一遍,我也无悔。
仔细想来,从来没有对其他人,像对华那样,把哄人当成一种乐趣。我喜欢她对我表现出的种种依赖,在她心中,我是最好最值得信任的人。我喜欢这种被人装在心里的感觉。因此每到放假,为了怕她不想我,又为了怕她想我,我几乎天天给她写信。
我会在信里将我诗情画意的一面,发挥得淋漓尽致。对她的思念,是我取之不竭的灵感来源。我相信,我在写信的时候,远远比现在,对文字更有一种神奇的天份与灵气。我一边写,一边都能想像得出,华读信时,眼角该闪烁着怎样激动与感动的泪光。
我将写好的信叠成厚厚的,隔一天寄出一次,以保证她每天都有我的信看,就像我在她耳边说话,就像不曾分开。然后,焦灼地等待回信。那时没有电话,更没有手机,尽管等待的过程漫长而难耐,但在拿到信件的时候,那份突如其来的狂喜,激动到不忍心立即拆开了看。这样的感受,是接一个电话,读一条短信所远不能体会到的。
读华的回信,信纸上的斑斑水渍,将一个个字浸润得模糊不清。我想象着她写字时泪如珠落的样子,心底充满了牵挂与甜蜜。有时,我会做一些手工的东西寄给她。譬如用树叶做的书签,在自制卡片上画点画,写几个如诗的句子,甚至有一次,向来懒且手拙的我,还破天荒地绣了一块手绢。自她以后,我再也没有替谁,做过任何一件手工作品,我所有的耐心,都用在了她的身上。
而十多年以后的某一天,我经过华的门市,华叫住我说,她搬家的时候,翻出了我写给她的厚厚一沓信,还有一块手绢。华向我说的时候,脸上露出的笑容里有很真的眷恋。我装着不经意的样子,坐在她门市的椅子上,看大街上穿梭过往的红男绿女,我仿佛觉得,我与她的友谊,就像被时光定格了的黑白照片,永恒而经典。
我一直飘飘荡荡的,不肯让情感定居下来,好像守着这份挚爱的友情,就是最大的快乐。然而华参加工作后不久,就恋爱了,我还在念书。
那个周末我一如往常的坐车去看她,打开她宿舍的门,屋内空无一人。我就坐在房间里等她,一直等到天黑,等到天明,她也没有回。直觉告诉我,她是恋爱了。恋爱中的人是最没有时间观念的,恋爱中的人是最容易忘却友情的,恋爱中的她,一定不会将我放在心中了。天擦亮时,我一个人跑到后面的山坡上,伤心地发呆。等华与她的男友寻来时,我一脸冷漠地,目不斜视的离开了她。
友谊仍在继续。只是有了点不同。我们像两个圆,曾经是同心圆,慢慢的,被生活的距离拉开,成为相互交集的圆,这共同的交集,便是我们的友情,与记忆中的美好时光。
工作后的我,又有了另外的朋友。我时常与这些朋友打打闹闹,吃吃喝喝,变得没心没肺。对朋友,我大都是好脾气的,却不再煞费苦心的哄人。上班的道会经过华的门市,那时她与她老公开了个小的广告公司。有时从门口经过,我会进去小坐片刻,也不说话,就看她在电脑前忙忙碌碌的样子。有时就打个招呼一闪而过。
那时的华,一心扑在过日子上。个性中那些率真的部分,也渐渐磨耗殆尽。与她在一起,时常从她嘴里听到挣钱的辛苦,生活的抱怨,还有老公的不是。婆婆妈妈的,我有些腻烦,因此在很长的时间内,我都故意从对街绕道而过。
华的身体一直不大好,瘦且羸弱,是一个药罐子。结婚好几年,才敢怀了孩子。怀孕后的华,浑身充满了母性的光辉。其实她在我的心中,总是一副稚气调皮的小女孩样,然而仿佛一夜之间,她就迅速地成长了。
有一晚做梦,梦见华生产了。次日醒来,感觉怪怪的,便奔了她门市去,她不在,她老公在。一问,方知她真的在头一日,剖腹产下了她的女儿。我急忙打车奔向医院,带着激动急切的心情,冲进了病房。
华正在试着给女儿喂奶,眼泪却叭答叭答的往下掉。关心则乱,况且我没生过小孩,没有经验可以传授,因此只有站在一旁急问怎么了怎么了,华才抽抽答答地说,是孩子把她咬痛了。然后又一边哭一边喂,我一筹莫展,心头对这丑丑的婴儿竟有些许憎厌。
写到这里,看了看点,也接近半夜。不禁想起现在北京的她,是否也安然入睡?
去年春节过后,离婚后的她出兑了那个蛋糕店,抱着怀腔希望,随打工的人流涌向了北京。先做保姆,又在饭店打工,后来在一个熟人的帮助下,进了一家印刷厂,做电脑设计,一直干到现在。离家后的她,在残酷的现实中,一天天成熟起来。如果说结婚后的她的成熟,是一种市侩世故的成熟,那么她如今的成熟,是心智上的成熟,是一块生铁久炼成钢的成熟。
虽然有时她还会为一点小事,特意打电话向我征询意见,虽然我会在心里说她欠缺主见,但每次对她的事,我都非常认真的应对。这好像是,多年以来,形成的习惯。
当她在北京,因工资延发而兜里只剩十几块钱的时候,她没有求助于别人,而给我来了电话。我乍一听到,既心急又感动。我想,她能在最困苦的时候想起我,可见我在她心中,仍是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立即托人找在北京出差的熟人,给她捎去五百元钱,不多,惟愿解了她的燃眉之急。
我很愿意帮她,尽我所能之力,我总是不忍心,看到她受苦。
掰着手指算一算,从初识到现在,我与她的友谊,经历了十八年的阳光与风雨。想想还有几十年的时光要度,还有几十年的友情要共,小小的心脏,竟被快乐撑得要破胸而出了。
第二天早上,黑板上莫名地出现一排粉红色大字:谭建新暗恋三班的程素素。
“这样的行为实在有些幼稚:现在连小学生都不会这样做。”?谭建新默默地将黑板上暖昧的粉笔字一一擦去,然后默默地回到课桌前,默默地坐下,默默地拿。出课本,默默地看书。中间第三排,位置上的陈晴,紧握着双手,手心全是冷汗。谭建新无所谓的语言,无所谓的动作,无所谓的态度,让她有些受不了,决定豁出去。本来因为当事人冷淡的反应而渐渐平息的暗恋事件,出现了惊天大逆转。班会上,班主任不仅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而严厉的“早恋危害”课,还特别将谭建新和陈晴叫去了办公室。
办公室里,安静与紧张并重,像暴风雨即将来临的前夕。“谭建新,”班主任语重心长地说,“你不是答应过老师不再惹事了吗?为什么陈晴会说她亲眼看见你在舞蹈室门口……”
谭建新低着头,双肩不住地颤抖。陈晴觉得自己有些过分,开始有些后悔。
“老师,你是不是也觉得一个人一旦被打上坏孩子的标签,他就永远只能活在别人的怀疑里,没有朋友,没有友谊?可是有一个人却对我说,每个人的天空都有阳光灿烂,白云朵朵。”谭建新慢慢地叙述着,“那个人就是程素素,我最要好的朋友。而我们之所以会成为好朋友,是因为有一次她突发哮喘,是我送她去的医院,她为了感谢我,说要和我成为好朋友。我说和我这样的坏学生做朋友会影响她的学习。为了向我证明,只要自己肯努力,总有一天会成功,她每天到舞蹈室练舞。我在学习上的进步,正是因为她的鼓励和帮助。”
“哦,对了。”谭建新接着说,“前几天,我得知她最近的身体状态不够好,由于她的运动量大,我担心她的哮喘病再次发作,所以才经常去舞蹈室留意她的状况。之所以站在门口观望,不过是担心她又怕打扰到她罢了。”
听到这里,班主任轻轻地拍了拍谭建新的肩膀,说:“对不起,老师错怪你了。”而愣在一旁的陈晴更是惭愧不已,由于自己的嫉妒,深深地伤害了一颗纯真的心。她悟到了,友谊的世界里,谁都没有例外。
朋友是什么?有的`人说:“朋友是一盏灯,给你照亮前方的路。”也有人说:“朋友是一杯茶,只有细细品味,才能发现苦中甜。”我现在还在思念幼儿园时的一段友谊。
我早已忘记她的名字,可是她的样貌,她的笑容却天天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她,白里透红的皮肤,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乌黑的长发披在肩上,但最令我难忘的是她那像丁香花般的笑容。丁香花虽然不如玫瑰那么好看,但它却足以让人心旷神怡,她便是这样。
在幼儿园时,我常被一些小女孩欺负,我很伤心,她微笑着说:“不要哭了,我会帮你的。”“帮我……”我停止了哭泣,疑惑地问,她笑而不答。第二天,那些小女孩依旧欺负我,突然,她不知从哪儿冒出来,大声皱着眉头训斥她们:“你们为什么欺负她?为什么欺负自己的朋友?”也许是那些小女孩看到她那生气的样子,被吓坏了。所以她们以后见到我再也不敢欺负我了。
因为上次的事,我很难跟那些小女孩玩,天天在一个不引人注意的角落处的一张桌子上,摆弄布娃娃和用彩笔画画。她见了我后便过来开导我,天天跟我一起玩过家家,画画。
有一次,我画了一个梳着麻花辫的小姑娘,她见到后,便称赞我画得好!因为她自信又活泼,使自卑腼腆的我渐渐变的自信。还有一次是跳绳比赛,本来只能跳20个的我,在她的鼓励下竟得了第一名!我们俩几乎形影不离,幼儿园午睡,我也和他一起睡,平时画画,玩玩具我俩也在一起。
很快分别的时候到了,我们该毕业了,记得毕业的前天晚上,我在家哭的稀里哗啦,第二天去了我的眼圈又红又黑,她问:“你怎么了?”“我昨天一夜没睡好。”于是劝我说:“我们还会再见面的,别难过了。”她没哭,还是那么坚强,却在离开的时候摆出了一个胜利的手势,又绽放了她那丁香花般的笑容,从此,我再也没有见到她,我好伤心,至今还在愧疚当时没跟她要联络方式。
“相聚离别,都有时候”等我把风景看透,朋友,我回来,陪你看细水长流。
文/***
清顺治十四年,公元1657年,江南乡试发生舞弊大案。开榜之后,愤怒的落第士子纷纷痛骂,作诗讽刺,并向主考官的官船投掷石块。事情越闹越大,消息传到北京,顺治皇帝震怒,责令严办。查明真相后,受贿的主考官被抄家问斩,行贿者全部流放。朝廷严惩腐败,大快人心,但是矫枉过正,此案也牵连了不少无辜者,其中就有江南名士吴兆骞。
吴兆骞是江苏吴江人,少年时便已蜚声文坛,才华横溢。袁枚曾在《随园诗话》中提到他的《秋茄集》,对他赞不绝口。但是他恃才傲物,常常愤世嫉俗,因此得罪了不少人。在这一年,吴兆骞参加了江南乡试,顺利考中举人,天大的喜事,却不料祸从天降。
由于受到科场案牵连,第二年,该科录取的举人全部被召到北京复试。当时正是隆冬季节,天寒地冻,所有考生被押到露天考场,要求限时答卷。每名考生的身后分别站着两名士兵,手持钢刀,严密监视。考场气氛肃杀,更像是上刑场,那些文弱书生平常哪见过这种场面,无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吴兆骞并未参与科场舞弊,但由于又冻又怕,战栗中未能按时答完卷,不幸遭到冤判。
吴兆骞的家产被抄没,全家流放宁古塔,即现在的黑龙江宁安县。临行之前,好友顾贞观赶来送行,并劝他耐心等候,将来必定设法营救。患难时刻方见真情,吴兆骞不由得感动落泪,昔日好友大多唯恐避之不及,顾贞观却毫不避讳。在冰天雪地的东北边塞,吴兆骞度日如年,日夜巴望着好友搭救。
二十年过去了,吴兆骞依旧在宁古塔望穿秋水,顾贞观那边却杳无音信。绝望之中,他忽然醒悟: 自己落难之时,顾贞观能来相送已经很够味了,也许人家当初只是随意说了一句安慰的话,时隔这么多年,早就该忘了, 自己太天真了,竟然信以为真。想到这里,他终于彻底死心。
吴兆骞哪里知道,顾贞观一刻没有忘记对朋友的承诺。二十年来,他四处奔波,每天都把吴兆骞的诗文带在身上,一有机会就拿出来给别人看,希望能得到贵人相助,无奈心有余而力不足。
后来,顾贞观来到北京。寒冬腊月,冰雪覆盖,他忽然想起千里之外的好友,仍在冰天雪地中挨寒受冻,生死未卜, 不由得触景生情,写下了感人肺腑的《金缕曲》: “季子平安否?便归来,平生万事,那堪回首……”季子就是吴兆骞,原本是江南富家公子,如今却有家不能归,苟活于塞外边关,顾贞观很担心他能否挺得住。
转机终于出现,顾贞现有幸结识了纳兰性德,当朝权相明珠的儿子。等到时机成熟,顾贞观就把自己写的那首《金缕曲》送给纳兰性德看,请他出手相救。纳兰性德看后,不由得感动落泪,世上竟有如此真挚的友情,当即郑重承诺,十年之内必定办妥此事。因为此时已到了康熙朝,而吴兆骞的案子是前朝顺治皇帝钦定的,纳兰性德考虑到翻案太难,所以只敢答应十年办到。顾贞观却继续恳求道:公子以十年为期,可是吴兆骞已在宁古塔蹉跎了二十年岁月,人生还有几个十年啊?纳兰性德深为感动,又答应以五年为期。
康熙二十年,公元1 681年,通过顾贞观、纳兰性德等人出钱出力,上下斡旋,终于将吴兆骞成功赎回,后定居于北京。吴兆骞做梦也没想到,二十三年后, 自己还能活着离开宁古塔。也许是他更加想不到,三百多年后,世人仍在传诵他们这段友情。写到这儿,我忽然想起那句话:友谊地久天长!
犹记得那时,稻花飘香,酷日连连。那个夏日,我的夏日,虽然没有甜蜜可口的果味雪糕,也没有凉爽的空调,但有那名为“友谊”的花,默默地在我心里柔软地绽放出最最美丽的夏天。
“哎呀!好热啊!怎么还不开空调!”小李一回宿舍就瘫倒在床上毫不顾形象地胡乱放着手,整个人成了一个“大”字。他那白嫩嫩的小肚皮也放肆地显露出来,“老天爷啊!我都快蒸发了!空调呀——”
“对呀!对呀!”“是呀!是呀!”同学们不约而同地点点头。哦,她们也很热嘛!
不过我可不是这么想的。因为我最近得了感冒,一点凉风也吹不得。否则,又得擦好久的鼻涕呢!再加上我今晚莫名头痛,一直头昏眼花,也就更不想吹空调了!所以我刚才一直都没出声——她们都那么热,我不敢说不开呀!
不然,我还是把被子捂严实点好了。她们已经热了那么久,吹一会空调多好呀!
“受不了了!我去找阿姨!”小可抹了抹头上的汗就大喊着走了出去。不到十秒,小可又冲冲忙忙地跑了回来。她落下什么东西了?
“云月!你还头疼吗?我要去开空调了?”小可低下汗淋淋的脸,一双大眼睛认真又充满恳求地望着我,让我不忍心拒绝。
“我没事的。你去吧!我要睡了。”我努力挤出了一个笑容,努力让小可放下心来。我马上睡下,并让小可快些去开空调。
“哦……那好吧。”小可打开了空调。
一股一股凉风吹着,直刺着我的骨头。我只能往被子里一缩再缩。只能努力让自己不发出声音。
我有一次去擦鼻涕,小怡发话了:“咱们把空调关了吧,云月好像有些难受。”
这回没人反对,大家都点点头。
我忽然感觉心里一阵暖。不知为何,头很疼,但嘴角压抑地往上翘。她们七个人,为了怕我难受,主动把空调关了……
财富和权力是重要,唯有友谊最珍贵!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从年幼无知的小小孩张大成即将成为中学生的学生。我一天天的长大,在成长的过程中,我懂得了努力学习,懂得了孝顺父母,懂得了尊重他人,懂得了珍惜友情……
友谊是生活中的一盏明灯,它能指引你走上正确的道路,是你的生活丰富多彩。人的一生如果没有了友谊,那就像一口枯井,了无生趣。
现在我们已经六年级了。六年的时光不算快,但是你珍惜了吗?你们有没有想过,明年的今天,你和你现在的好朋友都身在何处呢?在这六年的时光里,发生过许许多多的事儿。一年级时,陈润留级了;三年级时,姚文星转学了。在姚文星转学时,有很多她的好朋友不舍。然而一晃三年又过去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可是姚文星却始终没有再回来。听说,她现在在南京上学。三年,整整三年,曾经那些姚文星的好朋友,你们还记得她吗?或许我提起她你们会想起来,但若我不提,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就像给你们埋在土里一样,偶尔挖出来的时候会想起。
不曾想过多年后身边最亲密的朋友正是曾与你同床六年的小学同学;不曾想过多年后的哥们儿,姐们儿,曾是与你大战五百回合的“劲敌”……
曾经,或许都跟你的好朋友闹过辩扭。我也一样,在去年10月份时,我和陈茜就因为一点小事误会了,但过了几天又和好了。回首过去,想想那些也不过只是些芝麻大的小事,我们却差点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经过那次辩扭后,我更加懂得了友谊的珍贵。此事后,我还跟一些人炫耀说:“这就是坚不可摧的友谊!”但明年的今天,我们是否还会坐在同一个教室里听同一个老师讲课呢?张航和谈欣,陈茜和我,孙毅和章彦……数年后,是否有缘再相遇?
朋友们!是你们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挺身而出!
友谊,是冬日里德一缕阳光,黑暗中的一盏明灯,沙漠中的一片绿洲……是你们,给了我一段真挚的友谊,为我留下了一段美好的回忆。在这最后的一年,更让我明白了友谊的珍贵,朋友的难得。在这仅有的一年里,我要对你,以及你们大声说出那憋在心里好久的话:“陈茜!我们要永远,永远在一起!可以吗?”
此生无你虚度在何方,喜笑颜面伊人诉衷肠,望窗外寒星冷月,却因你发光。陪你永世不老 千年眷顾一笑。朋友,我们那些时光,不管是好是坏,都请你永永远远记在心中,让我们因为这一记忆再度相遇。
因为心中有爱,就算我独在一处也不觉得孤单,我和闺蜜的故事。
——题记
静静的靠在阳台边,抬头仰望蔚蓝的天空,白云悠悠的飘动,天空时不时飞过几只小鸟…我的眼前又浮现出我与她昔日嬉戏打闹的情景。昔日里我与她大大咧咧的如假小子一般,仿佛一个妈生的,无论何时何地都可以一起找到许多乐趣。我更忘不了那天下午许下的约定…
阳光下的约定
那天,毕业前几周,天空万里无云,微风吹拂着我们的脸颊,阳光照在我们阳光而清纯的脸上,俩个人身上都散发着金色的光芒。我们俩人把手牵在一起,对着蓝天大地许下了诺言——我们俩个人初中要在同一所中学,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好姐妹!那是我们脸上都挂着灿烂的笑容,彼此拥抱,不禁热泪盈眶,彼此默默地注视,坚信我们会一辈子在一起。
心中有爱不孤单
然后自从考试结束以后,爸爸妈妈坚决要我去私立学校,不让我去原来要去的那个学校了,他们认为我去私立学校更有利于我的成长进步。在爸爸妈妈的反复动员夏,我选择了私立学校,而因此我难过了好几议案,我反复问自己:我违背了当初的约定了吗?二瑶知道了我的选择后来找我,她安慰我说不要难过,就算不在同一所中学我们依然可以在网络谈天,依然是一辈子的姐妹。我努力的抬起头还她一个淡淡的笑容。我们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无声的传递都会温暖,给彼此希望。空气中弥漫着我们真心的祝福,想起毕业那天,我们哭的稀里哗啦,六年的友谊令人难忘。不久后我们各自迈进一个陌生而又令人向往的新学校,开始新的生活、学习。但是,我并不孤单,因为她给我了祝福,希望与温暖。
为了约定努力奋斗
毕业后,我们依旧经常联系,并且互相鼓励初中三年一定努力学习,争取三年后考取同一所高中,我们又可以一起快乐地生活、玩耍,实现我们当初的约定。
现在,我不像以前那样散漫,开始努力学习,不像以前那样粗心,开始认真学习。三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我们互相激励共同努力,为了约定,我们努力奋斗。
爱,未断;情,未尽;人,不散。
秋千上的友谊的故事讲的是森林公园里欢声笑语,你知道是从哪里传来的吗?星期六这天风和日丽,小狐狸乐乐来到了森林公园,看见了自己最喜欢的秋千,个头有点小的小狐狸上不去,一旁的小猴子小奇看见了,帮助了小狐狸乐乐,秋千上的友谊就从这产生了,你听是不是很快乐的笑声在荡漾呢。 1 秋千上的友谊的故事
一个星期六的早上风和日丽,阳光明媚,白云在天空上悠闲地飘着,太阳暖暖地照射着大地。小狐狸乐乐到“森林公园”里玩。
在森林公园里,小狐狸乐乐东奔奔,西跑跑,一会儿玩沙坑,一会儿玩丢沙包,可开心了。突然,乐乐眼前一亮,发现了在一棵大树旁摆着个他最喜欢玩的游戏设施——秋千。乐乐高兴得一蹦三尺高,迫不急等地跑过去,想尽早坐到秋千上。可是,问题又来了,秋千那么高,乐乐太矮了呀,够不着,怎么办呢?
突然,从树上窜出一只小猴子,小狐狸乐乐吓了一跳。小猴子问:“你好,我叫小奇,你叫什么呀?”“我叫乐乐,很高兴认识你。”乐乐答道。“看你愁眉苦脸的,是不是遇到什么难题了呀?”小奇问道。“我想荡秋千,”乐乐不开心地说,“可是我上不去。”小奇想了想说:“有了,来,把手给我。”说着,他先把尾巴倒挂在树上,然后把乐乐拉到了秋千上。乐乐见了,高兴地说“我上来了!我上来了!”最后小奇把尾巴倒挂在树枝上,乐乐坐在秋千上,小奇帮他推。你看他俩玩得可开心啦!
秋千上的友谊的故事讲的是森林公园里欢声笑语,你知道是从哪里传来的吗?星期六这天风和日丽,小狐狸乐乐来到了森林公园,看见了自己最喜欢的秋千,个头有点小的小狐狸上不去,一旁的小猴子小奇看见了,帮助了小狐狸乐乐,秋千上的友谊就从这产生了,你听是不是很快乐的笑声在荡漾呢。 2 秋千上的友谊的故事点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帮助别人,自己也会快乐。小猴子看见小狐狸乐乐有困难,力所能及的帮助了小狐狸克服了困难,能在秋千上开心的玩耍。小猴和小狐狸也相互成为了彼此的玩伴,开心的在一起玩耍,有了朋友的陪伴,玩耍变得更加有趣。小朋友们在外玩耍的时候,看见其他小朋友也可以通过一个小举动主动和他人交流,结交好朋友哦。
12
小松鼠和小兔子是好朋友,它们每天都会一起去山上采集食物。
这一天,小松鼠像往常一样来到山脚下等小兔子,可是等了好久,小兔子都没有来。
小松鼠自言自语地说:“小兔子怎么到现在还没来呢?不会被大灰狼抓走了吧?”
这样想着,小松鼠害怕极了,赶紧来到小兔子家,原来小兔子生病了,所以干不了活。
小松鼠想了想,拿起小兔子的篮子,对它说:“小兔子,我帮你去采蘑菇吧!”
小兔子不好意思地说:“那怎么行?”
小松鼠说:“没关系,因为我们是朋友啊!”
说完,它就出门了。
小松鼠一只手挎着一个篮子,蹦蹦跳跳的往山上走去。
下午,小松鼠拎着满满两只篮子回来了,一只装满了松果,另一只装满了蘑菇。
小兔子看见了,感动的眼泪簌簌往下掉。
错过属于每一个人,只是有些清淡易忘,有些则痛彻心扉。——题记
每当看到那本作文书,我都会后悔不已:只因为一件事,我失去了我最要好的朋友。
小学的时候,我的同桌是我最好的朋友。他乐于助人,经常和我共同讨论学习上的难题。我们两个人的学习在合作下节节攀高。
有一天,我听说他有一本十分好的作文书,我便向他借那本书。他便爽快地答应了。“三天之后还我,别弄坏了。”他嘱咐我。
回到家之后,我便津津有味地翻阅起了作文书,看完之后便把它塞在了一个角落里。
三天过后,同桌要我还书。我翻了翻我的书包,发现那本书不在我的书包里。我说:“我今天忘带了,明天还你。”同桌没说什么,又开始写他的作业。回到家后,我怎么也没有找到那本作文书。第二天,同桌有要我还书。我有些急躁:“我家里没有,是不是你已经拿走了?”他生气地说:“我如果自己拿走了还让你还?”“反正我家里没有!”我喊道。他没说什么,低下头继续学习。
后来,他渐渐的对我疏远了,我们的关系也不如昔日。每天早上,他不主动向我打招呼,也不再和我一起学习。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孤独。
不久后,我从家中找到了那本作文书,可那时候已经放了暑假。开学后,我歉疚的拿着那本作文书走进了学校,发现他却已经转走了。我呆呆的望着那张空空的课桌,手中的作文书不禁滑落在地上。窗外下起了淅淅沥沥的雨,使我的内心充满了愧疚。
许多东西只有在你失去的时候,才知道它的价值,友谊也是如此。
我多么希望把那本作文书亲手还给他,并说一声“对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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