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合同范文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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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毕业生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学生 家长 (简称乙方)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申请报读新世纪教育集团下属院校南充理工学校举办的xxx级中专专业学习。学制三年,三年合计交学费5400元(大写伍仟肆佰元整)。毕业合格后由甲方根据乙方志愿和乙方自身条件负责推荐就业。
一、 甲方职责
1、责督基地学校按国家颁布(或经教委批准)的教学计划对乙方进行教育培训,除乙方自动弃学、伤病辍学、违纪停学以外,督促学校保证98%以上的学生合格毕业,并按四川省或重庆市教委规定发给全国通用的中专毕业证书。
2、甲方在乙方职业品德优良、职业观念正确、学历及职业技能合格毕业、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提供三个以上用人单位供乙方选择,直到乙方根据自身条件满意就业为止。
3、除乙方自动放弃推荐或达不到岗位要求又拒绝甲方合理的推荐外,根据"双向选择,公平竞争"的推荐原则,凡合格毕业生在毕业后三个月内确属甲方原因未能成功推荐就业者,由甲方赔偿其双倍学费10800元(大写壹万零捌佰元整)。
4、乙方到用人单位之日起一年内,若非乙方个人原因造成失业,甲方免费为其再推荐就业,乙方从就业之日起六年内,凭《毕业生就业合同书》可享受甲方在全国各地办事机构的优惠服务。
二、 乙方职责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甲方不退任何费用,乙方在学习期间,凡因违纪被开除或因自身原因退学者,甲方不退任何费用且本合则自行终止。乙方为取得毕业证书或自愿放弃就业(含在就业推荐期间自行联系到用人单位),甲方不予推荐,也不退任何费用。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学习和训练,并达到相应的考核标准和获得毕业证书。若乙方品优而学习成绩和技能未达到合格,但仍要求推荐就业者,可申请由甲方根据乙方自身条件推荐就业。
3、乙方在接受甲方推荐过程中,本着"社会需要第一,个人志愿第二"的择业原则,根据自身条件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和学校工作。凡因乙方不能达到岗位需要、拒绝推荐或接受推荐后自行离职,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就业必需的证件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5、凡签订此就业合同且进行律师见证者,需缴纳律师见证费100元(大写壹佰元整)。
三、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当地仲栽机构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商定,乙方请家长作为其履行义务的担保人。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醒,毕业生应小心“试用期”被滥用,入职一个月内须签劳动合同,试用期之后签劳动合同违法;员工入职30日内单位须缴社保。
试用期最长不超6个月
学软件工程专业的小马应聘到一家软件开发公司工作,该公司与其签订两年期的劳动合同,并表示,由于是技术工种,所以试用期要3个月,试用期月薪为同岗位正式人员的一半。小马很关心:试用期的规定应该是多长?试用期工资有什么规定?
据了解,《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小马与公司签订的是2年期劳动合同,所以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
试用期之后签合同违法
小杨今年大学毕业后来深圳,被一家科技公司聘为销售人员。公司人事经理告诉他,要先试用2个月,合适的话再签订劳动合同,小杨很疑惑:用人单位“试用期之后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
据了解,《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该单位“2个月试用期之后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
超范围约定竞业限制人员无效
小陈从某大学会计专业毕业后,在一家药品公司财务部任出纳。令小陈啼笑皆非的是,他这个记记账、发发钱的出纳,从来没有机会接触到产品配方,竟然“有幸”也在签订竞业限制人员之列,被约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年内不得到同类业务的企业工作。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据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间的竞争十分激烈,为了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用人单位对一些特殊员工实行竞业限制是必要的。但竞业限制又是一把双刃剑,约束过滥,又影响劳动者的再就业权。《劳动合同法》对此有明确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只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也就是说,只有高端劳动者,才有“资格”成为竞业限制人员。像小陈的情况,就不是竞业限制人员。若用人单位超范围随意约定竞业限制人员,则这种约定就属无效约定。
入职30日内单位须缴社保
小胡应聘到一家电子产品企业工作,公司人事部门告诉他2个月试用期过后转正才给参保社保。小马很关心:拥有一份新工作,单位应在多长时间内为该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单位应该是在试用期的时候就给我买社保?还是等签订正式合同的时候才买?
据了解,根据社保法以及相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逃避义务,以“试用期”为由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做法是违法的。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身份证号:
所在学校:
为明确实习人员与实习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实习期限及工作安排
1、按照甲方的岗位需求,乙方经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推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甲方指定岗位实习。
2、甲方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安排乙方实习活动包括必要的培训,以提高乙方的实践能力。
3、甲方不承诺乙方毕业时一定录用其为公司员工。如果实习结束,经双方协商愿意达成正式劳动协议,甲方优先录用乙方为公司员工。
二、实习岗位
4、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所学专业,安排乙方到 部门,从事 工作。实习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其需要和乙方的具体情况对实习岗位进行调整。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甲方在乙方实习期间,协助乙方所在高校对乙方进行管理;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 元/月的基本生活补助;尊重乙方休息权;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保障乙方在实习岗位的安全;实习结束时配合乙方所在学校共同对乙方进行考核鉴定,出具实习证明。
6、乙方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安排的内容参加实习,按时完成实习期间甲方交付的任务和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
7、实习期间乙方应遵守的规定: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管理规定;
(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操作规程,如有违反造成甲方财物损失,按甲方规定处理。对于不能遵守相关制度的学生,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乙方做出警告、通报或单方即时解除协议,终止乙方在甲方的实习,但是应提前告诉乙方和说明原因。
8、实习期间乙方在说明原因并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与甲方解除协议。
四、违约责任
9、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各自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即为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0、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制度),甲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学校反映,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或终止实习。如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
11、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基本生活补助,乙方有权追偿。
五、其他规定
1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补充约定或协商解决。
13、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经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 达成如下协议 :
一、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公司发展及工作需要 , 聘用乙方在 (部门)从事工作( 工种 ) 。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可调整乙方工作部门及岗位。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从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即乙方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
四、工资待遇
1、乙方试用期内月工资标准为 (人民币)。乙方试用期满被甲方聘用为正式员工后,甲方可按依法制定的工资制度适当调整乙方工资。
2、甲方确定每月 日为发薪日。
3、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休假权利,休假期间的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 一 )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 二 ) 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 一 ) 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 ,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 二 ) 乙方因工致伤残、死亡的 , 按《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 三 ) 甲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不断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当做到 :
(一)试用期内,乙方须自觉接受甲方安排的入职培训。
( 二 ) 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 三 )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 保证安全生产。
( 四 ) 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
( 五 ) 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
( 六 ) 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 一 )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
1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2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
3 、乙方严重失职 , 营私舞弊 , 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
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劳动局确认确需裁减人员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四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3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六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产;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销;
3、乙方死亡;
( 七 ) 除本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 八 ) 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关系的,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 九 ) 合同终止
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自行终止。
九、违约责任
( 一 ) 甲方的法律责任
1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 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的 , 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 , 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 25% 的经济补偿金。
2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 , 要补足低于标准部分 , 同时 , 对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总额的 1% 补偿员工。
3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 ( 一 ) 款未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 由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赔偿乙方。
4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应一次性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
a 、由甲方提出 , 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
b 、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 ( 三 ) 款第 1 、 2 、 3 、 4 项和第 ( 五 )款第 2 、 3 、 4项解除劳动合同的。
5 、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 ( 三 ) 款第 2 项解除劳动合同的 , 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一次性的医疗补助费。
6 、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 ( 三 ) 款第三 3 、 4 项解除劳动合同 , 未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 , 支付乙方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 二 ) 乙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 对甲方造成损失的 , 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
1 、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
2 、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
3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 三 ) 双方另外约定以下违约责任 :
合同期内,如乙方提出解除本劳动合同,乙方需支付甲方元的违约金。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 , 应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 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 小组 ) 申请调解 ; 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 , 双方必须履行 ;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或对原订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 :
1、甲、乙双方签订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及知识产权权属协议书》,与本合同一并生效。
2、甲、乙双方认为有必要签订的其他与劳务合同有关的协议与本合同同等生效。
3、如乙方因违约或违纪行为,甲方有权从乙方未支付的工资及其他款项中予以扣除违约金或罚款,不足部分依法进行追索。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出入的 , 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 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 ,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的附件 ,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 一 ) 《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及知识产权权属协议书》
( 二 ) 《毕业证代管协议》
( 三 ) 《担保书》
说明 :
1、根据〈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 , 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 , 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 ,
或深圳户籍的员工 , 男职工连续工龄满二十五年、女员工连续工龄满二十年 , 且本单位连续工龄满五年 , 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 用人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订明试用期 , 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 ; 对技术、业务有特别要求的 , 试用期可以延长 , 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续订劳动合同 , 工作岗位未变更的 , 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3、甲方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 , 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 , 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 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的规定 ,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5、违约责任分法定违约责任和约定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三种形式。双方可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法约定违约责任。若约定违约金 , 不能只约定一方承担违约金 , 应体现公平原则 , 违约金金额或计算方法一定要明确具体且切实可行。
6、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乙方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 : 每满一年 , 发给员工一个月的月工资 ; 满半年不满一年的 ,按一年计发 ; 不满半年的 , 发给半个月的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依本合同第八条第 ( 三 ) 款第 3项、第九条第 ( 一 ) 款第 4项a 解除劳动合同 , 发放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月工资。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 , 当事人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 , 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 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期满不起诉的 , 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8、本合同附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 否则无效。
9、未经书面授权 , 代签劳动合同一律无效。过错方将依《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双方签订合同时间:
甲方(实习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实习生):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大学生带薪实习社会实践活动的正常开展,使大学生在实践期间能顺利完成安排的实践活动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实习期限及留任承诺
1、乙方到甲方单位的实习时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实习结束,甲方优先录用乙方,经双方协商愿意达成正式劳动就业合同。
第二条、实习岗位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并结合乙方所学专业,对口安排乙方在本单位从事工作。甲方可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及甲方的生产经营服务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实习生活补助。
第三条、实习要求
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本人实际情况,并根据甲方要求出具相应有效证明(如身份证、体检证明等),如乙方提供的身份证、体检证明等资料有弄虚作假或欺骗甲方之事实,则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第四条、实习管理
1、甲方提供实习场地,包括生产、研发或办公的场地及相关条件。
2、双方协商同意,实习期间甲方每月付给乙方_____元(人民币)实习生活补助;如果实习期内乙方不符合甲方的工作要求,可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1、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生产工艺等方面的劳动纪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和企业活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3、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和奖惩;
5、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实习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甲方将在实习期内为乙方购买商业保险,当实习期解除或终止后,该保险自然停止。实习期间,如乙方发生意外事故,该商业保险理赔所获得的费用抵充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费用。
第七条、保密约定
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国家秘密和保守甲方的经营技术、生产、财物、人事、业务等商业秘密。经甲方要求后,乙方应及时与甲方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
第八条、知识产权
学生在实习期间开发的项目成果所有权属于企业。
第九条、协议终止与解除
1、实习期结束,本合同自然终止;
2、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3、双方共同协商可解除本协议。
第十条、争议纠纷解决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按相关运输法律法规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在甲方注册地提起仲裁或者诉讼。
2、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和乙方所在学校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家长(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一、大学应届毕业生提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从何时起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种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在现实生活中争议和纠纷的发生。比如,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提前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也只能从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计算。
二、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往往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经常会等到劳动者“转正”以后,再签订劳动合同。首先,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其次,即使在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仍然是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三、试用期期间单位是否应该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四、单位提供什么样的培训才能与职工签订服务期条款
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
1、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这个数额到底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将来可由各地方予以细化。
2、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
买方: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_
单位:_____
数量:_____
单价:_____
总价:_____
总金额: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_____
5.装运日期:_____
6.装运港口:_____
7.卸货港口:_____
8.保 险: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单据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小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_公司_____
(电报: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未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证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
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_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
卖方:_____ 买方: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身份证编号: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为甲方的职工,确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双方应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项条款。
第一章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章 工作岗位及生产、经营工作任务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 地区担任 工作,并按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完成数量、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第三条 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后,不得同时受聘其他公司或个人。只有在甲方指派或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才可以从事其他兼职行为。
第四条 合同期内因经营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指派乙方从事其他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 种方式工时制度。
(1)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工作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小时。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调休、轮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六条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合理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加班时间,以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标准支付乙方加班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如下: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七条 乙方需要请假的,须提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请假。因紧急情况确需要请事假的,须事先告知甲方请假的事由和期限。
乙方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申请或告知义务的,按旷工处理,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分。
第八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第四章 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第九条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乙方的月工资为 元(税前)。因请假而减少的工作天数应按照(月工资÷30天)的标准予以扣除,不足半天的不予计算,超过半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甲方应在每月的 号前以人民币的形式支付乙方的上月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乙方工资。
甲方可在合同期内根据工作实际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以及其工资发放标准。
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工资,应当按《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条 甲方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不得拖欠、漏缴社会保险费用,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的内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第十一条 甲方支付给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根据乙方的岗位确定,但不得低于临沂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章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二条 甲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损害职工身体健康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3、违反操作规程的。
第六章 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第十六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特别是规章制度中严格禁止的条款,符合除名条件的,甲方有权给予乙处分或者无条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且不给予任何补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在其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遵纪守法的教育和培训,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第十九条 乙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出满勤、干满点,工作时间在岗在位。
第二十条 乙方根据甲方规定每年度进行岗位述职,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第七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及经济补偿 第二十一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应相应变更合同内容。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或伪造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泄漏商业机密,对甲方利益损害超过5000元的;
(5)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或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外部同行业、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处兼职、发展个人业务、客户的;或者在不相关企业兼职,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致使甲方损失人民币5000元以上的,经甲方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7)自行、结伙或勾结公司外部人员打架斗殴或寻衅闹事或打骂本公司员工并负主要责任的;
(8)乙方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
(9)乙方一年以内累计迟到、早退、脱岗、串岗超过20次,事假超过两个月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的,病假超过《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以下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乙方,但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的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对乙方的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经考核不合格的;
(5)国家对于乙方的工作岗位有特殊的资质要求,而乙方因个人原因失去该资质,甲乙双方就调换工作岗位未达成一致的。
第二十五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同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事先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因律师执业需要;
(2)在试用期内的;
(3)甲方以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4)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5)甲方拒绝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按上款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手续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双方协商一致的;
(2)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
(3)发生不可抗力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的规定向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 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向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交接工作;
(2)完好归还其使用的甲方的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资产;
(3)向甲方完整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所有载体;
(4)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5)处理其他应完成而未完成的事务。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 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为乙方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2)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3)应乙方要求, 及时、如实出具乙方的工作履历或绩效证明。
第八章 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
第三十二条 乙方在劳动期限内应当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客户信息、投融资方案、专有技术、企业并购计划、商标投资计划、价格决策、产品开发方案、科研开发方案、财务资料、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科研成果、广告策划方案等。
第三十三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在本合同三十三条规定的商业秘密进入公知领域之前,乙方仍对在甲方工作期间获知的商业秘密具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的商业秘密告知第三人,国家机关依法要求乙方履行告知义务的除外。
第九章 人事资料管理
第三十四条 乙方提交的有关个人材料(包括:人事档案、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明、各类证书等有关证明其身份的材料)中有伪造时,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辞退乙方,并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三十六条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申请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或按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国家、省、市有规定的,均按规定执行;凡属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一、合同期限:
聘用期十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用合同到期,甲乙双方根据各自需求,决定是否续聘。
二、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
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如有异议,可与甲方协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动工作岗位。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犯者,甲方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管理条例》,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三、工资薪酬、福利待遇:
1、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统招医学本科毕业生即享受医师待遇。
2、甲方要求乙方尽快通过执业资格考试,第一年未考取执业资格者,工作性津贴(1950元)下调30%;第二年未考取者,工作性津贴下调60%;第三年仍未考取者,甲方视为乙方不适合该岗位工作要求,不能胜任该工作,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3、合同期内,甲方每月扣乙方人民币1000元抵押金,该抵押金所有权归乙方,甲方视具体情况,适时发给乙方。若乙方无故辞职离院,甲方不发给乙方抵押金。
4、合同期内,乙方享受在职医务人员同等待遇。
5、合同期内,考取了执业资格,甲方根据乙方的综合表现,争取落实事业编制,享受绩效工资等待遇。
四、聘用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不能保证本职工作质量的。
2、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4、被判处有期徒刑的。
5、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6、受聘人员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7、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又不服从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字盖章)(签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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