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爱情的故事
本文已影响1.12W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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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献之的一生中,曾经有过两位妻子,分别是:他的表姐,也是东晋重臣郗昙的女儿郗道茂和东晋简文帝司马昱的三女,新安愍公主司马道福。先来看郗道茂。此女长得十分标致,是一个十足的美人,而且个性又文静温雅,才情兼备,是一个颇具生活情趣的女子。因为她是王献之的表姐,因此他们从小便相互结识,可以说是青梅竹马,对彼此都十分爱慕和欣赏。于是在长大之后,两家人就给他们举办了婚事,这里要指出的是,古代近亲结婚是非常平常的事情,因此不要用现在的眼光来看他们两个。夫妻两人十分恩爱,又因为王献之并不热衷于做官发财,再加上他的父亲拥有大量的山林庄园,生活十分富足,因此他们两人一直淡泊名利,整日不是游山玩水就是吟诗作画,可谓是一对神仙眷侣。他们后来生了一个女儿王玉润,可惜很快就夭折了,但是这并不影响他们之间的感情。直到新安愍公主司马道福的出现打破了他们美好的生活。王献之的爱情故事
司马道福早就对仪表堂堂又才华出众的王献之心生爱慕之情,但是当时她已经是人妇,而且王献之也早就和郗道茂在一起了。但是司马道福并不死心,她先是因为桓济意欲谋权篡位为理由,和他离了婚。又以王献之的妻子郗道茂没有给他陋习子嗣为理由,逼迫他们离了婚。又让自己的父亲下旨册封王献之位驸马。王献之也做过抵抗,他用艾叶烧伤了自己的双脚,变成了跛足。但是司马道福说,就算他变成了瘸子,她也要嫁。于是王献之只能和郗道茂告别,做了司马道福的丈夫。而郗道茂在离开王献之之后,很快就因为悲伤而去世了。而王献之和司马道福的婚姻自然不会幸福。王献之对她没有任何情义,说的永远是客套话,甚至还娶了一个小妾桃叶,他宁愿跟小妾在一起也不想看司马道福一眼。
这就是王献之的家庭房生活,可以说如果不是司马道福的强行闯入,他和郗道茂原本应该是一对至死不渝的恩爱夫妻,结果这一切全被她给毁了,王献之虽然之后跟她生下了一个女儿,但是至死都没有原谅过司马道福。王献之的爱情故事
王献之和小妾桃叶
王献之的原配妻子是他的表姐,东晋大臣郗昙的女儿郗道茂。他们两个从小便生活在一起,性情、志趣都十分相投,对彼此都十分欣赏。那是近亲结婚是一件十分平常的事情,于是在长大成人之后,双方家人就为他们举行了婚礼。但是这种好日子没过多久就被打破了,当时的皇帝简文帝司马昱的三女新安公主司马道府早就对英俊潇洒又才华横溢的王献之心生爱慕,于是便强行拆散了他们夫妻两人,让王献之娶她为妻。但是王献之虽然在悲愤和无奈之下娶了她,但是从未跟她有过感情。而之后为了报复新安公主,还纳了一个小妾叫做桃叶。
在王献之和郗道茂忍痛分离之后,郗道茂便因为伤心过度而去世了。悲痛欲绝的王献之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结识了年轻貌美的桃叶,这个温柔娴淑的女子一下子抓住了他空寂的心,他在这个女子身上看到了郗道茂的影子,于是他便撇下新安公主,整日和桃叶四处游玩,读书练字,完全不管当时人们异样的眼光,他甚至还为桃叶写了一首《桃叶歌》来抒发自己对桃叶的爱慕之情。
虽然王献之和桃叶十分恩爱,但是在他的心里,最放不下的始终是郗道茂,在他临死的时候,问他今生有何遗憾的事情,王献之说没有憾事,只记得和郗家离过婚。从这里可以看出王献之也只是把桃叶当成了郗道茂的替代品而已。
“我想了想,要不你还是别来了。”她说。
“为啥啊?”他问。
“你看,你要过来的话,周五你要上班,周一你要上班,就只有周末两天的时间,你只能周六过来,待半天,周日就得走,太累了。我就过个生日而已,以后又不是不过了,不差这一年呀。”
“要不我请个假好了。”
“别请了,你上次请假,你领导不是就不太高兴吗?我又不是那种不通情达理的女生,我不会生气的,真的。你保证周六晚上跟我视频一下就好啦。”
“那……行吧。”
周六早晨,她睡得迷迷糊糊,忽然接到电话:你家楼下的门禁是不是坏了?帮我开个门吧。她没开门,直接穿着睡衣冲下楼:不是说不来的吗?他傻笑:我运气好,抢到一张昨晚上夜车的票。生日快乐。他们上楼,她说她去洗漱一下,让他在沙发上休息一会儿。
洗完澡出来,他在沙发上睡着了。她拍了一张他四仰八叉的睡姿,蹑手蹑脚给他盖上一条毯子,然后去给他做早饭。这是爱情的第四种模样:隔着千山万水,我也会来找你。
那年他们刚毕业,各自都在同一个城市找到了工作,一开始顺风顺水,两年后,她所在的公司因为业务变动,要整体搬迁到另一个地方。
她犹豫了,跟着公司走的话,就要和他分隔很远;不跟着公司走的话,她就要放弃刚刚稳定的工作,从头开始。
她问男朋友该怎么办,男朋友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知道她在现在的公司工作很开心,前景也不错,想了很久,和她说:要不还是去吧。
她:那我们就要异地了,可能要异地好几年,我怕会影响到我们。
他:我也怕,我不太想異地。
然后这个话题就没再提起。他话变少了,她想,如果她选择跟公司走的话,他们可能真的会分手吧。
再之后,一个月过去,离公司搬迁的日子越来越近,一天晚上她闷闷不乐地看电视,他忽然走过来,给她看一个offer。
她:怎么了?
他:你们公司要去的地方,有我一个朋友,他帮我找了份工作,工资还不错,房子他也帮我找好了,我们过去就能租下来。
“下个月,我和你一起走。”他说。
她愣了,过了好一会儿,打开电脑,给他看邮箱里一个草稿。是她的辞呈,她本来打算,下周就跟公司辞职,重新在这边找工作。
他们对视一眼,同时笑出了声。这是爱情的第五种模样:不想和你分开,所以我会做到我能做的一切。
下班后,她路过水果店,看到新上市的蓝莓,想到他爱吃蓝莓,就买了几盒。
回家发现他不在,餐桌上放着一盒奶油蛋糕。手机里有一条新信息:你昨天说想吃甜食,从蛋糕店给你买了盒蛋糕,放餐桌上了,现在不吃的话别忘了放冰箱。
她问:你人呢?
他:公司有点儿急事儿,要回去一趟。她想了想,敲了一行字:那你记得吃晚饭啊。
刚要发出去,他又发来信息:晚上你好好吃饭啊。她笑了,随即把蓝莓和蛋糕一起放进冰箱,看着它们挨在一起的样子,忍不住又笑了。这是爱情的第一个模样:我想着你的时候,你也在想着我。
凌潇跟李婉清没有开车,两人沐浴在夕阳地残阳下,走街逛店。李婉清身穿白色连衣裙,烫卷的亚麻色头发调皮的挽在肩膀前面,更深更长的睫毛,能看得见一整个银河的眼睛,融合在周围环境里和谐优美的身线,带着眼睛弯弯的弧度,融化成穿破一整个冰河世纪的笑脸,唇红齿白下含着一根雪糕,小脸如花欢快地拉着凌潇地手,晚风拂过,她的连衣裙荡起一波波水纹,相隔着二分之一公分的时空,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着凌潇。
是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女孩变得更加搏人怜惜。
“这个女孩子,不会就是美人鱼变化出来的吧……那……脚呢……”凌潇顺着李婉清的裙摆看下去,触目可及的是一条优美交叠白玉一般的双腿。
李婉清的脸随着他的目光在一瞬间红成了熟透的苹果,只是在夕阳的映射下,分得不太清楚。
凌潇觉得自己的呼吸开始急促,以前他不知道很多很多成语的意思,有一些是就算知道都压根没有办法想象和体味到祖国文字的博大精深,但是在自己牵着李婉清的纤手时候,才明白什么叫做盈盈在握,在触到她的肌肤的时候,才明白什么叫做吹弹可破,在李婉清的手臂紧攀住自己胳膊的时候,才明白什么叫做皎若凝脂,在看到她修长的双腿的时候,才明白什么叫做清爽幼滑。
李婉清的眼睛就像是这个黑夜里面天边射手座最璀璨的光华,就像是晴空里面最耀眼的白星,就像是抹过天际的银河,带着让人穷尽一辈子也发掘不了的秘密。
为何现在才明白她如此的不同,还是她以前把自己隐藏的太隐秘。
此刻看着她,就像一本书,一本永远的读不完的书,一本要用一辈子疼惜爱护努力去读的书,只是凌潇,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有福气翻开这本书的扉页,永远的读下去。
李婉清晶亮的眼神,温润的红唇,滚烫的呼吸,兰花般吐气的香味,就像是她身上的体香一样,牵动着李三思心灵深处最隐秘的弦,如果,自己吻上了这张唇,会是什么滋味。
她会不会拒绝呢,这样是错还是对呢,可我发现我已不能自己。
于是凌潇的头,在微风的吹拂下,夕阳落到半山腰之际,在路人侧目之时,开始慢慢下降。
曾经有个传说,繁华的大都市里面,住着一个名叫阿尔塞斯默默无名的裁缝,他会在每个清晨阳光洒满一整片街道的时候,横过面前的彻斯曼广场,透过一些微薄的雾气,在自己简陋而渺小的裁缝店里面,仰望着对面豪华大宅里的那个靓丽身影,那个美丽的富家小姐海伦,会在每天最上层的房间里面醒过来,然后用带着惺忪半睁半闭的眼睛打开窗户,感受到每一寸洒到脸上的阳光。
海伦的家室很好,属于上层的贵族阶级,而阿尔塞斯自从十岁接替了重病父亲的手艺做起了裁缝之后,靠着帮助别人缝补衣物维持着基本的生活。一个是天空上高高飞翔的天鹅,一个是在日益仰望中被天鹅打动的下层贫苦男孩。
他们生活在各不相同的世界,男孩的天空很小,梦想却很大,他总是期望着,有一天他要作出全世界最美丽的衣服,有着天鹅的绒毛缝制,有着各种各样璀璨而夺目的宝石,有着最精准的手艺,有着最上层薄沙的质地,就连太阳照射在上面,也会透漏出五彩的光芒,就连这个世界所有的动物,也会聚集在这件衣服下,瞻仰着她的风采,就连大气之中的精灵,也会因此出现,纷纷给这件衣服赋予祝福的加持。
他要亲手把自己做出来的这件世界上最美丽的衣服,送给对面美丽的女孩,他会用这件衣服,表明自己这么多年来所有的爱意。所以男孩的手艺不断的在进步着,进步着,直到整个城市,都知道在这条通往彻斯曼皇家广场的大街上面,有着一家很小,名气却很大的裁缝,凡是经过他手制出来的衣服,纹路含而不露,剪裁恰到好处,就连最古旧的衣服送去给他修补,最后拿回来都能像刚买的那么崭新,仿佛你就是交给他布块,他都能将其变成一件华丽的礼服,于是这个不过二十二岁的年轻裁缝,被赋予了“魔法裁缝”的称号。
面对面的海伦也一天一天的成长着,从最初的小女孩,逐渐的成熟到有着妙曼曲线,绝美脸庞的女孩,她的聪慧,可以被任何见过她的人所赞扬,她的美丽,可以被这个国家任何角落的诗人所传颂。
于是柯德骑士的家族里面,出了个美丽女儿海伦的传言,流传到了这个国家王子的耳朵里面,为了证实传言的真伪,王子亲自微服私访,见证了海伦的美丽,于是下出昭言,要将海轮娶回皇宫,成为他的公主。
就像是所有童话故事里面讲述的一样,公主永远是要嫁给王子的,而所有在下层挣扎的人民,都是卑劣的。
消息传来,柯德骑士家族顿时沸腾了,柯德的骑士家族,已经因为骄奢*逸的生活,逐渐地变成了一个没落的贵族世家,而眼看着这个贵族将要在整个国家的贵族名单上除名之时,海伦出现了,她将要嫁给王子,成为王妃,这个消息对于一个没落贵族世家来说,无异于中了五亿元足以支撑起整个家族巨大开销的XX。
整个城市也沸腾了,人们都为自己的领主成为皇亲国戚而欢呼,而更让他们自豪地,是从今以后,自己就是天子的子民了。
而那天,彻斯曼广场街道的裁缝店大门紧闭,店铺里面黑暗的地方,一个男子蜷缩着腿孤独的缩进角落,窗户外面的背景是满天怒放的星光,灿烂耀眼,倒映在他的脸上,满脸泪痕。
因为要赶制出嫁的礼服和婚纱,于是柯德骑士家族寻找了城市里面最好的裁缝——“魔法裁缝”阿尔塞斯。
就这样,阿尔塞斯被请进了那栋以前他想都不敢去想的豪华大宅,面前摆放了一桌子由皇宫提供的最奢侈的材料,蓝色的天鹅绒羽毛,东方的优质丝绸,璀亮的大如鹅卵的宝石,一切一切,所有制造衣服的材料都已齐全,阿尔塞斯要做成这个世界上最美丽衣裳的梦想也将因为面前的这些足够的材料而成为现实,只是,他送给海伦的,只是他要亲手做成的嫁衣。
阿尔塞斯忍着巨大悲痛,还是动手了,他要做出来给海伦的衣服,要让所有人看到都会自惭形秽的低下头,他要让海伦在出嫁那天,穿着这件世界上面最美丽的衣服,走在红地毯上面,骄傲的就像天国的公主。
他的理想在最后制作这件衣服的时候绽放着无穷的光芒,他每一个细节都接近完美,他的每一个动作都精准无暇,力求把这件衣服的品质,打造到凡间不可能出现的地步。
在海伦的婚礼举行的前几天,阿尔塞斯的“海伦之衣”终于完工,每个人看见这件衣服的时候,都会感觉到衣服上面散发出来的那种朦胧光辉,那种抒写着祝福和美好透露出来传递到每个人心灵里面的光芒,使得任何见过它的人泪流满面。
于是当海伦穿上衣服走向婚礼的那天,使得整个围观的人潮都惊讶于海伦的美丽,那种就连星辰和阳光都遮挡住了的美丽,震撼了每一个人的内心。
海伦成为了美丽的公主,“魔法裁缝”阿尔塞斯却因为制作“海伦之衣”耗费了毕生的精力,于是在每况日下的身体中,安然长辞。
这是一个传说,可以说是童话,也可以说不是童话,因为任何一个童话都有美丽的结局,而这个结局却充满了遗憾,海伦获得了理想中的婚礼,却不会记得一个暗恋了她将近十五年的裁缝。阿尔塞斯完成了“海伦之衣”,却没有和穿着这件世界上最美丽衣服的海伦共同步入婚礼,谁和谁的遗憾,写满了一个又一个远去的就连风也回忆不起来的日子,成为雕刻里面模糊的篆字,千百年后翻出了泥土,人们已经认不得上面的字迹。
那么我呢,我亲手造就了刘妍月的遗憾,还能不能够挽回你的身影,是不是以后还会有无数个我只能遗憾的故事,那些故事是不是都会让人痛彻心扉呢。那些悄然滑过身旁的女孩,是不是会在以后的故事中出现?如果她们只是走过我快乐又痛苦的过去,不会穿过我迷茫的未来呢,是不是就要我带着满眶地遗憾,独守在这寂寞的空间?
好久好久,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唇分,甜美的长吻刻在两人的心灵深处,抹不干,擦不去。
“对不起!”凌潇不明白为何会控制不住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在她面前变得如此不可抗拒,是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的心开始荡漾着爱的涟漪,是她媚术太深,还是自己心术太浅?对与错在一念之间烟消云散,此时只想紧握她的手,这一刻开始,我已经承认我的心不再完全,假装不去喜欢刘妍月,却还是念念不忘,极力抵制她的诱惑,却没有抗拒的能力。
“我愿意!”李婉清红彤彤地羞脸低着头,什么时候开始,他不再抵制自己的诱惑,那是不是代表着自己的影子停留在他的心间,然后在每个鸟语花香的早晨,翻开她身上的棉被,让阳光照射彼此的躯体。
“可我……”
“我不在乎!只要你心里有我!”这就是爱情了吧,这就是自己孤独地徘徊在校园小径看到的一对对一双双拥有的爱情了吧,那如果他不爱自己呢,那还算不算,如果他下一句是‘我心里有你’该有多好,那样就算这不是爱情我也当是最完美的爱情,就算她身边留守着其他的女孩,其他更爱他的女孩,我也会不顾一切地去拥有,因为离开了他我的生活不叫生活,我的人生不再有意义,我的生命也会暗淡无光。
“我心里有你!”我心里真地有你,因为我能够听到你的心声,我看到里面铺满的是期盼和幸福与不顾一切,我还有什么理由让你这般等待。
李婉清的眼里泛出幸福的水雾,一个劲地认为这就是幸福,这一定就是传说中的幸福,原来自己也能够拥有幸福,这种感觉真好,以前不敢奢求的东西,现在却真实地在深秋的季节夹带着暖心的风降临在自己的身上,好想好想这一刻的温情能够停顿到永远,好让我以后的回忆更加清晰。
凌潇双手环着她的腰,将她拥进怀里。
这样,是不是能够让你以后的回忆更加清晰呢。我不能够让时间停滞,但我能够让幸福延续到永远。
他听到我的心声,他真的听到了,原来他的心里真地有我。
李婉清声泪俱下,幸福地扑在凌潇的怀里,享受恋人的甜美。
既然逃避不了,为何还要逃避?
在另外一座城市,一座令人难以忘却的城市,带走一个令人难以忘却的女孩,续写令外一个难以忘却的故事,那么以后呢,在未来是不是还会有令人难以忘却的女孩续写难以忘却的故事呢。
她发觉他变了。
他以前是个没有时间观念的人,做事很随性,为此她没少和他吵架,但这段时间,他突然变得有条理有计划了。以前他喜欢晚上打游戏到很晚才睡觉,让她自己先睡,这段时间也很少这样做了。她问他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他很不好意思地说,觉得自己太自我了,所以做了些改变。
他在手机里给要做的事情都做了计划,设置了提醒,确保自己不会忘事。她和他说一件什么事情,他怕忘记,也会一字一句记下来。
“还在慢慢地改,改得不好的地方,你别介意。”他说。
她呢?后来她又发现,她自己也变了。
自从她发现,从来不爱看电视剧的他,为了和她找些共同话题,愿意陪着她追剧之后,也开始了解一些他的喜好。偶尔她还会晚睡,让他带她打游戏。虽然她打得不好,但两个人都很高兴。
这是爱情的第二种模样:我们都在改变,适应对方的习惯。
说布朗山上有狼,我相信。三个月前,老猎人波农丁在山上埋了一副捕兽铁夹,过了两天,发现铁夹被碰倒了,铁杆下夹着两只黑毛兽爪。有经验的猎人一致认为那是狼爪。也只有狼,在被捕兽夹夹住后,能残忍地咬断自己的膝盖,换取生路。说布朗山上有狈,我不相信,狈属于民间传说中的动物,谁也没见过。
但隔了两天,我就看到狼和狈了。那天中午,我提前回家。在我家的猪圈前,就站着一对狼狈,和传说中的完全一样。那狈两条短短的前腿搂住狼的脖子,骑在狼的背上。
我赶紧钻进路边的草丛里,只见它们在猪圈前徘徊了一阵,过了一会,狈把嘴附在狼的耳畔,咕哝了一阵。然后黄狼快速冲到篱笆前,前肢一跃,身体竖起来。黑狈两只后爪踩上黄狼的肩,继而踩上黄狼的头顶,就在这一瞬间,黄狼身体猛地向上蹿了蹿。黑狈凌空飞起,越过篱笆墙,进了猪圈……
布朗山上发现了狈的消息不胫而走,省动物研究所,派了个研究员下来,组织寨里全体猎人和猎狗上山围剿。我们搜了半个月,最后在臭水塘旁发现了黄狼和黑狈,一声唿哨,20多条猎狗像拉开的一张网,向黄狼和黑狈罩了过去。
黄狼驮着黑狈,颠簸地向前逃,狗群在后面拼命追!当它们下到陡坎底时,被狗群团团围住。几条猎狗在正面与黄狼撕咬,一条大白狗绕到它背后,一口咬住黑狈的一条后腿,把它从黄狼背上拉扯下来。四五条猎狗立刻围上来,毫不留情地对黑狈进行攻击。黑狈寡不敌众,不一会儿,浑身都是血。它嗥叫着,向黄狼求救。
黄狼听到黑狈的呼救,不顾一切地冲开包围圈,向它赶来。大花狗一口叼住了黄狼的尾巴,坚决不(]让它靠近黑狈。黑狈叫得愈发凄厉了,黄狼大嗥一声,强行向黑狈的包围圈蹿去。它的尾根爆出一团血花,大花狗嘴里衔着一根狼尾巴。只见它闪电般冲到黑狈身边,趁狗群混乱之际,重新驮起黑狈,仓皇逃蹿。不久,它又被跑在最前面的大花狗缠住了。黄狼转身迎战,一蹦跶,黑狈就从它背上滚了下来。黄狼用身体挡住大花狗,扭身朝黑狈叫了两声,意思大概是让黑狈赶快逃命,它在后面掩护。黑狈拱动着身体,向前跑去。狗群兵分两路又把黄狼和黑狈分割包围起来。黄狼虽然断了一条尾巴,但并没受致命伤,它瞄准最弱的一条狗猛扑上去,一口咬断狗脖子。它迅速突出重围,飞快地逃去。
黑狈那儿包围圈越缩越紧,狗们跳到它身上,咬得天昏地暗。黑狈躺在地上,嘴里喷出一口血沫,也喷出一声垂死的哀嗥。
已逃出去的黄狼像触电似地敛住了脚爪,它刚转过身来,大花狗已追上来,一爪子抓过去,把它的一只眼睛抠了出来,它惨嗥一声,仍奋不顾身地朝黑狈冲去,狗们蜂拥而上。一眨眼,它就满身挂彩,趴在地上,可它仍拖拽着压在它身上的七八条狗,顽强地朝黑狈爬去,在地上画出一条长长的血痕……
这时,我们也从陡坎上走了下来,围着黑狈瞧稀罕。孙研究员瞟了黑狈一眼,撇撇嘴说:“活见鬼,哪里有什么狈,是狼,是只黑母狼!它的两只前爪是让什么东西咬掉的,所以短了一截。”
我们大吃一惊,急忙仔细观看,果然,模样和狼差不多。再看那两只短短的前腿,没有脚爪,茬口露出骨头。很明显,这是一双残废的腿。
我突然想起波农丁的捕兽铁夹曾经夹过两只狼的脚爪,莫非……我让波农丁把风干后的狼脚爪拿出来,比试着安在黑母狼的前腿上,毛色一样,粗细相同,长短合适,确凿无疑,闹了半天,所谓的黑狈,原来是只残废的黑母狼。
和一个朋友讨论,如果人生重来一次,他会怎么做。
他说他不想重来,因为如果重来的话,也许就不能遇见现在的女朋友了。
我:哈哈哈你这个没出息的人!
他:你呢?你会怎么做?
我:……我也不想重来。
拿这个问题再去问别的朋友,大家都说不想重来,现在挺好的,有爱的人,有被爱的幸运,遇上彼此不容易,不想因为重来反而错过了。
只有一个年逾三十岁的男人说想重来一次。
问为什么,说,他女朋友以前是个挺自卑的人,大学毕业后一直过得不顺,他想回到五年前,早点儿遇见她,陪着她,让她知道,她是个很优秀的姑娘。
这是爱情的第三种模样:今生除了你,我谁都不要。
结婚第三年,她查出癌症,能治,不会夺走她的生命,但是会花一大笔钱。
她不想拖累他。他还年轻,事业刚起步。他可以再找一个女生结婚,过稳定的生活,生个孩子。没有她的话,他可以有很幸福的未来。
所以她瞒住了癌症的事,打算和他离婚。
她开始在日常生活中拼命挑他的毛病,不断和他吵架,她认为是她做得还不够,于是变本加厉,试图让他相信,她和他在一起就是找个人结婚,她根本就不爱他。有一次,她又大闹了一场,骂得他说不出话,一个人默默地坐在客厅。
她等了一会儿,从卧室出去,看到他在哭。他说,他知道她想做什么,他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他不想这样和她分开,他会尽全力帮她治病,等她好起来。
“你不要推开我,好吗?”他说。
他怎么知道的?熟悉你的生活、关心你的一举一动的人,怎么会不知道。
这是爱情的第七种模样: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一次组织驴友,他们都参加了。
一次驴友组织的旅游没什么,两人刚开始都很在乎对方,想好了旅游中的每一个步骤,精心计划着,一对情侣很遐想着旅游中的每一个细节,呵呵,笑了起来!
第一天,他们就这样度过了一天,
各自都进入了独自的梦乡!
组织了十天的旅游未免有点过长,难免的会发生点什么 ,本次的驴友活动中男孩似乎都女孩冷漠了许多,不知道为什么女孩感到不安,这份不安,让她很担忧,男孩和女孩在休息的时候,女孩不禁问了起来:你是不是不爱我了,你是不是喜欢上了别人。男孩看着她的尖锐的眼神,你是不是想多了,呵呵!
男孩一笑而过,女孩很失望她没有得到应有的答案,女孩感到很累,很累,累的整个人身心疲惫不堪,时间像是针尖上的水很快就到了第九天,男孩终于说出口 :我们算了吧!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了,我不想再欺骗你!
你说什么,分手。对分手,我们之间不可能!
开始的开始,的甜蜜让我们忘记了。最后的最后,时间让我们忘记了爱过的伤痛。
——题记
懵懂的年岁里,你情窦初开的心为谁牵肠挂肚茶饭不思?而谁朝思暮想的爱又为了你花开半季,灿烂于流年里?有些,还来不及提及,就已经悄然消逝了。有些人儿,还来不及回忆,就已经沉淀暗淡了。有些念想,总是若隐若现,在不经意间牵扯着内心淡淡的情愫,所有的繁华都剪不成流年的烟花,所有的岁月都叠不成光阴的故事,曾经的遇见成了如今的怀念,从前的最爱成了现在的感慨。
于时光中,念起一缕温暖的回眸,那些美好的悲伤的故事是我们曾经的,它那么远,却又那么近,它那么模糊,却又那么清晰。那个时候,明明对你动了心,却不敢跟你坦白内心的情愫,你的世界始终是我不曾抵达的,路过的终究成为你我之间不可抹灭的青春遗憾,只是,我多么希望这遗憾能再来一次,因为它实在太美好了。
缘起了,心动了,意乱了,开始了,开始日夜牵挂了。缘聚了,爱浓了,情迷了,开始在乎了,开始慢慢懂得了。当开始遇见了后来,当后来告别了开始,曾经的爱情终归天涯何处,那些从前的美好终究还是散落于时光的琉璃烟火中。
十三四岁的时候,我们错把好感当成是喜欢,那时的我们太容易被某个人的才华和样貌所吸引,我们以为自己喜欢了这个人,然后开始为了他日夜思念,内心是多么渴望靠近他一步,却不曾走近半步,我们渴望表达,却羞于开口,我们都以为除了这个人,自己以后或许再也不会遇见那么喜欢的了。突然有一天,这单纯的好感随着岁月的逝去就暗淡了。原来,我们都在成长,我们都在懵懂中经历着这些美好的青葱情愫。
十七八岁的时候,我们错把喜欢当成是爱,那时正值美好青春年华的我们是多么渴望能有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恋,我们以为它最后的结局一定是携手到天荒地老。曾几何时,我们可以为了那个人倾尽自己的所有,因为你,所以相信爱情,因为爱情,所以相信你。后来,那些美好的故事和那个温暖的你一起随着记忆藏在了心底,不曾躁动,亦不再浮沉,只是,内心多了几许流年的怀念。
二十五六岁的时候,我们宁愿把爱当成是好感和喜欢,因为害怕拒绝,所以自己先拒绝了别人,因为害怕自己以后失恋难过,所以现在选择了错过,可是你怎么就确定那个人不是陪你终老的灵魂伴侣呢?然而,这一切都将成为过去,因为你又将再一次错过了。
我们都在不懂爱的时候,以为自己爱了,我们也都在知道爱之后,选择了默默等待,只是倔强的等待让我们错失了路过的幸福。
我们都在成长中告别,我们都在告别中成长。遇见的人来不及说一声再见,就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渐行渐远了,相爱的人来不及好好缠绵,就已经在爱情的归途中相忘江湖各自天涯了。那些从前说好永不分离的誓言,早已尘埃落地,或许这是你我之间的爱情宿命,但是我从不后悔爱上了你,因为你我彼此曾经都用心爱过对方。
爱情,从来都是一件千回百转的事情。有些故事略带,有些人其实也并不完美,我们都曾以为自己可以忘记,忘记旧时光的美好回忆。只是,在过了很多个夏天以后,走在那条熟悉的街道,眼前浮现的一切仿佛又回到了我们的从前。
在自己懵懂的年岁里,总以为最好的爱情是自己愿意为了心爱的人倾尽所有,然而,经历了一些情伤,流过了一些眼泪,懵懂过后才发现,那是多么稚嫩的想法,因为既然是最好的爱情,那么同样深爱着我们的那个人,又怎么舍得眼看心爱的人为了他抛弃一切,那并不是最好的爱情,而是最自私的罢了。
开始,爱得一塌糊涂;后来,你伤我伤得痛彻心扉。在历经红尘的爱情沦陷后,慢慢明白了,一个人再努力的维持都抵不过两颗心的`分离,不在同一平行线的时空,爱情注定从此不会再有任何的交集。我们的爱情在你转身离去的那天起,就已经没有了最终的归宿。没有归途的爱情,或许我们也就没有走到最后的理由,惟愿挥手各自安好,彼此互不亏欠。
走过了红尘的陌路,受过了爱情的创伤,流过了痛心的泪水,我们都要学会在岁月的流逝中治愈自己内心的情伤和不安,因为我知道,在往后的美好岁月里的某个转角,终会有那么一个人来到自己的眼前跟自己说一句: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能不能让我喜欢你喜欢得更久一些,也不需要太久,就这一辈子好了。
那个时候,我们早已不再是那个容易在爱情里受伤哭泣的懵懂小孩,而自己也有足够的底气说一句:你怎么才来?我等到花儿都谢了,幸亏等到了你。
或许,这样的结局,才是我们值得向往的美好爱情吧!
出得门来,发现外面凉风习习,感觉气温明显下降不少,很不错。看来今天中午那场雷阵雨还正是下得及时,要不,大热的天,酷热难耐,让牛郎织女在鹊桥相会也实实有点不人性化。
大街上比往日热闹了些,一路走过去,不时看见年轻的情侣浓情蜜意牵着手在马路上走;花店的门口张贴着大幅广告“七月七日情人节,一束鲜花一份真情”,店里摆满了包扎好的各色花束,我走过时,有两个年轻的小伙子一前一后捧着花正从花店里走出来。再一看,马路上一边一个小姑娘等着呢。呵呵!看来,今天的七夕夜还是有那么一点与众不同的啊!
信步来到鱼池。放眼远望,今天前来散步的人并不见多,而且大多已经匆匆开始往回赶。也对,或许旁人看来,在这僻静的鱼池上消磨七夕良宵也实实可惜。而我,独独喜欢这静凉夜幕下鱼池上的这片月光水色!
不是么,只有在这里,才能独享一份宁静和自在,才能体会到“月上柳梢头”的意境。
看,一弯明月已在头顶上高高悬挂,它像一把银镰,更像一把象牙梳子,细细看,还能隐约看出齿痕呢。月色朦胧,流云暗淡,星星若明若暗地闪烁。习习的晚风从河面上吹来,拂过我的脸,拂过我的发梢,很舒服,很惬意。
一路走过去,发现今晚路边的青蛙和秋虫叫得特别欢,莫非它们也知道今天是七夕,怕牛郎织女鹊桥相会太冷清,所以在为这对有情人出场排练前奏曲?这么一想,我不由放慢放轻了脚步。
走上木桥,依靠着桥栏,站定。我开始静静仰望天上明月。颈项酸了,就低头看一看桥下波光粼粼的河水,那闪闪的波影仿佛是九天银河送下来的缕缕轻灵的乐曲……
桥上风很大,晚风吹动着我的裙裾,吹乱了我的头发,也吹散了我的思绪……
我想起了孩提时代和弟弟妹妹一起仰着小脸,遥望着被银河阻隔的那两颗星星,围坐在母亲身边听她讲牛郎织女故事的画面;我也想起我和小伙伴坐在葡萄架茄子树下忍着蚊叮虫咬屏息凝神偷听牛郎织女说话的情景……
我想起了现实生活中多年来真诚关心呵护我的亲人和朋友,因为有“爱”,我们朝夕相处,休戚相关,互相惦记,心的距离从来不曾远离;我也想起在网络上一路走来那些真心帮助鼓励我的朋友,因为有“缘”,我们相识相知,虽未曾见面,但心心相惜,互相牵挂,天涯犹如咫尺……
我就这样双手抚肩,凭借着明月清风,把那些常萦绕脑海的人和事静静地默默地想过……
要回去了,回望着夜幕中的月光水色,回望着这夜的七夕节,想:这个时候,那一对有情人应该在鹊桥开始相会了吧。默然了一会儿,又想:这一夜或许会给许多热恋中的情侣留下美好的回忆,又或许,因为这一夜,世界又多了许多动人的爱情故事。
认识一对情侣,很少一起出去旅行。
也不是不想,是不能。两个人对旅行的理念不太一样,一个喜欢紧锣密鼓地安排好所有日程,在有限的时间里体验无限的乐趣,另一个喜欢放松休闲,能睡多久睡多久,睡醒了,晃晃悠悠地吃个饭,闲逛一会儿,体验风土人情。
只要一旅行,两个人一定会吵架,吵到最后各自身心俱疲,谁都不好过。
于是现在,他们都是各自和朋友旅行,女生好动一些,一年出去两三次,都跟闺蜜一起,男生懒一些,工作也忙一些,女朋友出去的时候,他就在家看电视打游戏,过得也很舒适。
当然,都有时间的情况下,两个人还是会创造一些共同的回忆,但也会把两个人的旅行计划错开,不干涉对方。
这是爱情的第六种模样:尊重彼此的不同,寻找和解的办法。
生死与共---------董小宛和冒襄
冒襄(1611—1693),字辟疆,自号巢民,又号朴巢,江苏如皋人,明末清初的文学家。冒襄生于官僚家庭,其父冒起宗为明崇祯朝大臣,官至佥都御史。冒襄自幼聪明,生性敏慧,仪貌出众,举止蕴藉,吐纳风流,他早负才名,精于音律,长于书法,诗文俱佳,得晚明文坛领袖董其昌、陈继儒的赏识。文苑巨擘董其昌把他比作初唐的王勃,期望他“点缀盛明一代诗文之景运”。明季他又以风节文章领导复社,主盟文坛,名列“明末四公子”之目。卓绝的修养,得天独厚的际遇,使其享有盛誉。
才自清明志自高,冒襄有过人的才艺,十岁能作诗文,十四岁刊行诗集,十六岁中秀才。他聪颖勤学,博通经史,下笔千言,但科举道路都不顺利。主要是因为其见解与权贵不合,结果六次参加乡试,仅两中副榜。后来“督抚以监军荐,御史以人才荐,皆以亲老辞,康熙中复以山林隐逸及博学鸿词荐,亦不就”,冒氏负才使气,轻财高义,刚毅沉稳,疾恶如仇,眼界甚高,终身没有涉足官场。
冒襄温文尔雅,崇尚名节,才气横溢,风流倜傥,与侯方域、陈贞慧、方以智并称“明末四公子”。他们年龄相仿,意气相投,或结伴同游,或诗酒唱和,或抨击阉党,或议论朝政,希望改革政治,挽救国家危亡。冒襄雄才大略、英豪气概领一时之秀,官僚家庭和传统思想的影响使他与政治结下了不解之缘。他领导复社、几社,主持东南文柄,“励经济,修名节,不以功名势利为念”。一心想施展抱负,建功立业。在南京时经常高朋满座,诗酒唱和,高谈阔论,以天下为己任,大有不可一世之概。这也是明末文化的一大特征。
崇祯三年(1630年)他首赴南京乡试,因病阻场,结识了复社名流张溥、杨廷枢,由此加入复社,并参与领导事宜。后在秦淮大会东林遗孤,参加起草《留都防乱公揭》,抨击阮大铖,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使得阮大铖之流如过街老鼠。公元1644年,李自成的农民军攻入北京,明亡;随后,清兵入关,建立大清国。南京的明朝旧臣建立了弘光政权。阉党余孽阮大铖投靠马士英,当上了南明的兵部尚书兼副都御史,他要报复复社诸君子。冒襄连夜逃往扬州,靠了史可法的荫庇,才躲过了这场灾难。清兵平定全国后,降清的复社成员陈名夏曾从北京写信给隐居的他,信中转达了当权人物夸他是“天际朱霞,人中白鹤”,要“特荐”他。但冒襄以痼疾“坚辞”。康熙年间,清廷开“博学鸿儒科”,下诏征“山林隐逸”。冒襄也属应征之列,但他视之如敝履,坚辞不赴。这些都充分表现了他以明朝遗民自居,淡泊明志,决不仕清的心态和节操。他曾自述:“鬻宅移居,陋巷独处,仍手不释卷,笑傲自娱。每夜灯下写蝇头小楷数千,朝易米酒。”表达了他不事二姓的遗民心态,这一点是冒襄一生中最为闪光的地方。
与此同时,他缅怀亡友,收养东林、复社和江南抗清志士的遗孤。他曾在如皋抚养抗清志士遗孤二十多人,其中包括“明末四公子”陈贞慧的儿子陈其年、方以智的儿子方中通、方中德,安徽戴本孝兄弟,魏大中的孙子魏允楠等,陈其年在如皋冒府生活长达八年之久。他们的生活、交游费用全出自冒氏。冒襄在秦淮为复社子弟讲学,场面可观,堪称盛会。冒襄还曾在灾年施粥赠药,接济灾民达九个多月。这既说明冒襄讲义气,重友情,忧国忧民,也说明他拥有丰厚的财富。由于冒氏本人从小养尊处优,缺乏创造财富的本领,父亲去世以后,开支不减,家境日渐衰落,以致他晚年靠卖字为生。入清后他不愿仕进,终日诗酒自娱,不应鸿博之荐,晚年结庐隐居,是其政治信念的体现。所以他的风节文章在海内深孚重望。他的逝世被世人誉为“东南故老遗民之流风余韵于是乎歇绝矣”。
才子佳人结良缘,冒襄不仅是热血书生,还是风月场上的翩翩公子,据说其人“姿仪天出,神清彻肤……举凡女子见之,有不乐为贵人妇,愿为夫子妾者无数”。可见冒襄魅力无穷。自古才子佳人的故事不胜枚举,而大才子冒襄的情感故事更是别有一番风味。
明朝崇祯十二年(1639年),冒襄来到南京参加科举考试,在闲谈中,他听到方以智、侯方域对董小宛赞不绝口,不禁对这位传说中的冰清玉洁的“冷美人”大感好奇。董小宛,名白,字青莲,又名宛君,因父母离异生活贫困而沦落青楼。她容貌秀丽,气质超尘脱俗。董氏名与字均同于李白,是因仰慕唐代大诗人李白而起的。她与秦淮南曲名妓柳如是、顾横波、马湘兰、陈圆圆、寇白门、卞玉京、李香君八人,被时人誉为“金陵八绝”“秦淮八艳”。小宛生于南曲青楼之中,其母陈氏为南曲歌妓,其父董旻为门下清客。小宛自小聪颖,八岁时就跟一班清客文人学诗、习画、作戏、操琴,十三四岁的时候,琴样书画莫不知晓,诗词文赋样样精通。15岁时做的《彩蝶图》,上有小宛题词,并有二方图章印记,还有近人评价很高的题诗。小宛还自幼爱读屈原的《离骚》,杜少陵、李义山的诗以及花蕊夫人,王珪宫的词;并编有记载古代才女事迹的《奁艳》一书。小宛不但才思敏捷,通诗达词,精琴工画,擅长昆曲,而且善于食经茶道,董小宛真正算得上是一个多才多艺的大美女。
风流才子冒襄自然十分渴望结识这样的佳人,尤其是在科考失意之后,更想舒解心中的郁闷,于是慕名到秦淮河去寻访董小宛,可惜她外出了,几次都没有见着。直到准备离开金陵的前夕,冒襄由方以智引见,终于得以与董小宛在苏州半塘相晤。当夜董小宛刚刚参加酒宴归来,正微带醉意斜倚在床头。冒公子只好隔帘相望,称赞小宛可谓是“香姿玉色,神韵天然”。冒襄自我介绍后,董小宛称赞说:“早闻四公子大名,心中倾佩已久!冒公子果然是异人!异人!”之后董小宛话语不多,冒襄见她娇弱不堪,怜惜伊人酒后神倦,坐了不到半个时辰就匆匆离去。就是这半个时辰的交谈,却使董小宛对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董小宛其实早已经从李香君处听说了冒襄的才名,和许多秦淮女子一样,她心中企慕不已。自从那一次见面后,她便开始了对冒襄的期盼和含而不露的追求。虽然董小宛多次向冒襄表示过倾慕,但均未得到他的首肯。后来众人才知道,风流多情的冒襄早已属意吴门名妓陈圆圆,并于1641年“订嫁娶之约”。然而次年冒襄第六次乡试途经苏州,重访陈圆圆时,已是人去楼空,陈圆圆被国丈田弘强买而去,送进了宫中。他遍寻陈圆圆不着,一时心情抑郁,怅惘无及。于是与朋友一道乘舟夜游,竟然鬼使神差地又来到了董小宛的门前。
第二次冒董相会,小宛正在病中,也是斜卧床头,只是上次带着淡淡的笑容,这次却是满脸的凄怆,一副心力交瘁的样子。冒襄大有同病相怜之感,满怀同情地将她宽慰一番。见她病体虚弱,冒襄几次提出早早归去,董小宛却殷勤挽留,两人直谈到深夜才分手告别。小宛告诉冒襄:“我十有八日寝食俱废,沉沉若梦,惊魂不安。今一见君,便觉神怡气爽。”没想到冒公子的神采风姿竟然能起到药石所不及的作用。
这次相会董小宛向冒襄表达委身之意,然而董小宛的这一番款款深情,冒公子确是始料不及的。冒襄借酒醉敷衍过去,第二天匆忙告别。小宛无奈之下只好说:“既然公子要走,我都梳好妆了,就一路送送你吧。”这一送,就一连送了二十七天,从浒关走到北固,冒襄也一连回绝了她二十七次。到了金山的时候小宛指江发誓说:“妾此身如江水东下,断不复返吴门!”这样几次三番,相送相追,加深了彼此的了解,情感愈来愈浓。《影梅庵忆语》中,冒襄偕董小宛同游金山、苏州、杭州,登金山时,“山中游人数千,尾余两人,指为神仙”,可谓轰动一时。就在这年冬天,在柳如是的斡旋下,由钱谦益出面给小宛赎身,然后从半塘雇船送到如皋。次年春,冒董结成伉俪,他们在一起幸福地生活了九年。夫妻二人时常弹琴和唱,吟诗作对,游山玩水,真是一对神仙眷侣。
小宛来到冒家后一洗铅华,尽心尽力服侍冒襄家人,事事亲力亲为。冒襄的母亲和正妻也都很喜欢她,不但如此,小宛还要负责督导冒襄的两个儿子读书,算是兼任家庭教师,董小宛虽然生性温柔,但看来却是非常有管理才能的女性。她到冒家之后,日常琐事都是由小宛一手操办,井井有条。可谓是冒襄的贤内助。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小宛有一手过人的厨艺,据说现在扬州的名小吃“董糖”和“董肉”是小宛发明出来。人们把小宛列为古代十大名厨之一。冒襄自称在与董小宛共同生活的这九年里是“折尽一生清福”。
短暂的幸福宁静生活很快过去了。甲申之变后清军南下,冒襄一家不得不辗转逃难。明亡后冒家生活艰难,冒襄大病了三次,全靠董小宛悉心照顾才保住了性命。冒襄患病,都是小宛一路不眠不休地照顾。他后来回忆道:“此百五十日,姬仅卷一破席,横陈榻旁。寒则拥抱,热则披拂,痛则抚摸,或枕其身,或卫其足,或欠身起伏,为之左右翼。”董小宛辛苦侍疾、无微不至,这种劳累的生活,最终吞噬了董小宛年轻的生命。在顺治八年(1651年)正月初二,一代名妓董小宛病死在水绘园影梅庵家中,年仅二十八岁。冒襄作《影梅庵忆语》二千四百言以哭之,家人和亲友都哀悼不胜。
纹和哲是两只猪。他们的童年很坎坷。吃饭的时候,哲总是把最好的留给纹,所以哲很瘦,纹很胖。夏天,他们互相泼水降温。它是凉的。他们互相依偎着取暖。但是快乐的日子并不长。一个有风的夜晚,哲依偎在纹的身旁,看着熟睡的纹,眼里充满了幸福。
“两个月后,我要把这个胖子送到屠宰场给你买一件新皮衣,宝贝。”主人的声音从门口传来。晴天霹雳!哲彻夜不眠。他知道,如果他再这样下去,文会死的。吃着吃着,哲不再等着纹,而是独自吞下了。他忍了忍,继续吃。渐渐地,哲变胖了,纹还是那么胖。“看你多胖!”别减肥!哲对纹说。起初,我觉得这句话听错了。他们生气地说:“我很胖。这不关你的事。你以为你是谁?”他们吵了一架,渐渐疏远了。文一天比一天瘦。哲很高兴看到这一点。转眼间,就快两个月了。哲想告诉纹真相,但不想让纹伤心。他把想对文说的话写在日记里。噩梦终于结束了。又是一个刮风的夜晚,伴随着几声尖叫,哲被死神带走了。
纹终于找到了哲的日记。她终于明白了真相。她把日记看了又看,不知道看了多少遍。每次她都哭了起来。哲在日记的最后一页写道:“纹,我爱你!如果语言无法表达,我愿意用我的生命来证明…”
一只鸟从花店偷走了花籽,嘴里衔着几颗谷粒。当它飞到花园的一角时,禁不住被各种美丽的花吸引住了,就停了下来。“啊!”正当小鸟想要赞美时,一粒花籽落了。小鸟不敢再说什么,就飞走了。漏出的种子从墙上掉到花园里。但它在花园的一角。很少有人注意到,但她想在那里安静地成长。她试着吸收露水和阳光,希望能像花园里的其他花儿一样美丽,希望能引起主人的注意,得到主人的爱。无论多么艰难,它一定会开出美丽的花朵。这是她的愿望。当太阳和月亮在天空中旋转无数次时,白天它静静地吸收太阳,晚上它理解露珠,轻轻地唱着动人的歌。终于有一天,她的愿望实现了,她开花了。然而,她并不高兴,因为她在角落里,没有人发现她,没有人跟她说话。每天晚上她只能悲伤地在花园的角落里唱歌。“也许我的花不漂亮,所以没有人注意到。”她心里想,心里默默地流着泪。花是脆弱的。也许一个生命活在这个世界上是为了遇见另一个生命。
一天晚上,一只刺猬闯进了花园。为了躲避花园主人的追逐,他尽量跑到最不显眼的地方躲避。与此同时,他还发现了一朵美丽的花,它唱着悲伤的歌,这在他心中掀起了波澜。“你是谁?从来没有见过你。花儿被他的惊讶吓坏了。“不要害怕。我不会伤害你的。我的名字叫刺猬。“你呢?”他笑着说。“我?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没有人找到我,也没有人跟我说话。我不知道我是谁。她很伤心。“我见过和你一样叫玫瑰的花,但你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我能晚点给你打电话吗?”玫瑰吗?“好吧,谢谢你,刺猬。”她有生以来第一次笑了。那微微的微笑让刺猬惊呆了,从那一刻起,刺猬爱上了玫瑰。那天晚上,玫瑰给刺猬唱了一首动人的歌。刺猬告诉玫瑰很多关于外面世界的趣事。滑稽的玫瑰枝条颤动着。刺猬喜欢看着玫瑰笑,但是玫瑰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黎明时,刺猬虽不愿放弃,却不得不离开。
“你离开?”罗丝也有些不情愿地问。
“是的,但别担心。晚上见。你好吗?”
“好的,很高兴见到你。”玫瑰绽放出她美丽的微笑。刺猬又一次,忍不住想要亲上玫瑰的脸颊,可是??“啊,真讨厌!”在他走近之前,他身上的刺已经先刺到了玫瑰,他突然想起自己是一只刺猬。“我很抱歉!我很抱歉!我不会再靠近你。原谅我,好吗?“没关系。”罗斯一点也不明白。事实上,她刺痛了刺猬,但刺猬没有说她心里的痛。
他们是同类,但不是一对。后来,每天晚上月亮升起的时候刺猬都会来看玫瑰。他们都在开心地开玩笑。但是刺猬心里有个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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