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人的故事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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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童年的大门已徐徐向我关闭。回忆往事,有苦有乐,有开心,有生气。但有一件事情让我记忆犹新,历历在目。
星期六下午,因为晚上会有客人来,所以妈妈带我到老市场买菜,市场上人山人海,由于我还要买钢笔。情急之下,我们来到了路边的一个卖菜的小摊边买菜。摊主是一位老爷爷,一看就知道是位饱经风霜的地道老农民。
妈妈向前问了价钱,便开始与他“谈判”。可那卖菜的老伯伯斤斤计较,怎么也不肯降低半毛钱。我在旁边不耐烦地催着妈妈,妈妈也着急了,便匆忙称上菜付钱,急急火火地走了。谁知走到了半边路上,妈妈摸了摸口袋,才发现钥匙不见了,怎么办?待会还有客人要来呢!想到这里,妈妈脸上露出了失望的表情。“肯定是忘在那摊上了,丢了东西,谁会还给你,更别说那个斤斤计较的老头了,你自认倒霉吧!”
进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妈妈还是决定回去碰碰运气,于是我们又朝小摊的方向走去。
到哪里是已经傍晚时分,市场上的人不多了。在昏暗的灯光下,我们看到刚才的那位老大爷还在那儿,眼睛四处望着,像是在等人。我和妈妈走去,老爷爷认出了我们,他那长满老茧的手把钥匙递给了妈妈,妈妈向他会心的点了点头,我们三个都开心地笑了!
望着眼前朴实的老大爷,我还能说些什么呢?一股愧疚感油然而生。祝愿老人一生平安!
看着书架上的小兔爷,我的脑海中又浮现出那位朴实而又令人尊敬的姐姐,她那颗执着坚守的心,一直深深地感动着我。
那天,我和妈妈去逛老北京庙会。透过熙熙攘攘的人群,依稀可见许多平日里难得一见的绝活。忽然,我在许多摆摊的老人中竟发现了一个二十几岁的姐姐,我拉起妈妈向她的摊位挤去,可是身后人一拥,我一下子摔在她的摊位上,那一个个生动可爱的小泥人全被我压扁了。
这下我慌了,看着这一堆扁了的泥人,我的心头蒙上了一片阴云——她一定会漫天要价的!不想,姐姐只是关切地问:“没受伤吧?”我边摇头边不知所措地看着妈妈。妈妈赶忙不好意思地掏出钱包,紧张地说:“给您添麻烦了!”可她却嫣然一笑:“小妹妹又不是故意的,我重做就好了!”
我决计要买一个小泥人。我挑了一种最贵、最复杂的,她二话不说做起来。只见她专注地盯着手中的活,那粗糙的手,竟如此灵巧。她可以一手捏兔子的身体、一手捏兔子的耳朵。然后她从袋里揪出一小点黑泥用指甲划两下,粘在小白球上,一对可爱的小眼睛就生动的出现在小兔子的脸上。我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的手,可总是跟不上她手的速度。妈妈好奇地问:“你这手艺是从哪儿学的?”“我爷爷,我们家世代都是干这行的。”“可这也赚不了多少钱啊!”“不是为了赚钱,一个最多20元,我只想留住咱老北京的手艺,这可不能失传呐!”她笑着说。普普通通的一句话,却令我肃然起敬。是呀,正是她以及更多的“她”,才使得这些绝技保留至今,展现在我们面前……
放眼望去,繁华的京城高楼林立,现代的高科技层出不穷,人们的生活丰富多彩,但与此同时,许多精彩绝伦的老北京绝活儿,却似乎与人们渐行渐远。但今天我看到了这个做泥人儿的姐姐的不离不弃的坚守,是他们让我们的生活无限精彩。
有一天,我在书上看了一个非常感人的真实故事,这个故事至今使我记忆犹心、难以忘怀。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位年轻的母亲,带着5岁的儿子一起到公园玩。当时,动物园的管理人员正在准备将黑熊搬到室内过冬,已经将笼子外侧的铁丝网拆除了一部分。当这位母亲带着儿子走到饲养黑熊的铁笼前时,调皮的儿子趁母亲不注意,竟迈过刚刚卸下的铁丝网!而后,他走近内侧铁笼,将手中的一块糖果隔着铁笼伸到黑熊的嘴里。在那千钧一发的关头,母亲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一只手喂给黑熊,然后用另一只手来护住儿子的小手。
尽管旁边的工作人员急忙奔上前来救助,用木棍将黑熊击打开了。()但是,那位母亲的双手仍被咬得惨不忍睹,一只手的肌腱已经断裂,而儿子的手因为有了母亲的保护,伤得较轻。故事中的那位母亲因为用了自己的双手保护了儿子,所以儿子才脱离危险。
世上有许多母亲为了保护孩子而不顾自己危险的感人故事。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遇到一些困难或危险的时候,都会有含辛茹苦的母亲用她那弱小的身体给了我们最有力的守护。纪伯伦说过,“人的嘴唇所能发出的最甜美的字眼,就是母亲,最美好的呼唤,就是“妈妈”。母爱是无私的,她将永远罩临着我们,伴随我们一生。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啊!
母亲姐妹多,家境贫寒,又出生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上不起学是必然的。一个不识字的母亲,一直靠体力维持生活,改善生活。现在快70岁了,她还是那么努力。一旦秋天或者秋天收割小麦,她就像一个成年劳动者一样在地里忙碌,甚至我都不如她这个中年人。看到她这么累,气喘吁吁,我忍不住劝她休息一下,她却说,没事,我老骨头硬,我不怕。
小时候爸爸在外面打工,妈妈还要种地,还要照顾年幼的我,这让我的生活很辛苦。我记得她在毒日下拾柴火;还记得她在多雨的麦田里奋力拨禾;我还记得她被欺负无助的那一幕;我记得那一幕,她抱着我,借钱给我治病;尤其是在我睡着的时候,她一边拿鞋底一边流泪的场景,至今还储存在我的心里。说起这个,我妈总是强笑着说,我不怕!
后来父亲退休回家,母亲终于有了帮手。然而好景不长,父亲生病离开了。后来结婚生子,家里有了欢乐和欢笑。当年我和父亲一样去外地工作,把老婆女儿留在家里陪妈妈,但是老婆不是从妈妈身上掉下来的肉,终究不如自己的孩子。虽然孙女是儿子生的,但毕竟是个懵懂的孩子,照顾不了母亲。我害怕妈妈的孤独和发烧。我想让她和我一起住在城里。她说,等你买房搬了,我再去。媳妇会照顾我,孙女会陪我。我不怕。
不知不觉,女儿长大了。今年夏天的一个晚上,突然发现进入青春期的女儿有点不正常。了解之后,她在成长过程中遇到了情感困惑。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和她进行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对话。令我懊恼的是,她不但不听我的劝告,还试图用她那套思想理论来说服我服从她!我气得一个人偷偷溜进厨房,关上门喝酒。我刚要喝完一瓶白酒,突然醒来的老婆推门踏进厨房,一副势如破竹的样子冲我大喊大叫。我生气了,骂她,不顾三七二十一。但是,老婆还是把我放在床上休息,因为她知道我喝多了。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隐约听到老婆叹气唠叨。后来不知道酒精的作用,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伤心的事。我有时哭有时说没人听得懂的醉话,胸口闷得要死要活。可能是我的哭声惊动了隔壁的妈妈。就在我快要睡着的时候,我隐约想起我妈趴在我身边,颤抖的手不停的抚摸我的胸口,嘴里喃喃的说着。
第二天醒来,老婆对我说:“妈妈昨晚很担心,怕我出事。”妈妈说她这辈子都没怕过什么,就是怕我。
我赶紧穿上衣服,羞愧地来到妈妈的房间。我妈一抬头,发现眼睛红肿,一脸阴沉。当她看到我进屋时,她不自然地看了我一眼。当她覆茧的手遮住眼睛时,我不知道力量从何而来。我走上前去,抓住已经工作了将近70年的妈妈的手,说:“妈妈,不要怕。”。与此同时,她的眼里噙满了泪水,我也一起滚下了脸颊。
一堆书后,坐着埋在题海里焦头烂额的我。我盯着题,乱写乱画着,却也是越写越没有头绪,感觉像一团乱麻,怎么也解不开。“这些题怎么这么难!”我抱怨着,犹如被压在山下的孙行者,即使再神通广大也奈何不了,只能急得抓耳挠腮。我扔下手中的笔,瞪着那令我百般不顺的题,恨不得把它们都扔出去。
轻轻地,卧室的门被推开了。我从书堆里抬起头,看见了妈妈的笑脸。她捧着一杯热气腾腾的蜂蜜水走了进来,并把它小心翼翼地放在桌子上,生怕洒出来。她又拍了拍我的肩膀,关切地说:“天冷了,多喝点蜂蜜水。”然后就悄悄地关上了门。
我伸了个懒腰,疲倦地端起水杯。那一缕缕的热气让我顿感舒爽,再轻轻抿上一口,蜂蜜的甘甜便在我的舌尖迸发,一点点地回味着芳香。一杯蜂蜜水喝下去,犹如一股暖流在心中弥漫,整个人都精神了许多。突然,我的脑海里闪过难题的思路,便赶紧奋笔疾书着。不一会儿难题解开了。我凝望着窗外,夜凉似水,浸润万物,羞答答的月儿像一位怀抱古琴的少女,倾洒着悠悠入人心的乐声。正惬意之时,我不经意地朝门外一看,却发现隐隐约约有个影子。哦——是妈妈,原来她怕我不喝,一直在门外看着。她静静地站了一会儿,便悄悄离去。门外的脚步声渐行渐远,而我却将那一幕定格了。
那个被风吹过的夜晚,蜂蜜水里荡漾着一种爱,滋润着我干枯的心灵。纵使外面寒风凛冽,我的心里却留有春暖花开的感动!
很多年后,他收到她从海岛寄来的明信片,上面写着:我们始终没有牵手旅行。
他有一瞬间的失神,被一种岁月带来的遗憾击中了心房。但是他定了定神,还是将明信片撕碎了。他选择将遗憾留在心里,而将岁月留给他此刻爱着的人。
曾经深爱过。深得我们都以为,不可能有我们的爱到不了的`永远,不可能有除了“我们”以外存在于这个世上的方式。结果永远来了,那个人不在你身边,“我们”也成了一个被丢弃在时光里的字眼。现在的我们,是两个彼此不会问候的陌生人。永远,原来它陪伴的不是爱,而是永远、永远的怅然若失。
有那么多我们本应该一起牵手旅行的地方。热情的海岛,如画的水乡,有银杏叶子的北京深秋,以及撑着长柄伞的雨季欧洲街头。我们早就打算好,本应该用我们的欢笑和亲吻,将它们一一涂抹。
本应该。本应该。我们的爱留给我的,只有无数个的“本应该”。你本应该永远爱我,我本应该是你甜蜜的小妻子。那一次争吵本应该只是一次小别扭,我们本应该又重归于好,哪怕无数次。
一切都不对了。这个世界变得如此陌生。我要用多久去习惯你不会再关心了这个事实。是的,你不会再关心。我喜悦也好,悲伤也好,生气也好,伤心也好,爱或不爱你,你都不会再关心了。
我突然发现,对你而言,我还不如一个陌生人,因为他们都还有些许可能被你爱上。你爱过我了,爱完我了,我是你翻过去就不会再回顾的那一页书。
后来我开始一个人旅行,一个人一一走过我们曾经相约走过的那些地方。我把它看作我对你的告别,在你早已告别了我之后。我没有写明信片给你,因为我已经明白了:这是我一个人的事。
我在异乡的春酒里,抵御着有关你的忧愁。它们终会愈来愈浅,但我之前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会将“忘记你”作为我的心愿。虽然这过程是如此疼痛,我却还是没有后悔认识你。我只是,有那么一点点,一点点遗憾——
我们始终没有牵手旅行。
他是我的高中同班同学,一直以来没有断了联系,我悄悄关注了他的微博,偷偷通过别人的空间进入他的空间。那天发现他久已不更新的微博有了新动态。他写了一段话:“这是她给我的情书,一直保存到现在,当我决定要销毁的时候,我又重温了一遍,并且第一次流下了眼泪,因为那份纯真的情感和从没有开始过的爱。我好想对她说一声谢谢,可惜我到如今都不知道她是谁。”
下面配的是一张熊熊燃烧的图片,我盯着电脑僵直了脊背,愣住了,一瞬间真想告诉他:“是我耶!”
那些过往的青春、悸动喷涌而出……
迄今为止我只给一个人写过情书,却固执地不肯署名,因为我从没有想过要他回应我。他是一个优秀、帅气、孤傲的人,我最原始的感觉大概就是觉得自己配不上他吧。总之我写起了情书,开心的时候写,烦恼的时候写,每次写信的时候,我都觉得心情特别好,世界也美妙。
我把信贴上邮票,写上学校班级和他的姓名,让邮局工作人员带着它在这个城市转上一大圈后,再送到他手中。我精心挑选信封、信纸,用心写下每一个字,反反复复地斟词酌句,偶尔会在信角画一支玫瑰,画一朵白云,画一个卡通的我。
我想让他猜出我,又怕被他猜中。校园的风吹来暖暖的气息,花草仿佛也在暗示什么,像颗话梅糖,甜蜜而忧伤。
即使再好的同学闺蜜,我也不舍得将这暗恋的情绪拿出来与她分享。我怀揣着那甜蜜的小秘密,像仅有的一小壶酒,在无人的街角,悄悄地抿一口,紧闭嘴巴,连香气都舍不得给别人闻。
我很想知道他看过情书之后是什么感觉,为此偷偷地观察他。遗憾的是我只看见他的白衬衫随风飘动,他骑着自行车呼啸而过,他逆风的背影,他明媚的笑容。
我觉得自己非常富有,每写一封情书于我而言,更像是一种神圣的仪式。表面如平常人一样,却又总觉得自己是不同的,那个仅仅属于我的秘密,清澈而动人心魄。那时好年轻啊,以为时间很长,明天很多,持续写了三年的情书,我们依然泾渭分明地属于两个世界,而我却觉得爱了好久。
人的一生里会遇到那么多心动的人和事,抓住的却少之又少。那时候以为那就是爱,现在想一想更多的是一种自恋,恋着那个多愁善感的自己,恋着那一个个多情又忧郁的深夜。
当年那份刻骨铭心的记忆,如今拿出来再回味,依然属于夜深人静,属于偶然在时光的长廊回眸的我自己。
·2726级别台阶·
秋天的时候,黄有亮去了北京。唐茜心里,像缺了个角。
每天下班后,她喜欢坐在公交车的最后一排,看窗外的街灯在某个瞬间齐刷刷地亮起来。因着那点橘黄色的暖意,仿佛黄有亮还在身边。
说起来,他俩的分手有些潦草。唐茜想让黄有亮继续读博,他却不声不响地签了外企。大吵一架后,三年的感情,game over。
直到这座城市下起第一场雪,这个男人也没回来找她。
唐茜很想看得淡一些,可心底那点明晃晃的失落,完全找不到出口。当初爱情来的时候,连身边的尘埃都闪着光。爱情走了,甚至都没有告诉她原因。闺密说,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可唐茜硬要和自己死磕,她将自己困在死角里,不肯走出来。
失恋后,唐茜开始跑步。她的男神金城武,在《重庆森林》里说过一段很酷的话:跑步可以将身体里的水分蒸发掉,让我不那么容易流泪,我怎么可以流泪?
唐茜也想做个很酷的女人。那些日子,她天天在朋友圈晒跑步成果。有人怂恿她,干脆去跑马拉松吧。
十月的上海,天气好得让人想要在阳光里跳舞。比赛那天,唐茜一大早赶第一班地铁去了环球金融中心。100层,474米高度,2726级台阶,传说中的“垂直天空马拉松”,数据听起来有些吓人。
可当唐茜终于站在世界最高观光厅的时候,没来由地就红了眼眶,她还是会不可遏制地想念黄有亮。比起对何冬的爱而不得,这个男人曾让她触摸过幸福,畅想过将来,可最终,她却被告知:将来,只有她一个人。
·黄昏里的兰州拉面·
认识黄有亮的时候,唐茜喜欢的人,是何冬。
微博上有段子说,暗恋一个人的感觉,就像对方是信号很强的WiFi,你却没有密码。唐茜看到这句话时,趴在电脑前,哭得像个小孩。她不仅没有何冬的密码,连信号都若隐若现。
何冬是那种优秀得有些过分的男生。只不过年长唐茜三岁,却像是比她大了一个年轮,完全没有那种年少轻狂的突兀感。很多时候,唐茜觉得自己喜欢何冬,就是一个必然事件。那样耀眼的少年,谁会不喜欢?
他们两家门对门住在愚园路逼仄的弄堂,漫长的青春时光里,唐茜的心里眼里,全是何冬,看不到除他之外的任何男生。那时,她以为有些东西不说,就永远不会消失。
可是,唐茜读大四那年,何冬已经拿着复旦大学的硕士文凭,飞往太平洋彼岸读博。这样的语境里,她慌慌张张地说了藏在心里好多年的那句“我喜欢你”。
就连“拒绝”这件事,何冬也做得绅士又漂亮。他以邻家大哥哥的语调,绕过了这份喜欢,一点没让唐茜难堪。
何冬出国后,唐茜常常从学校搭一小时地铁,去复旦大学的校外吃一碗兰州拉面。倒不是面有多好吃,仅仅是因为何冬带她去过。闺密说她矫情,唐茜却觉得自己需要一个仪式,来告别这场漫长的暗恋。
冬天的黄昏,暮色一点点覆盖过来,唐茜在拉面馆遇到了黄有亮。
·心里像被泼了一杯温热的牛奶·
黄有亮长着一张方方正正的脸,大眼睛,塌鼻子,看起来憨厚可爱。面馆拥挤的人群里,唐茜几乎没有任何防备地坐在他对面。
不记得是谁先开的口,只不过是一碗面的工夫,唐茜就被这个男生逗得笑出了声。何冬走后,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开怀大笑过了。黄有亮仿佛有一种魔力,以至于从面馆出来,他说“要不要去校园走走”时,唐茜毫不犹豫地跟在了他身后。
那会儿夜色已晚,校园里灯影绰绰,像午夜的电影。每当唐茜的记忆回到这个点,心里总是有绵长美好的温柔。他们哪里像是第一次见面,分明就是失散后又重逢的老友。说话的措辞,又简单又圆润,一字一句,缓慢柔软得如同一部干净的文艺片。
十点,黄有亮送她到地铁口,很认真地看着她,轻柔地说,真的很好奇,你那小脑袋瓜都装了些什么。下次过来,记得打电话给我。
那点小小的霸道,让唐茜有些愣神。而他刚才说话的语调,总觉得似曾相识。末班地铁里,唐茜脑光一闪,突然想起来,是《简·爱》里的罗切斯特对简·爱说过相同的话:“你那小脑袋瓜,到底装的什么?”
想到黄有亮那温柔的语调,唐茜心里像是被泼了一杯温热的牛奶。
之后,便常常见面。一开始,唐茜以为自己只是需要一个人,来缓解何冬带来的忧伤。时间一久,这个叫黄有亮的男生,便慵慵懒懒地住在心头,赶都赶不走了。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yes or no》里的妈妈说,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就像有千百只蝴蝶在心中起舞。唐茜对照内心,感觉自己也许正在开始人生当中,第一场真正的恋爱。
·心甘情愿是件要命的事·
和黄有亮三年的恋爱,谈得四平八稳。他是那种让她相信,会一辈子在一起的男生。
这是一种内心的笃定,虽然这份笃定里,少了一点心甘情愿。
我和他婚后感情很好,柴米油盐牢固了我们的爱情。但岁月总会改变许多东西,从恋爱到现在已经20年了,我们早已失去了耳热心跳的感觉。也许,我们应该有一次浪漫之旅。
于是,我们来到了罗马。
事情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浪漫。因为没有太多的钱,必须严格控制开销,我们住便宜的旅店,不轻易使用车辆,每天都直奔景点,少走弯路。
当我们浏览台伯河畔时,他忽然变得奇怪起来。他每遇一座桥,都要在上面走一走。这些桥,大同小异,走一两座就可以了,为什么都要走一走呢?我累得双腿几乎迈不动了,只想赶快找一家咖啡店坐下来歇一歇。他却指着前面的一座桥喊道:“瞧,那儿还有一座,是今天的第7座桥了!”
我不知道他今天为什么对桥情有独钟。从这座桥的桥头,根本看不到什么特别的风景,却能见到岸边被河水冲上来的各种垃圾袋,这儿可能是全罗马最不干净的地方了。但是,这似乎阻挡不了他的热情。我只好极不情愿地在后面跟着。他走到桥中央之后,停下来等我。当我到了他身边时,他突然抱住我,给了我一个吻。
“别闹了,你为什么要走这些桥?”我问。他没有回答,又吻了我一下。
“我问你话呢,你为什么……”又是一个吻。
“为什么……”又一个吻。
终于,我明白了。恋爱时,我们俩有一个习惯,每过一座桥,在桥的中央,我们都会给对方一个吻。但是,我已经记不清是从什么时候起我们中止了这个甜蜜的举动。
他看着我,咧着嘴笑,像一个大男孩。“我喜欢这个城市,”他说,“因为它有很多桥。瞧,那儿还有一座!”我放眼望去,是的,那儿是一座崭新的桥!“走!”他挥挥手,转身继续往前走。我跟着他,觉得步履轻松,因为马上又要踏上另一座“吻之桥”了。
对桥情有独钟,不是因为上面有最美的风景,而是有一往情深的他。
5岁,她指着橱窗里一个精美的芭比娃娃说:“妈妈,我喜欢这个娃娃,我想要它,我会好好照顾它。”
妈妈说:“你很快就会玩腻的,然后抛弃它。”
她坚定地说:“不会的。”
15岁,她喜欢绘画,但由于手指天生畸形,画笔拿不稳,许多细节很难体现。
老师安慰她:“没关系,遇到美丽的风景,即使没有办法留下来,铭记于心也很好。”
她想了想说:“有办法。”
25岁,她爱上一个男孩,但是男孩并不爱她。
她说:“在你幸福的时刻,我绝对不会出现。但如果有一天你不幸福了,我永远都在。”
男孩不在意地笑了,用调侃的语气问她:“你知道永远有多远?”
她咬了咬嘴唇,说:“一辈子。”
35岁,男孩结婚了,新娘不是她。
她做了出人意料的决定,毅然辞去稳定的工作,卖了唯一的房子,去环球旅行。
朋友们都劝她:“何必呢?谁都没有办法随心所欲地选择自己的生活,顺从命运,找个男人平静地生活吧。”
她摇摇头说:“可以选。”
45岁,她完成了两次环游世界的旅行,出版十余本摄影图集,本本热卖。
她甚至带着父母一起去了许多国家,最畅销的一本摄影书籍便记录了他们共同前行的身影。书的扉页上,是一家三口依偎着的灿烂笑容。
她无法拿起画笔,却换了一种记录世界的方法。
也有人在网络上冷嘲热讽,说她出版这么多书,如果不是为了圈钱,还能是为了什么呢?
她回复:“为了美。”
55岁,当初的男孩,如今的男人,突遇车祸高位截瘫,妻子卷了财产,弃他而去,只给他留了间空房与一个刚上大学的女儿。
她去找他,20年未曾再见,重逢时却是换了模样。
昔日的青涩少年如今歪着头,流着口水,坐在轮椅上一动不动,望着她,泪流满面。
她也哭了,说:“我来了。”
65岁,有流言传出,说她照顾男人多年,无非是为了男人名下那间房子。
男人的女儿也渐渐听信了传言,尽管这么多年,从大学到硕士的学费都是来自她默默的汇款,然而看向她的眼神还是多了几分异样。
了解她的朋友则劝她:“趁着男人还清醒,跟他登个记,房子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等他去了,好歹也算没白忙一场。”
她笑笑,说:“没必要。”
75岁,男人含笑而终。离世的时候,面色红润,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身体洗得干干净净,躺在洁白的床单上,床头一束新鲜的百合还在滴水盈香。
律师宣布遗嘱,男人把房子留给了她。她拒绝了,请律师将房屋卖掉,一半留给男人的女儿,一半捐赠给慈善基金会。
女儿跪在她的面前,流着泪,请求她原谅。
她抚摸着她的头发,俯下身,亲吻了她的脸颊。
她温和地说:“没关系。”
85岁,她出版了人生最后一本摄影图集,里面满满都是这些年她为男人拍摄的照片。
在轮椅上侧头听她读书的,微笑着赏花看海的,在床上安然熟睡的,在餐桌旁张大嘴巴向她索食的,靠在她怀里静静流泪的……甚至还有费力向她做鬼脸的有趣表情。
书的最后一张照片,是男孩15岁时的照片,穿着白色的衬衫,阳光下他看过来,露出年轻明朗的灿烂笑容。
她在下面写:“我爱你。”
95岁,她坐在院子里的摇椅上,在阳光中眯着眼睛。女儿站在她的身后,为她轻轻按摩着肩膀。
她的怀里抱着5岁时妈妈送的那个芭比娃娃。
娃娃的衣服已经洗得发白,但她依然紧紧地握着,唇角露出幸福的微笑。
透过眼前的一丝微光,她似乎可以看到,自己墓碑上简单的三个字——
做到了。
对于许多人来说,所有的抛弃、冷漠与遗忘,都可以被归给时间这只替罪羊。
然而时间平静而公正。它可以为了丑恶与失败,沉默地背起黑锅;也可以为了善良与成长,挂上荣耀的勋章。
不要害怕时间。如果心似磐石,分针秒针就只是忠实的目击者,记录下每一点辛苦与投入。
不要忽略时间。一声声滴答不只是冷漠刻板的旁观,更是温暖而认真的催促:华年易逝,华年易逝。
璀璨还是黯淡,永恒还是坠落,相聚还是离别,都不必多余地强调。
我们都曾不堪一击,我们终将刀枪不入。
爱过,错过,都是经过。
好事,坏事,皆成往事。
时间会证明一切。
那些时过境迁后的回头,一点儿也不诗意,更不美好,还是一个人默默地怀念,最好。
· 1 ·……
第一次见她,大约是4年前,听见门上有钥匙哗啦哗啦地响,他以为大白天来了胆儿肥的蟊贼,猛地开了门,正要呵斥,却见门外的人比他还惊诧,大大地张着嘴巴,讷讷道:你是谁?为什么住在这里?
因为紧张,她的鼻子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细长的眼睛瞪得很大,像是受惊的考拉。他有些不忍,便笑了笑:这是我家,我不住这儿住哪里?
她又“啊”了一声,掏出一张纸仔细看看,问:这不是某某路某号某单元某室吗?
他哑然失笑,抬手指了指对门。
她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连声说着对不起,转过去开对面的门。
他望着她纤薄的背影笑了笑,回家,关门。
这栋楼是上世纪80年代建的,隔音效果不是很好,他能听见她欢快地哼着歌曲涮拖把,小心翼翼地挪动家具……他微微地笑着,想这是个快乐的女孩子呢,甚至还有点无耻地想,如果她再漂亮点儿,说不准他会寻个借口搭讪追她呢。
他们偶尔会在楼道里相遇,点头笑笑而已,没有话。周末,他们还会在共用露台上相遇,她去晾衣服,他在看英文书,她看他的眼神里有满满的敬慕。
渐渐地,就熟了,两个年轻人时常搅在一起烧饭吃,面对面坐着,她托着下巴看他,顽皮地说:慢点吃,别把舌头也吞下去。每到周末,她常常以要用洗衣机为借口,讨去他穿脏的衣服,洗好晾在露台上,他一抬头,就能看见他的和她的衣衫,一并舒展在暖意洋洋的阳光里。
在一起时,他说那些在湿漉漉的弄堂里混迹的童年往事,也会听她有些忧伤地说干旱少雨的甘肃乡下,早晨,一盆水洗全家人的脸。说这些的时候,她的眼眸盈盈地潋滟着,让人心下怦然。
他不忍她感伤,就打趣说她这么贤良,不知会被哪个走运的小子娶回去。
她就红了脸,埋着头,一根一根地摆弄着手指。
他突然意识到,她待他这样好,是不是在暗恋他呢?这么想着,就偷眼看她,看着看着,心就悄悄地退了一步又一步,她像沙滩上一粒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沙子,而他,像所有好高骛远的年轻男子一样,希望自己的女友美到惊艳。
他开始刻意地回避她,虽然做得很是委婉,她还是感觉到了,不再轻易敲他的门。在露台上遇到,也只是礼节性地笑一下,晾好衣衫,转回屋去。
· 2 ·……
第二年冬天,他有了漂亮的女友,和女友嬉闹时,他会突然竖起食指说小声点,墙壁不隔音的。
不知为什么,他有点郁郁寡欢,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生怕他们的笑声会变成穿墙而过的利刃。他不想伤害她。
有时,他和女友会在楼梯上遇到她,她总是埋头匆匆地上或下,像个胆小的孩子,他觉得有莫名的难受在心里拱啊拱啊的,像欠了她什么永远无法偿还。女友似乎看出了什么,也不问,只是打着婚期将近的幌子,催促他买房搬家。
次年秋,他搬进新家,把旧房租了出去。以为这样就会忘记她眼里的忧伤,却没有,一到夜里,他会猛然醒来,想起她满眼含笑地看他吃饭的样子、在露台上边唱歌边晒衣服的样子。他竭力和女友兢兢业业地恋爱,企图来忘记这一切,却不成,常常是女友正和他说着婚期呢,他的目光就像电力不足的灯泡,缓缓暗下去。
到底,他还是没能迎娶那位能满足他虚荣心的漂亮女友,不知就里地就散了,踪迹皆无。
一个人的落落寡欢里,他去过几次老房,借口要装修,让房客退了租。站在露台上,望着通往她房间的门,他怅怅地想,两年了,或许她搬走了吧?或许她恋爱结婚了吧?再或许,她已不记得有他这样一个人……
在世界上,人总是这样,最美好的,永远是得不到的和已失去的。
· 3 ·……
又去老房子多次,阴错阳差,一直未能再遇见她,他无意似的问过邻居,知道她没搬走。他想给她打电话,却发现,竟没向她要过电话号码。
索性,在周末宿在老房,夜里,大大地睁着眼,聆听隔壁的声息,很晚了,才听见楼梯上脚步声,渐行渐近地来了,他在黑暗中张大着嘴巴,无声地笑。
挨到次日早晨,他装作无事人一样伸着懒腰上了露台,连见她的第一声招呼该怎么打都设计了千万遍了。
终还是枉费了心机。
那个在清晨里打开通往露台门的人不是她,而是一个俊朗的男孩,四目相遇,都愣了,他尴尬地指指房子,说:隔壁邻居。
他们相互握了手,在露台上做着晨操。
晨曦那么好,他的心,却雾蒙蒙的,一丝光线都看不到。
等她到露台招呼男孩吃早餐时,一眼见了他,目光落到他脸上,像被烫了一样跳起来,很快就镇定了,说:是你啊,是不是回来请我们去吃喜糖的?
一下子,他就怔在了那里,在她从容淡定的目光里,他分明看到了小心翼翼的躲闪,他笑了笑:到时候肯定会的。
除了苍凉和遗憾,他没有怪她,那么好的女子,已被他用年少无知辜负过了,他有什么理由和资格让她等在原地?他也终于明白,那些时过境迁后的回头,大多成了打扰,一点儿也不诗意,更不美好,还是一个人默默地怀念,最好。
世界上有成千上万个关于千千的感人故事,但那些让我悲伤流泪的故事仍然历历在目。那是一天晚上,在一个家庭的家里,一位善良的母亲正在给他6岁的儿子小玉洗脚,讲小鸭子的故事。给儿子洗脚后,母亲拖着疲惫的身体,抽了一盆洗脚水给奶奶洗脚。
只是这一幕被小余看到了。他想让我妈给我洗脚,给奶奶洗脚。她当然没有洗。想到这里,他拿着脸盆向浴室走去。妈妈回到小玉的房间,发现小玉不见了。这时,我妈转过身来,发现小玉向她走来,温柔的手在沉重的洗脚水里颤抖。小玉走到妈妈面前说:“妈妈洗脚。”母亲听到后开心地笑了。
小玉给妈妈洗脚的时候说:“妈妈,我也给你讲讲小鸭子的故事。”这个故事虽然微不足道,却表达了小雨对母亲的关心!
一艘游轮遭遇海难,船上有对夫妻好不容易来到救生艇前,艇上只剩一个位子,这时,男人把女人推向身后,自己跳上了救生艇。女人站在渐沉的大船上,向男人喊出了一句话……
讲到这里,老师问学生:“你们猜,女人会喊出什么话?”
学生们群情激愤,都说“我恨你”、“我瞎了眼”……
这时老师注意到有一个学生一直没发言,就向他提问,这一个学生说:“老师,我觉得女人会喊——照顾好我们的孩子!”
老师一惊,问:“你听过这个故事?”学生摇头:“没有,但是我母亲生病去世前,就是对我父亲这样说的!”老师感慨道:“回答正确。下面,大家听我把这个故事讲完。”
轮船沉没了,男人回到家乡,独自带大女儿。多年后,男人病故,女儿整理遗物时,发现了父亲的日记。原来,父亲与母亲乘坐游轮时,母亲已患了绝症。关键时刻,父亲冲向了那唯一的生机,他在日记中写道:“我多想与你一起沉入海底,可我不能。为了女儿,我只能让你一个人长眠在深深的海底……”
故事讲完,教室里沉默了,老师知道,学生们已经听懂了这个故事:世间的善与恶,有时错综复杂,难以分辨,所以请不要轻易做判断。
世界上有许多感人的事,人人都经历过,有一件事,我难以忘怀!
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在那天早上,我和朋友一起去书城,我们迈着轻松而又愉快的脚步来到了车站,温暖的阳光洒在头顶上,汽车上,闪闪发光。“呀,今天的天气真好,我到了书城后可以买……”“嘟嘟”一个声音打断了我的思路,我抬头一看,哦,车来了,我上了车,车上十分的拥挤,我好不容易找到了个站脚的地方。车开了,车在路上飞快地行驶,一站,两站,三站……车门又开了,上来的是一位老人。只见那老人拄着一根拐杖,艰难地上了车。司机一看,说:“谁给老人让个位。”老人走到了一位青年的跟前,站了下来,可小伙子视而不见,有几位乘客用不满的神情看了看他。
突然,一个苍老的声音说道:“老人家,你坐这儿。”人们寻声望去,原来,说这句话的是另一位老人,老人家坐下了,让位的老人站了起来。 世界上竟会有这样的老人,自己已经很苍老了,却把座位让给了别人,多么高尚的行为呀!我被他深深地打动了,我想:老年人都能如此,而我们年轻人呢?我的眼眶湿润了。
一头金黄色略带卷曲的头发,浓眉大眼,也许在人群中你并不会去注意她,但就是她陪伴我们走过了四年的风霜雨雪,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记得那是三年级期未的一次学科竞赛,放学前,老师偶尔问起这次竞赛时,惊奇地发现我们同学都认为这次竞赛十分的难。翁老师的脸一下子阴沉下来,三步并成两步冲向教导处,看完我们班的试卷后,着急、难过、失望一下子涌上翁老师的心头。
放学后,翁老师和郑老师一直在讨论这次学科竞赛。第二天早上,我们发现翁老师怪怪的,眼圈红红的,像是哭过似的。“难道是我们犯错误了,还是。”我心里嘀咕着。吃完午饭,翁老师把我们召集起来,给我们看了昨天晚上连夜发给郑老师的两封包含着对学生无比关怀的邮件。当时我觉得十分奇怪,为什么昨天那么晚翁老师还给郑老师发邮件呢?难道真的发生了什么事?
当我们全班看完了这两封邮件时,我们不禁潸然泪下,现在我才明白原来老师对我们的爱是那么的深沉,对工作责任心是那么的强,此时翁老师也忍不住了,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似的滚了下来。
教室里一片寂静,隐约听见呜咽声,我的心就像汹涌澎湃的大海,久久不能平静。“大家都别哭了,接下来让我们大家继续努力,共创辉煌吧!”“好”我们一齐回答。
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很久,但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刻,我暗暗地发誓,做一个听话的好孩子,不辜负老师的期望。
每一个人心中都会有一些或一个让人感动的事,每当我想起那件事时,就会在心中默默感动……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傍晚,我正在学校门口玩,突然听到一声惨叫,原来一只正在过马路的贵宾狗被撞“飞”了。还好那辆车速度并不快,所以那只狗并没有马上死,但我看得出它已经在死亡的边缘挣扎了。它躺在地上,全身不停地哆嗦着,嘴里发出痛苦的呻吟,眼里流露出绝望的目光,地上也流着一滩血。
一会儿,我看见它的女主人来找它了。当女主人看到自己的狗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时,就不顾一切地冲过去,一把把受伤的小狗抱进怀里。可怜的贵宾狗不时从嘴角流出一丝血迹,嘴里还断断续续地发出“呜呜”的声音,好像在向女主人倾诉满腹的委屈。女主人终于忍不住了,于是就失声痛苦起来。围观的人开始聚集起来,不明就里的人在向知情的人询问原因,那些知道情况的围观人开始纷纷安慰那位女主人。有人说了一句:“狗没了可以重新买,哭坏了身体就不合算了。”女主人抽噎这说:“这……这是我……我养的狗……狗当中最乖的一只……”
望着眼前这动人的一幕,我在心中深深地体会到:不只人和人之间有深情厚谊,人与动物之间也有深情厚谊啊!
这一天,天气非常热,太阳好似一个大火球,放出万丈光芒。行人不得不撑起了阳伞。今天,我和妈妈要去接正在绍一中考试的姐姐。我俩合撑一把小阳伞在火辣辣的太阳底下走着,我感到自己快要烤焦了,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滚下来。就这样不知不觉地走到了绍一中。"天啊,这么多人在这里等呀?"此时,我正站在绍一中大门口大叫,因为我看到了动人的一幕:校门口,人山人海,都是家长们。他们有的一手撑伞,一手焦急地望着自己孩子考试的班级,似乎想知道他有没有答错题;有的在祈祷,希望自己孩子考得好一些;还有的则在耐心等待孩子们带着好消息出来......就这样在烈日下等了一个多小时。"叮零零",下课铃声响了,学生如潮水似的从教室里涌出来,纷纷跑到爸爸妈妈身边,述说着考试的情况。这时,我突然觉得:我们的爸爸妈妈是多么得爱我们呀。无论他们曾经怎样打你,骂你,但都是为了你好啊!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令人感动的故事,就像一颗颗美丽的珍珠,都深深的藏在我的心底,下面我就捧出一颗最感人的珍珠来给你们看看。
记得那次天下雨了,下的特别大,像泼,像倒。还打雷,这对于我们小孩子来说是个特别令我们害怕的事,就在这样的一天晚上,我们村里的一位大姐姐她没有打伞,也没有穿外套。我就想这不是我们家旁边的那个大姐姐吗》她要去那?哦,我想起来了,她家非常困难,还有躺在床上的父亲、母亲。她要上大学了,一定可以考上清华北大的。
我知道她去干什么了,是去给她的父亲、母亲卖药。那大姐姐卖药回来了,他皱着眉头,像家里跑去,“啊”小心。我在家里大喊因为脚下有一块石头,,可是他看不见,被石头绊到了,磕在地上,腿可破了,但是她还是坚持往家里跑啊,她的腿受风了也感染了,这样,她的腿就不可能养好了,她到家了。
亮天了,雨晴了,天空是那么明朗,还出现了一条彩虹,太漂亮了。啊,我突然想起那位大姐姐,想起了那位非常孝敬父母而做自己的大姐姐,啊,第二天好消息传来了,他上大学了,还真的考上了清华北大,我好羡慕她啊,他家有钱了,不再苦难了,我也非常高兴呀!
这就是我那颗藏在心里的一颗最令我感动的珍珠,啊!她有一个美丽的小女孩守护着,把一颗颗珍珠展现出来。
我就是斯蒂芬·霍金。人们常常问我:“你得了卢伽雷氏症,生活过得怎么样呀?”我的回答总是:没有什么,我试着尽可能过得像一个正常人,不大想起自己的状况,也不抱怨因这个病而做不成许多事。
还在孩提时代,我在球类活动方面就很笨拙;我的书写之糟糕,让我的老师沮丧绝望。在牛津大学读大三时,我的行动好像越来越笨拙,甚至没有明显的原因而跌倒过几次!我的家庭医生就向我推荐一位专家以确诊我的病情。
原来,我患上了一种无法治愈的运动神经细胞疾病!因为不知道病情会以多块的速度发展,我当时真的是六神无主!那时我刚刚开始研究广义相对论和宇宙学,医生建议我坚持下去。毕竟,如果无论如何都活不了多久,我总还可以做点有意义的事。但我并没有死!事实上,尽管我的未来笼罩着乌云,我还是比以前活得更有滋味。我的研究开始有了成果,并与一位女孩订了婚,她叫简·王尔德。订婚给了我生命的意义,也改变了我的人生:如果我们确定要结婚,我就必须找份工作。因此,我向剑桥大学申请做研究工作。剑桥大学聘请我为研究员,这使我大喜过望!几个月以后,我们就结婚了。
研究员职位解决了我迫切的就业问题。选择了理论物理,真幸运!因为这是不多的几个适合我的领域之一。幸运的是,我的科学声誉日渐上升,不幸的则是身体状况却每况愈下!1974年以前,吃饭、上床、起床我都还能够自理。而照顾我,养育孩子们等等家务事,简一个人就可以搞定。然而,情况越来越糟。1980年,我们雇了私人护士;护士每天上午和下午来工作一或二个小时。这种情况持续到1985年,我得了肺炎,必须接受气管切开手术。但在手术以前,我说话的声音就已经变得非常模糊,只有少数几个人才能听懂;而那次手术则完全剥夺了我说话的能力!美国加州的一位计算机专家听说我的情况后,发给我一套他自己编写的程序。这套程序可以由一个开关来控制,用头部或眼球的移动来操作。我有话想说时,就把那些话发到一个语音合成器。这个语音合成器发出的声音是目前为止我所听到的最好的语音,因为它有语调变化。唯一令人不舒服的是,它使我说出的是美国腔调的英语。不过,该公司正在研制它的英国版。
卢伽雷氏症几乎贯穿了我成年后的所有时光,但并没能阻碍我获得幸福的家庭生活与事业上的成功,这当然应该归功于我的妻子,简,我的孩子们以及其他许许多多关心、帮助我的人。与通常那些卢伽雷氏症患者相比,我一直是很幸运的,我的病情发展比他们的缓慢。我的经历表明,一个人即使是屡遭不幸,也不必灰心丧气,也可以有幸福、成功的人生!
在生活中有许多孩子非常的贫困,但在社会中有一些人为他们捐钱,使他们能够过得更好一点的学习环境,这本是一件平凡人做的一件平凡的事情,而在这背后却有着让我们感动的一幕。
在一天下午我在手机上偶然看到了这样令我感动的一幕,因为衣服已经残破不堪的人拿着一叠100元人民币在公安机关对他们说,把这些钱捐给那些需要的人吧。警察看他生活过得并不好对他说要不你自己留一点吧,其实不用捐那么多的,但是那个人说我自己有钱能够坚持下去,这只是我的一点心意。这时一位女子从外面走了进来提着一大袋东西,她对那个人说道来你拿着吧,那个人说的不行,我不能拿着,你给我的东西,我的给你钱才行。那个女子连忙说了,语间前是你的心意,这也是我的一点心意,警察也说到是啊,你就收下吧。
这时他才有了收下那些东西的心愿,那些身处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怎么也想不到这些平凡的事情的背后,还有一个这么感人的故事,当然不止这一件感人的事情,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有许许多多这样善良的人遇到困难的时候,他们也会迎难而上,也许他们每个人都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工作在不同的岗位上,但他们所做的事情却是无比的伟大,值得让人们铭记,在每一件小事的背后,都有着一些平凡的人答应他们,因为做了平凡的事情变成了一个伟大的人,在一个成功人士的背后有着他每个人都不知道的艰苦与辛酸,我们只看到了他的成果,而忽略了他背后的努力和打拼。
凡人小事的背后,又是一个让我们好奇值得学习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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