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河湖长每年巡河不少于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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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河湖长每年巡河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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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河湖长每年巡河不少于1次。主要是根据河长制巡河规范各地方标准来进。基本原则,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河长制

“河长”,该词语的释义是: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

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

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河长湖长“工作指南”

规范明确了各级河长湖长的职责任务,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违法养殖、非法采砂、破坏航道、

省级河湖长每年巡河不少于几次
  

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湖泊与入湖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单位)和下一级河长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同时,规范对各级河长湖长巡河频次提出了具体要求。原则上,省级河长湖长每年不少于2次,市级河长湖长每年不少于3次(每半年不少于1次),县级河长湖长每季度不少于1次,乡级河长湖长每月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湖长每周不少于1次。具体要求由县级及以上总河长结合实际组织制定。

针对问题较多的河段(湖片),有关河长湖长应当加密巡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协调督促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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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加强河长巡河及暗访:每年一般不少于2次

《暗访工作制度》明确,暗访工作由省河长办和省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开展,每年一般不少于2次,针对专项任务或重大问题,可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增加暗访频次。暗访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河湖长制六大任务落实情况,

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河湖日常管护做法及成效,各级河湖长和河长办履职尽责情况等。同时规范了暗访工作程序,对组织人员培训、现场检查、提交报告、意见反馈、跟踪督办整改等过程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暗访工作有过程、有质量、有结果,做到依法、合规、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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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河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河长湖长要加大对责任河湖的巡河力度,省级河长湖长每年巡河不少于一次,市级每半年巡河不少于一次,县级每季度巡河不少于一次,对问题较多的河湖,要结合实际需要,加大巡查频次。

各级河长湖长要坚持问题导向,以乱排、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督查上级安排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为重点,对责任河湖进行全面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协调解决,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对巡河履职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显著的,由上级河湖长进行约谈,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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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制是什么意思

一、河湖长制是什么意思

河湖长制,顾名思义指的就是河长制和湖长制。

简单来说,河长制就是设立河长负责相应河流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最早出现在我国浙江、江苏一带;湖长制即由湖长对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负责,可以将其看作是对河长制的补充。

河湖长制是一种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有利于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实现河湖功能的可持续利用。

实施河湖长制,加强水环境治理,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有利于促进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形成,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二、河湖长分为哪四级?

1、黄山市

根据《黄山市河湖长制规定》可知,黄山市建立市级、县级、乡级、村级四级河长体系。

重点河段应当设立市级河长。各水域所在的'区县、乡镇(街道)、村(居)应当分级分段设立县级、乡级、村级河长,村级河长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履行相应水域的河长职责。黄山风景区、黄山经济开发区参照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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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芜湖市

根据《芜湖市河湖长制规定》可知,芜湖市建立市级、县级、乡级、村级四级河湖长体系。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分级设立本级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重点河湖设立市级河湖长。

河湖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分级分段设立县级、乡级、村级河湖长。有明确托管区域且具备河湖管理职能的开发区,参照县(市)区设立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其托管区域内的河湖分级分段设立县级、乡级、村级河湖长。

3、蚌埠市

根据《蚌埠市河湖长制规定》可知,蚌埠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体系。

重点水域设立市级河湖长,各水域所在的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分级分段设立县、乡、村级河湖长。

市、县级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总河长由同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河长2-3名由同级党政有关负责人担任;行政区域内各主要河湖设立河湖长,由同级党政有关负责人担任。乡、村级河湖长由同级党政负责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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