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保补缴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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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社保补缴怎么办理,在以往,参加社保是同时发放社保卡和医保卡的,但现在全国各地都不再单独发行医保卡了,而是统一发放新版的社保卡。天津社保补缴怎么办理。

天津社保补缴怎么办理1

社保补缴条件

1、本市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3、社会保险账户在天津市

4、社会保险账号处于暂停参保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

补缴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天津市城镇劳动者就·失业证》;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补缴流程

1、在个人缴费窗口接续缴费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两个月内人员还需携带《天津市城镇劳动者就·失业证》,到社保分中心个人缴费窗口办理核定缴费手续,打印《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一式两联);

2、凭社保分中心打印的《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一式两联),到指定银行现金缴费,或在分中心POS机刷银联卡缴费。

天津社保补缴怎么办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时间:每月26日至次月15日办理业务(遇节假日不顺延)。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社保分中心个人缴费窗口

温馨提示:

1、转入人员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可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转入人员如需补缴参保以前年度的养老保险,应到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开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员确认表》,携带此表到社保分中心办理。

3、对个人缴费窗口人员,补缴2011年6月30日以前养老保险费的,按照规定核定加收保值费用;对补缴2011年7月1日以后养老保险费的,从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保值金,欠费日从欠费之月的16日起计算至申报补缴费上月25日。补缴当年养老保险费的,免收保值费用。

4、医疗保险最早可以从2003年7月份开始补缴。

5、首次缴纳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为6个月,即连续缴费6个月后,自第7个月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曾经参加过医疗保险的.人员,间断缴费超过3个月以上的,医疗保险等待期为6个月,自重新缴费当月算起;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两个月内参加医疗保险,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两个月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设待遇等待期,自缴费之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6、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不计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7、参保人员发生属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救助支付范围的门(急)诊、住院、门诊特殊病、计划生育手术、急诊留观等医疗费按规定给予支付。

天津社保补缴怎么办理2

天津医保卡和社保卡是同一张卡。社保卡的作用具体如下:

社保卡作用: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甚至参加职业培训等。

8.将具有一卡多用功能,例如缴纳水电费、公交车乘车刷卡和电子钱包功能。

天津社保补缴怎么办理 第2张

在以往,参加社保是同时发放社保卡和医保卡的,但现在全国各地都不再单独发行医保卡了,而是统一发放新版的社保卡。而新版的社保卡,包含了所有的医保卡功能,参保人可以持社保卡就医购药和报销医疗费用。单纯的医保卡会逐渐退出市场,但以前的医保卡还是可以使用的。

事实上,和医保卡相比,社保卡的作用会更广泛,不仅涵盖了医保卡的作用,还有很多其他的实用功能。

天津社保补缴怎么办理3

社保第六险为长期护理保险

9月16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布,增设天津等14个试点城市和地区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试点期限2年。

从市医保局获悉,长护险试点启动以来,市医保局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切实破解上门医疗护理服务难题。截至目前,全市经过评定后达到重度失能标准2.5万人,700余家定点护理机构已经上门提供长护险服务(含医疗服务)110万余人次,累计支付长护险护理费3600万元。

天津社保补缴怎么办理 第3张

参保对象

按照国家要求,在天津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同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覆盖约610万人,其中,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390万人,退休职工约220万人。

下一步,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资金筹集能力和保障需要等因素,适时将参保对象扩大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实现全覆盖。

参保缴费

已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单位和个人,视为办理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登记,无需专门办理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单位和个人缴费标准原则上分别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度天津市职工平均工资的0.16%确定。试点阶段,单位缴费每人每年120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20元,其中:

单位缴费从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月划出,不增加单位负担;

个人缴费从其缴纳的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中按月划出,不增加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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