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应急预案集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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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总归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建立和完善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增强应对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反应能力,确保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时反应迅速、决策正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置得当,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食物中毒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理的食源性疾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行。
本预案适用于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四)食物中毒事件分级
根据食物中毒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我院将食物中毒事件划为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三级。
1、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例(含100例)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含10例)死亡病例。
2、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100例(含100例),或出现死亡病例。
3、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例,未出现死亡病例。
4、分级标准将根据相关的分级补充和调整规定作相应调整。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院长负责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职能科室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根据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的建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并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治组。
组长:麻大才
副组长:尹仲彪、胡建华
组员:各职能科室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1、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根据总指挥的指示,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研究应急处理有关工作;
2、研究协调解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3、检查督促各科室、各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件,防止蔓延扩大;
4、负责相关信息的报告、新闻公告及其他相关工作;
5、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牵头组成。其职责是:协助总指挥负责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现场处理;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条块之间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做好社会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
三、建立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制度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按规定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一)报告责任单位及报告时限、程序
1、医院应当在接到食物中毒报告后2小时内向宁安市卫生局报告。
2、市卫生局接到跨辖区的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应当通知有关辖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并同时向共同的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报告内容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分为紧急报告、进度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1、紧急报告应当包括时间、地点、暴露人数、有症状人数、主要症状及严重程度、临时控制措施、现场调查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等。
2、进程报告是在紧急报告要素的基础上,增加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原因初步判断等。
3、结案报告应包括事件经过、临床资料、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结果、结论、控制及预防性措施的建议等。
4、报告时间要求。紧急报告应在知悉事件后2小时内报告;进程报告应根据事件处理的进程变化或者上级要求随时报告;结案报告应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0日内报告。
四、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
(一)应急反应原则
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医院以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反应。对在学校、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的重大食物中毒事件,要高度重视,可相应提高报告和反应级别,确保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处置得当,维护社会稳定。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应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二)应急反应措施
(1)发布信息和通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公开、透明地向社会发布本地有关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信息。
(2)开展事件评估:组织专家对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和效果评价等。
(3)配合疾控部门进行样品采集和实验室检验。根据对初步调查情况的初步判断,进行采样检验。
五、医院具体工作
(1)开展病人接诊、收治的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别管理。
(2)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病人,应按规定报告市卫生局以及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反应和终止
应急反应终止前,市卫生局应加强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等的联系,尽早组织专家对终止应急反应的条件进行评估和技术指导。
六、食物中毒事件善后处置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科室予以通报批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预案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隐瞒、缓报、谎报的;
2、未按照预案规定采取应急措施的;
3、对事件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4、违抗医院应急处置指挥部命令,拒不承担应急任务的;
5、工作人员在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处置期间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
6、对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处置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
七、附则
(一)本预案由医院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同时提高医疗卫生人员对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能力,有效掌握应急救援程序及方法,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及《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的组织领导
为强化我院群体性食物中毒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成立医院群体性食物中毒应急处置工作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医疗专家小组、管理报告小组、后勤物资保障小组。
1、医院群体性食物中毒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领导、指挥我院群体性食物中毒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各项诊疗工作,统一调配全院人力、物力等资源,制定预防控制对策与措施,讨论决定我院防治工作的重大问题与事项。
2、医院群体性食物中毒应急处置医疗专家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专家小组的职责是:对可疑及确诊病例进行会诊,提出疾病诊断意见和治疗方案,指导医疗救治、医务人员的防护和消毒隔离工作。
3、医院群体性食物中毒信息管理报告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管理报告小组职责:负责监测我院疫情,及时汇总,上报至医院群体性食物中毒防治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上报至疾控中心。
4、医院群体性食物中毒防治应急处置后勤物资保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物资保障小组职责:在本院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提供救治工作需要的相关物资,包括床位、药品、急救设备、生活用品等。
群体性食物中毒应急领导小组及各应急小组成员的手机应24小时开机,院内召集紧急会议及紧急会诊时,在岗人员应在10分钟之内到位。
二、应急处置流程
1.接收三人以上食物中毒患者或病情严重有生命危险食物中毒患者时,即刻通知医务部(工作日)或总值班(夜间、节假日)。
2.医务部或总值班接到通知后,根据具体情况,立刻向分管院长汇报,分管院长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根据中毒患者人数、病情等情况判断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如无须启动,由科室组织力量抢救,必要时由医务部或总值班调动医疗应急队伍参与救治。如需启动应急预案,即刻组织院内力量参与救治。
3.院感办及时汇总食物中毒事件中发病人数及救治情况,上报至医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上报至疾控中心。
4.如人数骤增,由医院群体性食物中毒防治应急处置后勤物资保障小组及时保证床位、药品的供应。3人以上类似食物中毒症状就诊
院感办负责上报信息至应急领导小组和疾控中心医务部或总值班调动应急处置队伍人员参加救治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信息管理小组物资保障小组医疗专家小组启动应急预案无需启动应急预案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分管院长电话通知医务部,节假日或夜间通知医疗总值班和行政总值班。
为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确保全县师生的身体健康和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办法》、《丽水市中小学幼儿园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食物中毒事故及等级划分
1、食物中毒事故
本预案所称食物中毒事故,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病,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事件。
2、等级划分
(1)一般中毒事故: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2)较大中毒事故: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或出现死亡例病。
(3)重大中毒事故: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县中小学幼儿园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县教育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教育科、计财科、监审科、勤办、局办公室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较大以上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指导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处置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行动。
(3)监督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制定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等情况。
(4)对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
(5)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请示报告。
2、中小学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育科科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计财科科长担任,教育局具体抓相关工作的有关干部为办公室成员。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教育科,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采集食物中毒事故全过程的各种信息资料,整理取证材料,撰写食物中毒的书面报告,对外发布信息报道,并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2)协助事发学校和卫生部门开展患者救治工作,跟踪了解患者的病情,及时准确向领导小组汇报发病情况。
(3)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现场取证、事故调查、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等工作。
(4)协助事发学校控制事故现场,维护秩序,制止过激和违法行为,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5)协助事发学校做好医疗救治的后勤保障工作,并配合医疗、防疫机构进行消毒工作。
(6)协助事发学校接待来访的家长和家属,做好解释、说明、安抚工作。
三、运行机制
(一)事故预防(事先)
1、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校园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2、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各片教育辅导中心要对辖区内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对下属教学点、对口管理的民办幼儿园,加强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应急处置(事中)
发生一般食物中毒事故,事发学校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局和当地乡镇政府,由县教育局会有关部门迅速确认,并立即将事故报告县政府和市教育局,及时启动县级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发生较大食中毒事故,由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并立即将事故报告市政府和省教育厅,及时启动市级预案,本预案必须先行启动;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先行启动市、县两级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后,报省教育厅请求启动省预案,按照省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开展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信息报送
(1)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现场知情人必须马上向学校领导报告,或直拨120向急救中心求救。
(2)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同时将发生事故情况报县教育局和当地乡镇政府。若有证据或理由怀疑有人投毒,应当立即报警。
(3)发生校园
食物中毒事故须在事发2小时内报送到县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办公室(电话:6839295),县教育局须在事故发生后3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办公室(电话:2202510)。
(4)县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通报有关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县政府和市教育局。要重视信息续报和结案报告,直至事故处理情况处于稳定。
2、先期处置
发现师生饭后有较度恶心、呕吐、腹泻等,应及时将患者送校卫生室或就近医院进行初步诊断、治疗。
3、应急响应
(1)事故发生后,县教育局迅速报告县政府,同时立即将事故报县卫生局和市教育局。
(2)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县中小学幼儿园食物中毒事故处置领导小组迅速启动本预案,指挥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县政府和市教育局。
(3)事发学校立即启动本校应急预案。
①如疑似食物中毒,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或与附近医院联系,将发病师生送医院救治。
②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收回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可疑食品。
③立即封存一切可疑食品及原料,封存可能被污染的食品用具。
④保护好现场及食品留样、进货单,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
⑤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或教师家属,并委派学校干部、教教师到医院探视、慰问,做好安抚工作。学校各职能部门迅速深入到学生中去开展宣传教育,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避免由于信息失真导致慌乱。
(三)善后处理(事后)
1、在食品卫生部门指导下,对中毒现场、食品加工场地、食品用具、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并销毁或监督销毁经检验属于污染的食品。
3、配合卫生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如供有关材料和样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责任认定和行政处罚工作。
4、协助事发学校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5、对中毒事故中致病、致死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和抚恤。
6、根据卫生部门对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结果,形成事查处理报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划分,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总结防范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改进措施,报县领导小组结案。
6、对在校园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通报、调查和应急处置中,有玩忽职守、失职、读职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突发事件的范围
学校食堂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
二、应急小组成员
学校成立应急小组,由校分管领导任组长,后勤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食堂从业人员、门卫、寄宿管理教师组成。
三、前期工作
1、严把食品原料进货关。学校饮食服务中心采供组要严格把关,确保所采购的原料符合有关规定,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卫生安全关。
2、严把食堂仓库关。学校食堂采供组仓库、各食堂仓库的`钥匙由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仓库门口有明显标记,规定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仓库。定期对仓库里的原料进行检查,发现变质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变质的原料流入餐桌。
3、严把餐具消毒关。学校各食堂对餐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因交叉感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
四、突发性事件的处置
1、发现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向领导报告,并积极协助医务人员进行抢救工作和妥善安置中毒病人,同时,保护中毒现场,及时向市分管领导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现场调查处理。
2、根据与学校卫生所签订的卫生监督制度,对发现食物中毒症状的师生,做好登记工作,共同分析判断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原因,对可疑中毒食品进行消毒处理,根据中毒原因,作出现场消毒预防措施。
3、根据查明的事故原因,向县教育局递交书面事故分析报告,对发生的事故做到“三不放过”,对所有饮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引以为戒,并对造成中毒的班、组及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领导责任。根据调查结果,如故意破坏造成中毒事故,将当事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如因工作疏忽造成中毒事故,对当事人进行处分的处理。
为了加强学校学生食堂、小卖部食物卫生安全管理,切实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严把食品的卫生质量关,及时防治好食物中毒事故,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
一、预防食物中毒与食物中毒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学校值班电话:
二、职责
平时,政教处对全校师生作预防食物中毒的思想工作,卫生室定期作卫生知识讲座。总务处按规定,对学生食堂、小卖部的食物卫生监督管理,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食物中毒情况。食堂管理负责人对每天购进食物随时抽查、检验。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做好消毒、杀毒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对食堂管理人员、厨师、工作人员严格要求,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树立食物卫生安全意识,严格按照《学生食堂管理制度》和《食堂工作人员职责》的要求执行,确保师生用餐安全。
三、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学校值班室和学校主管领导汇报,由学校综合情况后,立即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站,不得隐瞒、谎报、拖延和阻挠事故报告。
2、学校采取应急措施:先直接送至校医室紧急救治处理。总务处、政教处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拔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帮助。
3、总务处立即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准到操作间或销售处。
4、政教处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由学校安排工作,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公安部门的检验、检查工作。
四、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团委)
2、如有家长来访,由教务处和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政教处、团委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不实。
为了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地学习与生活,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规范,防范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与影响,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学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卫生院,由卫生院医生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1、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
2、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校进行紧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校医室进行临时处理,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可打120进行送院急救,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3、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告,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校医(后勤处)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学生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卫生室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后勤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鉴于当前日益严峻的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顺利应对学校的各种突发事件,妥善处置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确保师生的安全,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本单位设立食品中毒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联系电话
副组长
成员
(二)组织分工。
通讯联络组
抢救处理组
后勤保障组
(三)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1、报告事件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在场人员立即向应急处理小组组长或者副组长报告。
报告电话
2、应急处置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或者副组长接到报告后,负责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立即组织、指挥相关人员奔赴现场救助食品中毒人员,核实情况后及时向辖区内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食物中毒的临床表现。食物中毒通常会引起腹痛、恶心、呕吐、腹泻等,一般餐后少则半小时、多则48小时就可发病。患者除有上述急性胃肠炎症状外,还有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怕冷、发热、乏力、瞳孔散大、视力模糊、吞咽及呼吸困难等,中毒严重者可因腹泻造成脱水性休克或衰竭而死亡。我国对食物中毒制定了详细诊断标准,主要是以病人的潜伏期和中毒的特有表现为依据。最明显的特征有: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中毒;在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潜伏期较短,发病急剧,病程易较短;所有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
4、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在场人员报告后,要立即进行自救和互救,可用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帮助催吐,尽快排出毒物,同时制止所有在场人员就餐。
5、领导小组人员赶到现场后,负责组织、指挥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救援组人员应冷静分析中毒原因,针对引起中毒的食物以及吃下去的时间长短。及时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A、催吐:如果进食的时间在1至2小时前,可使用催吐的方法。立即取食盐20克,加开水200毫升,冷却后一次喝下。如果无效,可多喝几次,迅速促使呕吐。亦可用鲜生姜100克,捣碎取汁用200毫升温水冲服。如果吃下去的是变质的食物,则可服用十滴水来促使迅速呕吐。
B、导泻。如果病人进食受污染的食物时间已经超过2至3小时,但精神仍较好,则可服用泻药,促使受污染的食品尽快排出体外。一般用大黄30克一次煎服,老年患者可选用元明粉20克,用开水冲服,即可缓泻。体质较好的老年人,也可采用腹泻叶15克,一次煎服或用开水冲服,也能达到导泻的目的。
c、解毒。如果是吃了变质的鱼、虾、蟹等引起的食物中毒,可取食醋100毫升,水200毫升,稀释后一次性服下。此外,还可以采用紫苏30克、甘草10克一次煎服。若是误食了变质的防腐剂或饮料,最好的急救方法是用鲜牛奶或者其他含蛋白质的饮料灌服。救援过程中要给病人以良好的护理,尽量使其安静,避免精神紧张,注意休息,防止受冷,同时补充足量的淡盐开水。
D、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对视频、餐具及食品用工具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根据不同的中毒食品,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处理,以免扩大中毒范围。
6、在场人员应积极配合120急救机构工作。
7、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通过事件加强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思想教育。
8、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
(1)采购食品原辅料应建立进货查验制度。采购食品应索取生产单位和(或)供货单位资质证明及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购买定型包装食品时请注意查看有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单位,不要使用超过保质期到食品。
(2)保持操作间和餐厅坏境整洁,妥然保管有毒有害物品,农药、杀虫剂、杀鼠药和消毒剂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场所,避免被误食、误用。
(3)加工、储存食品时要做到生、熟分开;隔夜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
(4)操作间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餐具、炊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干净。
(5)使用洗涤剤、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6)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病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原来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华服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7)食品从业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加工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干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8)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加强对食品以及环境卫生的检查工作。
(9)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宣传食品安全、营养知识。
(10)非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禁止进入操作间。
为及时有效应对我校师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一旦事故发生,能够及时、迅速的抢救中毒人员,减轻受害程度。特制定本应急预案。总务处为应对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主责部门,各部门为协作、配合部门。当遇到严重疾病流传、疫情等事件时,可参照本预案相关处置程序和措施执行。
1. 应急指挥小组:组长为校长,执行指挥为总务处主任,应急人员为全体中层以上干部。
2. 应急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总务处派人核实情况,同时将情况上报所教育局,由教育局启动本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
3. 卫生室应对食物中毒者进行现场抢救,将中毒者症状初步检查情况报告应急指挥部。视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必要时送医院抢救。
4. 总务处将食物中毒者症状报告上级卫生部门,并配合卫生部门迅速查清中毒或疾病原因。
5.教务处、政教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传播渠道,防止事态扩大。
6.办公室将事故处理情况上报教育局。
做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减少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学校本着为师生的身体健康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即适应对学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食物中毒预防应急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1、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2、采取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3、组织校医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包括急救(催吐、洗胃、洗肠)、对症治疗和特殊治疗;
5、对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6、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领导亲临指导善后工作。
三、食物中毒的报告和紧急报告
1.及时逐级报告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班主任或学生应及时向校领导或老师报告,学校及时向人民医院、区教育局报告。报告资料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用心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2.保护现场、保留样品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带给可靠的状况。
3.如实反映状况
学校负责人及与本次中毒有关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老师及病人等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状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状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4.对中毒食物的处理
在查明状况之前对可疑食物应立即停止食用。在卫生部门查明状况,确定了食物中毒,既可对于引起中毒的食物及时进行清除。
四、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1、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2、对微生物性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洁、消毒接触过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用具以及贮存食品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
3、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中毒食品或可能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可疑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五、防范措施
1、食物中毒报告
学校的食堂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2、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的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结合学校实际状况,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主题班会、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学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3、前期工作
(1)、食品原料进货关。学校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关,定点采购,确保所采购的原料贴合有关的规定,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卫生关。
(2)、严把食堂仓库关。学校食堂仓库的钥匙由专人保管,职责落实到人,库房门口有明显标记,规定非食堂工作人员不的进入食堂库房。定期对库房里的原料进行检查,发现变质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变质的原料流入餐桌。
(3)、把餐具消毒关。学校食堂对餐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因交叉感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
(4)、对每餐的饭菜要做好留样,取每餐的饭菜250克密封好在冷藏箱内保存48小时。
A、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个性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再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中污染。食堂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是食堂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及时调换工作。
B、控制细菌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C、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各餐的熟食品和剩饭,在销售或使用前务必充分加热。
六、突发性事件的处置
1、在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或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发现可疑病情后(食用某一食品后,两人以上出现同一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及时报告救治,由初步检查确定,采取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对患病的师生进行初步诊断、治疗、护理。
b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c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或者与医院联系,救治患病师生。
d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e收集相关病情信息、食物及原加工材料,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校长办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负责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中毒师生病情较重、人数较多时,应立即送双林人民医院抢救或向120求援。
(5)德育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学校落实专人理解新闻部门采访、应对社会质询;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年段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务必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带给有关材料和样品。
根据查明的事故原因,向上级领导和卫生部门递交书面事故分析报告,对发生的事故做到“三不放过”,对所有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引以为戒,并对造成中毒的职责人、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职责。如故意破坏造成中毒事故,将当事人交司法机关处理,如因工作疏忽造成中毒事故,对当事人进行扣发工资、辞退或进行行政处分的处理。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联防联控做好学校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保定市教育局《关于学校集体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的通知》的规定,预防学校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 组织机构:
成立保定二中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毛晓明(主管校长)
副组长:王永来 李立泽
主要负责人:小卖部 王永来
食堂 李立泽 刘树春
监查组:陈光 王连群
信息组:宿舍学生会生活部、学生处生活教师
服务组:赵树敏 安士昌
二、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负责组织抢救中毒师生、安排检查现场、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安排善后工作
2、副组长王永来主任负责小卖部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管理措施及检查的各项措施,并与市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刻报告,对小卖部的食品展开全面检查,确定为小卖部的问题要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抢救中毒师生解决善后工作,如不为小卖部问题要积极参加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3、副组长李立泽主任负责食堂的食物、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检查的各项措施及管理措施,并与市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刻报告,对食堂的食品展开全面检查,确定为小卖部的问题要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抢救中毒师生解决善后工作,如不为食堂问题要积极参加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4、监督组每周五实行大检查制度提出发现的问题,并责令限期改正,不定时进行抽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确保师生安全
5、宿舍学生会生活部要每天坚持卫生检查并客观填写记录表,对发现的如饭菜过期、有异味等及时报告以便检查
6、生活教师坚持每天的检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报告学生处
三、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程序
1、学校如发现集体中毒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一旦发现食物中毒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校有关领导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3、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把中毒的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4、由组长负责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如怀疑有人故意投毒,向公安部门报告并进行立案侦察;防疫站同志到达后立即提取24小时的留样并进行检查;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相关的人员,弄清中毒事件的起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员控制在最小的范围;配合其他部门进行有效的工作
为了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地学习与生活,保证幼儿园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幼儿园后勤工作的管理和规范,防范饭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与影响,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成立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2、机构职责:
全面领导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街道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并对办公室、预防检查小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定期组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各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下发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办制订的各项文件、通知。
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
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幼儿园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街道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对本园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上报教办。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幼儿园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各办公室。
3、落实职责。园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幼儿园兼职安全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教师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幼儿园对照配备标准,逐步落实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幼儿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学生停止用餐。
2、在幼儿园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
的发生,班级老师在发现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卫生室,由卫生保健教师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1)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
2)立即报告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园进行紧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校医室进行临时处理,如中毒幼儿较多,情况紧急,可打120进行送院急救,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3)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幼儿园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告,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幼儿园保健医生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幼儿,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幼儿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幼儿园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作;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卫生室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幼儿园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处置本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学校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停止供餐:
立即停止学校食堂或小卖部供应的食品。
2、及时报告。
(1)条件:有5人(含5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2)程序:发现师生有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时,应迅速报告学校,同时拨打“120”电话或直接送医院进行处理。学校要迅速向上级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资料:
①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光。
②学校的校名、职责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③供应单位的名称、职责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④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⑤报告时光和报告人。
3、启动应急处理程序
(1)及时将患病师生送到就近医院,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
(2)做好排摸调查工作,收集信息。
(3)及时通知家长。加强家校联系(派专人接听家长咨询电话),以免延误救治时机。
(4)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景及时书面报告教育局,直至所有患病师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4、保护现场:
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调查: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供给有关材料和样品。
6、控制事态:
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
7、保险介入:
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8、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一、在酒店内中毒的人员有两种:1、客人;2、员工
1、在酒店内如发现任何人员有中毒情形,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发现中毒人员的员工第一时间应报告本部门负责人、保安部负责人、大堂副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行政值班经理赶到现场。
2、各负责人到达现场以后,了解中毒人员数量、身份及中毒症状等现场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由总经理确定是否报警和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
3、无论是否报警,保安部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安排保安保护现场、清退闲杂人员。
二、不报警、不报急救中心:
如果总经理确定不报警,视中毒人员身份分别进行处理:
①如果中毒者是员工、中毒严重且人数较多,则由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陪同分散就近就医;
②如果中毒者是员工、不严重,则由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做好安抚工作;
③如果中毒者是客人,则由大堂副理、行政值班经理立即送客人就近就医并作好安抚工作。
三、报警、报急救中心:
1、总经理确定报警后,由保安部负责人负责立即报警,由大堂副理负责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如医务人员没有及时赶来,中毒者有生命危险,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要将中毒者送附近医院抢救,并通知中毒者的单位或亲友。
2、保安部应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到场保护现场,不让任何人接触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药物、容器、饮品及食物、呕吐物等)。
3、保安部安排好车位以便警车和救护车到达及离开时使用。
4、保安部负责维持现场秩序,防止闲杂人员围观。
5、大堂副理协助对中毒者的私人物品进行登记后,一式两份,一份交与警方,一份留存。
6、大堂副理负责将有关资料(包括警车、救护车到达及离开时间、警方负责人姓名等资料)登记备案。
7、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保安部要立即滞留,交警方处理。
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成员、危险源来源、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措施、应急演练等内容。应急预案,也叫做应急救援预案、应急计划,一般指的是面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为了做好我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加强对食品单位卫生安全监管力度,特制定本应急预案,完整文章往下查阅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结合我园食品卫生工作的实际,在加强对食品单位卫生安全监管力度的同时,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幼儿食物中毒事件(以下简称“事件”),稳定校园和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协调
1、成立幼儿食物中毒处理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任务。在“事件”发生时,学校领导应立即根据“事件”的实际情况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到位,争取时间,积极救治患者,统一协调,实施“事件”的处理。
2、小组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①组长:肖荃(园长)
②成员:朱江萍(保健)、邹丽文(组员)、胡美艳(组员)
3、各成员任务职责:
①园长全面负责协调处理“事件”的一切事务;
②保健员协助组长处理事件;负责组织联络和传递信息工作;根据“事件”的态势,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协调处理相关教学课程的调整等。对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必要时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临时监控;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维持校园稳定等。
③组员:立即赶赴现场展开初步的抢救工作;努力搜集“事件”发生的可疑中毒食物,并将可疑食物带交医院化验检查,以便医生确定中毒原因;联系相关的救治医院;统计患者人数及病情,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动态情况;公布“事件”的真实情况,做好新闻媒体的接待等。及时调动交通工具接送患者去医院救治;做好患者家长(家属)接待等后勤保障工;做好在校学生的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及时与中毒幼儿家长取得联系。
二、处理流程
幼儿园有关人员和食堂主管在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达之前,应保护好现场,并采取下列措施:
1、在情况未判明前,禁止继续食用和销毁剩余的可疑食品;对可疑食品进行现场封存;
2、进行现场初步急救处理;
3、联系救治医院并及时转送;
4、搜集可疑食品及中毒者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等)交调查人员和送验;
5、逐级上报有关部门。
三、报告制度
幼儿“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小组”应本着“不夸大,不隐瞒,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内向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在酒店如发现任何人有中毒情况,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应立即通知值班总经理或夜值经理,在值班经理的指挥下需采取以下措施:
1.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如医务人员没有及时赶来,中毒者有生命危险,要将中毒者送附近医院抢救,并通知中毒者的单位或亲友。
2.保护中毒者所在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药物、容器、饮品及食物、呕吐物等)。
3.安排好车位以便警车和救护车到达及离开时用。
4.将中毒者的私人物品登记并交与警方。
5.劝阻闲杂人员围观。
6.将有关资料(包括警车、救护车到达及离开之时间、公安机关负责人姓名等资料)登记备案。
7.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立即滞留,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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